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每天带走一束花的人,后来怎么样了?

我学生时代兼职的水果店在宿舍楼下,水果精致且昂贵,所以客流量不多也不少,同学多是一个周或者半个周来一次,买点水果解解馋。

小A是少有的天天来的常客之一。

不过很多时候她不买水果,只是从柜台上拿走一束花。

每日清晨,雷打不动,仿佛一个神秘的仪式,优雅而虔诚。

直到有一天,我才从一个考研的同学口中得知了小A其人。

小A人送外号考研自习室的“不动明王”,每天自习雷打不动,开始看书就仿佛入定一般,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为所动。直到后来路过考研自习室,我看到了小A脸上恬静安详的表情,才仿佛懂了那束花的意义。桌角小空瓶里,那束满天星干花兀自摆动。

她一天的奋斗开始于满天星插进花瓶的那一刻,结束在带走它的那一秒,这一插一拔之中,昨天与今天泾渭分明。

我突然对她心生敬意。


舍友也是百万考研大军的一员,不过他对小A这样的面子工程行为嗤之以鼻。

别人复习都跑到图书馆和自习室,他却只呆在宿舍,说多走的这段路程耽误的时间足以背好几个公式了。

别人的桌面都收拾的干干净净,他却邋里邋遢,桌面乱七八糟,各种杂七杂八的复习资料东一份西一份。说是每一份资料都有用处,没必要收拾得井井有条,麻烦且无益。

可是事实是什么样子的呢?

别人为了早早到自习室,每天都能五点半起床,雷打不动。

他却常常安慰自己下床就可以学习,赖床到九点。

别人可以轻易找到想要的资料,他却常常为了找一道典型题,花费数倍时间。

时间肆意流淌,日子乏善可陈,落满灰尘的生活根本无法给他前进的动力。

结果不出所料,他落榜了。

收拾东西离开的那天,他犹豫了一下,回头小心翼翼地问我:“那个每天带走一束花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我说:“听说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再就离开学校了,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

“哦。”在他扭过头之前,我从他眼中看到了光芒暗淡,一丝无能为力的凄凉闪过。

小A的生活因为一束花,变得自律而优雅,有条不紊。

舍友的生活却因为拒绝了所有看似无用的仪式,坚定的信念被消磨殆尽,最终输给了自己。

仪式感是另一种打卡方式,它能从内心暗示我们必须真诚、诚恳、专注、充满希望地对待自己,对待身边的事这样我们的决心与愿望不被日常生活的琐碎而消磨。保持本心,精诚所至,自然豁然开朗、云开月明。

那些生活充满仪式感的人,活得普遍很快乐,很自律。自然也很成功。

最近几年,“精致”一词被年青一代高度关注,然而很多人的生活,并不精致。公司年青一代总里有那么一群人,随便挑出几个都可以当做“粗糙生活”的范本。

每次上班都是顶着一头油腻的长发短发,衣服皱褶不整,一双李宁或者双星运动鞋似乎从来没有刷过。

他们穿越拥挤的地铁人流,穿越嘈杂的弄堂大街,陪伴他们战斗的不止那身经百战的老式公文包,还有嘴边未擦净的早餐残渣。

最可怕的是她们不光粗糙,而且粗糙地理直气壮。

诚然,如果真有地狱的话,早高峰的北京地铁一定是最接近地狱的地方。

在那里,抢着上车的人摩肩接踵,连等三四班上不了车也是常事。上了车后,拥挤的人群分分钟将你挤成一比一全身照,没人会在乎你穿了什么。身上的包包不管是LV、Gucci还是Prada,到了别人眼中指不定变成哪家微商旗下的水货。

所以,他们放下了格调,放下了优雅。

在铃声响过三遍才匆忙起床,拿着楼下早点铺买的包子豆浆挤进洪流,在地铁上以各种姿势补觉。

想起一出是一出却永远三分钟热血,上司安排的事转头就忘,侥幸完成也处理的七零八落。试问一个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好好对待的人,凭什么让人相信他能处理好别人交代的事情呢?

与之相对的,同样住在五环外的小刘就活出了不同的状态。

从地铁口走出的她与身边的人流格格不入,仿佛是那个”Breakfast at Tiffany's”里的赫本。

秀发清爽而干净,整洁的卡其色风衣搭配黑色蕾丝连衣裙相得益彰,衣角随风摆动,脸上泛着淡淡的微笑,空气中都弥漫了香奈儿五号的芬芳。

她的办公室衣柜里不是那些垃圾小食品,而是换洗的工作服和鞋子以及补妆用具,这些东西保证了她在公司永远是整洁的工作妆容,面对同事的时候永远是甜美精致的微笑。

领导很放心安排她做事,又不忍心安排脏累的活给她,同事也对他很敬佩,关系融洽。

很快她就会升职加薪,平步青云。

不敢说这些简单的仪式帮她争取了更好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没有这些精致的仪式,她很难做到这一步。

正如王小波所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而仪式感,就让每一件事变得精致、诗意,又恰到好处,让乏善可陈的生活生机盎然。

有仪式感的生活才是生活,没有的只能叫生存。而善于生活的人,自然走的更远。

对仪式感诠释最彻底的书,莫过于《小王子》。

小王子驯养了一只小狐狸,他们之间对于仪式感的诠释,让人印象深刻。

“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

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

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是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人生不像戏剧。

戏剧讲究“起承转合”。故事结构严谨,起因经过结果经过精密模拟,严丝合缝。

可生活不是,并没有人规定生活必须要有结果,可能只是无意义的重复,也可能在某一个时间,戛然而止。生活最大的魅力就是不确定性与重复性。

而在这一遍遍的重复与未知中,人类发明了仪式。

或者说也许人生本就是无意义的,正是仪式赋予其意义。

每到年关,我脑海中总会闪过一丝犹豫。这一个寒暑,我是过了三百六十五天,还是将一天重复循环三百六十五遍。

这时我做过的所有仪式都会提醒我,我并没有虚度。

每一个心脏跳动的日子,都被仪式盖上了独一无二的勋章。仪式感为平凡的动作赋予不平凡的精神内涵。


让清晨从拉开窗帘开始,让一天在拉上窗帘中结束。

让一天的疲惫消散在蒸汽腾腾的热水浴里,让安稳的睡眠伴随舒缓的音乐。

把闹钟改成优雅的交响,郑重地私下昨天的日历,这些都是仪式。

些仪式,能够提高自己的专注力,也是对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

将这些仪式作为生活的标记,把时光烙上自己的烙印,回首之日,你会惊奇的发现,你的每一天都与众不同。

最简单的,每天送自己一束花,给每天一个全新的开始。

别等到失败的时候才心虚地问:“那个每天带走一束花的人,后来都怎么样了?”


默生:

上世纪九十年代生人,外表是敏感脆弱的金刚怒目,内心有簪花带酒的菩萨低眉。

处事三分侠气,为人一点素心。

嫌这世界太寂静,希望这世间众生都能宁鸣而死,不爱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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