我迷上散步,起因是为了减肥,在办了一年半的健身卡才去了不到十次之后,我下定决心找一种出门就能掉秤,天天都能坚持的运动方式,走着走着,体重下来了,免疫力上升了,于是就走成了习惯。
有人陪着的散步,时间过得很快,两个人东拉西扯,一个小时就过去了。独自一人的散步,时间流动的就缓慢很多,或者听听音乐,在无人的行人道上跟着动感的节奏大胆的瞎扭几下,在寂静的广场边上跟着歌手轻哼几句,或者放空大脑,抬起头来在有限的天空里寻找星星。
即使最平凡的事,坚持的时间久了,也会有奇遇发生。有一天夜里,我和母亲两个人走到了十点多,在我一脚下去的附近,母亲突然大声地喊了一句:“那是什么东西呀?”我本能的吓得蹦高,夜里一片漆黑,我又没戴眼镜,我们娘俩几乎趴在了地上对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瞪大了两双眼睛,一开始我只看见了一团模糊的绒毛,便猜想是仓鼠,可是仓鼠的移动速度不可能那么缓慢,但是心里想着是仓鼠,顺其自然的就不感到害怕了,我伸出手想去试探,在手指头将要碰到那团毛球的一瞬间,我的眼睛像是自动减轻了几百度,猛然间我看见这个毛球有好多长长的腿,那毛绒绒的既视感其实是它圆滚滚的肚子和长腿上的绒毛造就的幻影,这是一只比我拳头还大的蜘蛛!我的手指在那一瞬间嗖的收了回来,拉起母亲头也不回的撤出好几米远,母亲还对那么大的毛球恋恋不舍,被我强行拽回了家。
有的时候总会遇见那么一两只粘人的流浪猫,一圈、一圈不厌其烦的跟随,甚至跟我到家门口,每次都要一狠心一跺脚,才能头也不回的留下它们。
总在一条路上走会感到厌烦,总跟一个人恋爱会感到平淡,为了保持新鲜,我经常在家周围四处乱窜,探寻新的路线。对于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居住的人而言,散步的路线要求不能太高,到处有车是常事,围着居民楼转圈也纯属无可奈何,几百米之内的公园你就不要想了,太阳还未落山呢,各个山头就已经被霸占。一个大广场被私下按规矩瓜分,这片是滑旱冰的小孩教学的专用地,那片在锣鼓喧天、红红绿绿的扭着大秧歌,这边吉特巴舞一个男人能左手、右手牵着两个女人激情四射,那边僵尸一样胳膊举到九十度就是极限的健身操队伍像长长的贪吃蛇,终于找到唯一一条平铺的大马路想要静静,身后却涌来一大批身上绑着音响、统一着装的暴走族。
在中国,走到哪里都觉得人多,我讨厌人多,每天晚上八点半,等到夜里跳广场舞、做健身操的大爷、大妈们消失的差不多了,我才精神抖擞的从家里出门。
现在的老年人思想觉悟提升了,都知道锻炼身体不想去医院遭罪,宁肯和大家一起天天吸汽车尾气,也好过一个人蜷在家里一蹶不振。年轻人的健康意识却在直线下降,每天白天坐办公室一天,晚上回家吃饱饭就斜躺在沙发上盯着手机的液晶显示屏意淫人生。所谓的娱乐活动也不过是吃饭、唱歌、看电影,代价就是干眼症、颈椎病。人的耐受力是不同的,有的人身体还是亚健康,就已经明显的不舒适,因而早早地有针对性的锻炼,有的人身体已经产生病变还没什么感觉,等到发现的时候悔之晚矣。
我爱散步,热爱自己这两条代替公交车的长腿,身边的朋友,有的喜欢打球、有的喜欢游泳,但是能日日坚持,周周如约的,似乎只有散步这一项零成本的运动。
和父母在一起散步的时候,我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我们是永远甜蜜的一家三口,光阴如何流转,一切都会不变。和恋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交流一下彼此的工作,讨论对一本书和一个新闻的感悟,磨练了自己的思维也融洽了彼此的感情。和朋友走在一起,我们回忆那越来越长的过去,八卦别人的家长里短能叫嚣着一大把年纪还跳来蹦去。散步那条路,和自己爱的人们一同走着,便总在心里祈祷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完。
我的眼前常常会浮现关于未来的可怕光景,有一天父母不在了,有一天楼盘变迁了,有一天我自己都不在这世上了,可我多希望,那每年春天都如约开放的樱花,那暴雨撞击地面溅起的微微尘土,那秋风扫起的已经枯黄的梧桐叶,那冬天飘零的越来越稀薄的雪花,那些即使是我一个人走在路上也念念不忘的美景,我多希望这一切即使我们都不在了,至少这些路和它们永远都不会变,以此来见证一波又一波人们,那沉静又安稳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