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天
《斯通纳》这本书整体基调很克制。
最早让我有所触动的情节是他的第一次心动。他听到斯隆朗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被诗的气氛感染,才第一次睁开眼,带着感情的观察和发现,从前不曾关注过的美,这是他第一次进入文学世界,第一次有被精神需求支配的自主意识。
这是他的第一次觉醒。这样的觉醒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有个朋友说她对她的童年完全没印象,她有记忆已经是她上初中后,看着热爱学习的好朋友被迫辍学,而对学习无感的她却能继续,她第一次意识到学习的意义,才真的开始为了改变命运而努力学习,她的觉醒让她最终走出农村过上与父母完全不同的生活。
觉醒的意义就在于此,知道自己的所爱、自己的方向,一旦顿悟,生命的轨迹就将从此改写,这种改变对他们两个人而言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离开土地,进入更广阔的世界。
觉醒就会改变世界么?生活从来不是小说,而这本书写的是生活。斯通纳并没有因此而变成高富帅,迎娶白富美,他的平凡生活才刚开始。
爱情是他的第二次主动选择。爱情的第一次选择是盲目的,瞬间心动,没有任何交流即进入婚姻,然后就被困在了里面,两人互相折磨度过了一生,好想问他们为什么完全没有离婚的想法!爱情的第二次选择依旧是身不由己的,两个灵魂契合的人相遇相爱是多么难得,对他而言,这大概是漫长人生里最快乐最自我的时光了,在她面前,他可以安心做自己,完全释放自我、敞开自我。
然而快乐总是短暂,他也真的是个懦弱的人,面对工作与强势的同事还可以说他的追求只在文学自身,面对自己的爱人他还选择逃避退让,不是懦弱又是什么呢?他的懦弱不仅毁了他自己,也毁了他女儿,所谓性格决定命运,说的就是他吧。
除了爱情,他生活里的另一道光就是友谊,看来又会觉得他唯一的朋友很不够朋友。对斯通纳而言,年少时曾无所顾忌的交流过,成年后没有完全弃他而去,这样就是朋友了,他对友谊的期望并没有那么多,他很有限的热情被文学和爱情瓜分完了。
他的生命里最重要的是文学,记得有评论说他是把自己藏在文学世界里才能与这个世界相处,我却觉得他并不在意这个世界,一般衡量成功的那些标准对他都没有意义,他只在意他热爱的那些,只要文学存在,他就能生活下去。记得有评论说他没能力,可是从他唯一一次反抗系主任能看出,他不缺能力,缺的是对抗的热情,缺的是对世界的热情,他爱文学,但从来没真正爱上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