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对身后事️“九不平”
(一)我之姓姬,名武,贵为周文王第七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于天下人而言,身份不贱,为何今之世人偏说我是安居汉中的“曾国”小诸侯呢?——此为我之不平一。
(二)本人战功显赫,先封郕邑,人称“郕叔”。因淮夷作乱,从郕到曾国灭淮夷保周,因此我又被周王封为汉中的曾国国君。我乃周首封之曾国国君,故号“1”。1、乙相通,所以铭文“曾侯乙”中的“乙”乃我之号,非我之名。世人名、号不分——此为我之不平二。
(三)早在我之前,已有“曾国”。所以对于那些带有“曾”、“曾侯”铭文的墓或器物,我想说的是,若在我被封“曾”之前,则与我无关,也非我之先祖、我之物。若在我封“曾”之后的“曾国”才与我有关。如今世人把所出现的“曾”、“曾国”全部混为一谈——此为我之不平三。
(四)我薨之年,在王周五十六年(即从文王受命之元年算起)。今世人论我墓之年代在公元前433年(或略晚)——此为我之不平四。
(五)我名字中的“郕”、“盛”大量铭刻在那些给我送终的器物上,世人却视而不见,见而不识——此为我之不平五。
(六)给我送终(钟)的并非楚惠王酓章。我与他可以说是“风牛马不相及”。因我成名之时,楚国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附庸而已。我乃姬姓王叔,给我送钟(终)的只能是周王、周天子,这才合乎礼仪啊——此为我之不平六,这也是让我最憋屈的。
(七)我以周文王子并诸侯国君的身份下葬,这样的身份拥有的是仅“次王一等”的礼仪,故而,汉地之墓盛莫如我!奈何世人有眼不识“墓中物”——此为我之不平七,气活死人了简直。
(八)墓中出土的很多铭文里,明明大喇喇地刻着我父“文王”二字,怎么就看不到呢?——此为我之不平八。
(九)墓中,给我殉葬的人为二十一人,这若在战国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春秋时期,孔夫子就对殉人制度口诛笔伐,这有史可查。春秋战国之际,源于礼制、仁义、忠孝思想的影响,杀殉的反对浪潮日渐高涨,若处在这种时代、这样的环境下,还逆世而为,杀那么多殉人给我陪葬,还不得被唾沫星子给淹死,且将此载入史册啊?——此为我之不平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