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去看了一场五月天,如果没有记错这是我人生第二场正儿八经在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上一次还是不记得多少年前的许巍,我坐在山顶看全场观众合唱《蓝莲花》,手足无措。
不止演唱会,在一切的演出场地我都觉得无比尴尬。从木马到逼哥,从张悬到万青,我总是疑惑于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像周围的歌迷一样投入地手舞足蹈全场跟唱,然后默默挪到一个灯光照射不到的小角落,轻轻跟着音乐抖抖腿 —— 这大概就是我动作幅度的极限,就算现在 Kurt Cobain 和 Amy Winehouse 从坟墓里跑出来再来一场演出,我大概也就是找个舒服地位置,静静地听歌抖腿。
总之,在星星告诉我五月天现场堪比邪教聚会一样令人涕泪聚下后,我毅然决然地购买了靠近舞台的内场门票,打算去释放一场青春期迟到的悲伤(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小时候买不起,能肆无忌惮的买买买大概是成年人唯一的好处),在三十岁把十三年前听五月天落下来的泪水和鼻涕都在现场再流一遍,然后牛逼闪闪头也不回地奔向自己的中年危机。
总之这趟感伤之旅就在几个大叔明显的疲态中略显尴尬地结束了,回程车上一路无语似各有心事,显得我包里准备好的纸巾全无用武之地。不是歌不好听,也不是歌变了,整场演唱会五月天卖力地告诉观众一切都还没有变,你看我们还能蹦能跳,还有青春,还没有结束,我们还能返场三次……然而难以忽略几个大叔已略略松弛的皮肤,歌里某些点也高不上去的嗓门却无时无刻在提醒你一种微弱的尴尬存在,若隐若现。这种尴尬大概就是当你抱着大哭一场的心来到忏悔现场,却发现之前准备好的情绪已消失得一干二净,任凭整个乐队在你面前走心告白,全场举起手机合唱《温柔》,我却还在为阿信让我Fo五月天的微博而出戏;或像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走遍万水千山历尽千难万险来到神医面前,躺下,望闻问切,发现,病特么竟然自愈了。
少年心事,谁说不是一种病呢,不是中二病,而是来势汹汹你死我活的天花或者肺炎,能挺过来身上也已满目苍夷,然而好似捡回了一条狗命,从此心甘情愿拿着保温杯步入养生朋克的行列。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我再也不会像爱另一个人这样去爱你。“年少说话总要有一股狠劲,动辄以”一辈子“”整个世界“作为单位,在非黑即白的世界快意恩仇,听着《爱情万岁》《倔强》长大,恋爱时唱《心中无别人》,失恋后边听《I Love you无望》边切到《温柔》做释然状。在脆弱不堪一击的青春期,有那么些个夜晚,听歌会哭,看书会哭,甚至看《One Piece》都落下泪来,可不就是病入膏肓。
然而这些夜晚还是车轮一样呼啸而过,升学出国入职晋升,年纪越长时间从身边溜走的速度越来越快,不知不觉就把以为趟不过的坑趟过去了,扛不住的担子也不得不抗。因而心生慈悲,从觉得身边”人人都是傻逼“到觉得”人人都不容易“,日常的铠甲中无端生出一丝软肋来;因而看一切人事物理越来越模糊,一切都说不准,一切都无法笃定,不是上了年纪视力不好,而是因为越来越见人性,懂得善恶佛魔亦不过一念因果,知晓英雄幻想终归是幻想,索性变得柔软安心当好一个凡人;也不是因为渐渐开始口吃不清,而是有太多东西话到嘴边却无从说起。年轻时五月天每句歌词都唱到心里,觉得能为另一个人等一辈子,而现在心知肚明走不下去也许只是对方根本不曾爱过你,怎么还好意思劝对面失恋的朋友再坚持一下,于是低头,夹菜,倒酒。
即使无能,无力,无病呻吟,却仍然无法对这段废柴岁月弃之如敝履,愿意掏出一千大洋穿越整个城市去听一场年少偶像的演唱会。除了想起当时听歌的人,大抵是因为自己知道,错过任何一场大雪,都无法来到现在的所在地;没有之前掏心掏肺地大病一场,哪有现在的慈悲淡然。
睡不着的晚上我还是会打开 Spotify 播起五月天,但他们的演唱会大概是不会再去了,毕竟偶尔回头看看当年的傻逼岁月当笑话下酒是一回事,把所有的傻逼岁月精装成册逼自己在众人面前高声朗读一次大概没有这个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