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承认在我们之外有某种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东西,他称之为“自在之物”,亦即“本体”。这是他的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
但他认为“自在之物”所能影响的只有人的感官而非人的心灵,即人的意识。所以康德建立了主观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学说。
费希特是在康德的影响下开始研究哲学的,但很快提出了自己所谓“知识学”的哲学体系。他认为“自我”不需要依赖任何物质。
而黑格尔则建立起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他对康德的观点辩证的做了批判。而《历史哲学》一书实际上是整理出来的他的演讲稿,所以内容相较与他其它的理论,是更加通俗易懂的,而且体系较为完善。
首先,要了解哲学的历史,就必须要明白历史的意义。
《黑天鹅》一书中说过:“历史和社会不是缓慢爬行的,而是一步步的跳跃。他们从一个断层跃上另一个断层,其间极少有波折。而我们(以及历史学家)喜欢相信那些我们能够预测的小的逐步演变。我们只是一台巨大的回头看的机器。”历史的职责在于记录,而思考从中而来,所以我愿意把历史比作哲学诞生的温床。
黑格尔认为,哲学用来观察历史的唯一思想就是“理性”。“理性”就是实体,是无限的权利,它自身的无限性,作为它所创造的所有自然与精神生活获得基础。要明白“理性”本身的使命及其与世界的关系,就要先引出两个概念:“精神”和“自由”。
“精神”是自己本性的判断,又是自己回到自己,实现自己,创造自己,是自身内潜在东西的活动。
而“自由”则是“精神”追求的唯一目的。实现“自由”的手段是外在和现实的。人类的需要,热情,兴趣,个性和才能是行动的唯一源泉。
精神的发展是一种非己所愿的,反对自己的过程。它发展的目的,就是“精神”,依照他的本质,依照“概念”的精神。这是发展的基本对象和主要原则。
“自由”的意识是世界历史进程体现的原则。第一个阶段是“精神”沉没在“自然”中;第二个阶段是它进展到了自由意识;第三个阶段是这个仍然特殊的自由形式提升到了纯粹普遍性,提高到了精神本质的自我意识和感觉。
活动是“精神”的主要本质。一个民族的“精神”是具有严格规定的特殊精神,将自己建造于一个客观世界中,持续和生存在信仰,法律和构成其历史的很多事件与行动中。个人与民族精神的关系是,他将实体生存分派给自己,民族精神变成他的品性与能力,使他能在世界中有个确定地位。民族精神在这种工作中,在自己的世界里得到满足。
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说过:“任何阶级或者任何性别,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予以责备都是荒诞的。巨大的人群从不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负责。他们被他们所不能控制的本能所驱使。”
当一个民族致力于实现自己的意志,抵抗外部暴力保护自己时,这个民族就是道德的,善良的,有活力的。当它解决了现实中的矛盾,获得现实性之后,便不需要民族精神的活动了。
对于自己走过的历程,这个民族认为一切都恰如其分,因此心满意足起来。这种习俗生活,带来天然的灭亡。习俗中只剩下形式上的持续,谈不上生命目的本来所具有的丰满与深刻了。即使民族能够生存,这生存也是没有兴趣和生气的。为了得到一种真正的普遍兴趣,一个民族精神必须采取新的东西。但新的东西从何处发生呢?这个发生行为就引起一个新原则,新民族精神了。
黑格尔记叙了中国的“父权”的家庭式封闭统治,印度的癫狂的狂想式的封闭统治,波斯的普遍性精神道德的统治,埃及的秩序精神的统治,希腊的独立自然的统治,罗马的主管内在性,日耳曼的宗教影响性等,这些论题能引发的不仅仅是国家与政府的政治性思考,还有宗教信仰对人类的影响。
现如今可能大多数人已不再信仰宗教,但是历史遗留性问题依然存在。我们从哲学中学到的也许不仅仅是对于世界的思考,重要的其实是对于自身的长远性的思考。就像谷川俊太郎的《体内》所说:“体内有深情的呼唤,嘴因此而闭。体内有永久的黑夜,眼因此而睁。”
不可否认的是,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有其玄妙的意义,人的意志究竟能改变什么,能改变多少?事实上,历史就是有历史的意志所推进的。过去与现在发生的种种,根本上是“上帝自己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