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王宝强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导致离婚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根据目前可能靠谱的信息,马蓉出轨了。部分网友在微博上对马蓉和宋哲口诛笔伐,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甚至连马蓉聘请的律师都遭到了网友们的辱骂。在我看来,这些网友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做法却是不可取的。这其中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问题,很值得我们探讨。
既然要讨论法律和道德,那什么是法律?什么又是道德?
维基百科对法律的定义是:“一种由规则组成的体系,经由社会组织来施与强制力量,规范个人行为”。按我的理解,法律就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则。
那什么又是道德呢?同样查看维基百科的定义:“衡量行为正当的观念标准”。道德分为两种, 只涉及个人、个人之间、家庭等的私人关系的的道德,称私德;涉及社会公共部分的道德,称为社会公德。但不管是哪一种,按我的理解,道德就是用来评价一个行为是否合理且没有强制执行力的标准。
显然,两者对人的行为都有约束作用。但也有很明显的区别:法律是强制执行的,而道德不是。一个人违法犯罪,正常情况下,一定会被法律制裁。而一个人违反了道德,只要他没有违法犯罪、没有侵犯到他人,任何人都无权强制他做出他不愿意做的事情。在“马蓉出轨事件”中,很显然,马蓉出轨只涉及个人和家庭关系,是私德出了问题,并没有违法。
理论上,除非法律剥夺,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在现代文明社会,无论现实有多残酷,都应该更加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王宝强离婚事件中,网友因为“马蓉的代理律师为坏人辩护”而攻击代理律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无视法治行为。客观来看,即使马蓉出轨了,甚至试图杀人谋财(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法律并没有剥夺她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而律师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也是他的职责所在。
没有道德的人,很难被人认可、不受欢迎、不能很好的融入社会,这就是他应该承受的结果。但只要他不违法犯罪、不侵犯他人,没有人可以用违法的方式去伤害他。在“马蓉出轨事件”中,网友对当事人的恶意辱骂,看起来是在打击道德败坏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但实际上,就是使用违法的方式去攻击他人。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骂人是违法的,只是很多时候,被骂者不愿意承担追究法律责任的成本,最后作罢。我说这些,并非要为坏人说话,而是要表达一个观点:即使一个人违反了道德,其他人也不应该用违法的方式去攻击他。
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遵守自己的道德观。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道德观,并且习惯性根据自己的道德观来评价一件事情。也许真的就有人觉得“遇到真爱出轨也要在一起”呢?有些网友攻击马蓉和宋哲,无非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不符合自己的道德观,想要他们按自己的道德观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但这些网友能达成自己的意愿吗?
在不违法和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明星的私德问题报道,有些事情的确让人很反感。但无论如何,我也最多是嘲讽一番,绝不对他破口大骂。有人可能会觉得,公众人物私德不好,也是侵犯他人。说句不好听的话,别人在很远的地方放了个屁,你自己凑上去闻,完了还要骂别人的屁太臭,这也怪别人?
道德律己,胜过任何法律;道德律人,坏过任何私刑。在评价一件事时,我们正确的思路应该想想当事人有没有权利那么做,而不是想当事人这么做是不是符合道德要求。如果别人有权那么做,又没有侵犯到你,那关你什么事呢?反过来,人人都对自己有严格的道德要求,努力做到不侵犯别人,这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状态。回到“马蓉出轨事件”,马蓉有权利出轨吗?当然有!每个人都有权利出轨,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承受出轨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自身道德观对自己的谴责)。
以上就是我对法律和道德的一点认识。期待有价值的理性探讨,无视无意义的感性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