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中的时候,曾经看过一段时间的《辽宁青年》(不知道这个杂志现在还有没有),里面有个栏目叫《名著缩写》。
当初看过的东西,现在已经忘得不留痕迹,其中有一篇对我的生活曾经有一定的影响,却也把它的名字忘掉了。
这是一篇前苏联的小说,写的是一个年轻人和一个富翁的赌约,赌金一百万,要求年轻人在一间房子里三年不出门,一切所需富翁提供。
年轻人开始在那间房子里读书。先从文学读起,文学里先读小说,慢慢的读书的范围向生活的其他方面延伸……
三年快到了,富翁生意失败破产,于是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潜入那间房子,想杀掉年轻人。却发现年轻人已经离开了。
年轻人已经学有所成,主动放弃了百万赌金。
受这部小说的启发,我那个时候也开始读文学,看小说。文学就是人学嘛!这都是当年的事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读文学看小说了。直到最近在简书日更才发现自己已经欠缺的太多。
怎么办呢?补吧!重新看书,从读文学,看小说开始。这时候我想到的第一部小说就是余华的《活着》。
我早就从别的渠道听说了《活着》的故事,且评价颇佳。我也很早就将《活着》的电子书收罗囊中,但从未问津。
小说的第一人称我是一个文化单位的小职员,下乡采风,意外的遇到了一个不隐晦自己人生经历的老者,于是在田间地头的树荫下,开启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人生叙说。
小说的主角福贵是一个富家子弟,家传良田百亩。但本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最后输光了家产,还陪上了父亲的老命。
现在还有人说:“凭什么人家三代人的努力会输给你十年寒窗苦”,不凭什么,不但会输,还可能输得很惨。
一贫如洗的他租了五亩自己原来的田地,日子虽苦但还活着。
但意外总是猝不及防。一次为母亲进城买药时被抓了壮丁。
两年,虽一枪未放,但九死一生。被解放军俘虏后释放回家。可是,母亲死了,女儿哑了。
解放了,分了地,日子开始有了盼头。
可是,意外又来了!更离奇的意外。
儿子在县医院为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抽血抽死了!
那个时候无论是医疗技术,还是人才都非常匮乏,出了医疗事故很正常,甚至出了医疗事故还不自知。
我叔叔就是一例,他当时是因为拉平板车时出了意外导致吐血,却因此不治身亡。我父亲因此专门买了本《赤脚医生》,最后得出结论是我们村的那个赤脚医生导致的,因为刚开始并无大碍,听了他的话叫多喝水,结果喝水之后病情急转直下,那是因为喝水导致胃里的血凝结成块。
但是抽血不一样,普通人也知道血出多了会死人的。可是这个情节里医生护士又表现得出奇的冷漠。先是护士只顾抽血,出现了症状了也不停,后是人倒地昏迷了,医生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感情一个县医院只有一个医生。
所以这个情节让我耿耿于怀,而这个情节又是这个小说里最重要的情节。能活着就让人好好活着不好吗?
#齐帆齐商学院书评课#第7篇1100字,累计8550字,主题书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