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后,我在边防学院受训一年。这一年里,虽学了很多东西,也结识了不少兄弟,可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仍属驻训场里的那道大盘鸡。
驻训时训练很苦,一则因为量大,二则因为环境恶劣。本科时的体能训练多是徒手五公里,而在这里,武装五公里方是常态。
夏天需顶着酷暑骄阳,大口吸着前面兄弟踏出的尘土,一趟下来,衣服至少拧出一杯“咖啡”。
冬天跑步则更为痛苦,在西北的寒冬里,只消几分钟,散出的热气就在眉毛、头发上凝成冰碴。
穿得少会很冷,穿得多会更冷——衣服多了汗气便排不出,最后只得穿着湿衣在跑,所以我们干脆只着单衣。但穿单衣跑步也有弊端,单衣旷荡不贴身,顶风跑时只有前胸贴着衣服,好不容易靠着体温暖干了前襟,转过弯来却又成了背风,背后的湿衣猛地一贴,直打哆嗦……
黄土高原气候干、风沙大、光照强,在这种强度的训练之下,兄弟们每日风里来雨里去,不几日全成了又黑又瘦的“糟老头子”。
——而“糟老头子”们最大的快乐,无外乎吃饭和休息。
因体力消耗大,兄弟们的饭量也大得很。好在驻训场伙食保障很硬,饭菜可口,量也很足。
管伙房的是个西北老汉,平时和我们接触不多。只有在做了面条之后,他才会主动到宿舍前张罗:“赶紧吃饭了,面一会就坨了。”似乎在这个朴实的西北老汉看来,枪可以晚一会再擦,话可以晚一会再训,但是面决不能坨了。让一碗面坨掉,是对厨师最大的不尊重。
我们从没有让面坨掉,而伙房的手艺也从没让我们失望过。
我尤其钟爱他们做的大盘鸡。鸡肉块儿大、肉嫩、汁水充盈,土豆软糯、甜润、入口即化,洋葱炖的软烂,只有淡淡的香甜。
若是独自品尝,我会先夹一块土豆开胃。土豆块儿要用筷子轻轻地夹,稍稍用力就会夹破。在嘴里只需要抿一下,沙沙的土豆就化成千万个小粒,而每一小粒都带着汤汁疯狂地冲击着味蕾,不知不觉已经入喉下肚,唇齿留香。
再夹起一块鸡肉,在土豆泥的勾芡下,鸡肉上挂满了汤汁。夹到了嘴边,先不急咬,一定要轻嘬一口,待汤汁布满味蕾再大口吃肉……
但我又怎么可能有机会独自品尝呢?我若慢条斯理,优哉游哉,第二步还没进行完,班里如狼似虎的兄弟早已吃得汤都不剩。
在部队,就要按部队的吃法,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先吃鸡肉,再吃土豆,捞了洋葱再泡馒头……
汤汁泡馒头,此乃美食之精华,虽无比美味,但甚是不雅。刚认识的时候,大家还很拘束,纵知汤汁泡馒头之美,羞于实践。直到后来熟络了,西北汉子老陆才开了先河,我见状立马跟进,其他兄弟也放开了手脚。
老陆是个地道的西北汉子,作风硬朗彪悍,战斗力强,所以每到吃大盘鸡那天,我们班就会派他去打菜。在老陆的冲锋下,我们班每每得手,兄弟们得以心满意足。
直到一天,老陆“失手”了!平常满盘还带冒尖儿的大盘鸡只有多半盘,兄弟们嘴上没说,眼睛里却透出失望的神色。饭吃到一半,大盘鸡率先告罄,却只见老陆捂嘴坏笑,从桌子下面又掏出一大盘来,“开饭前人多眼杂,你们懂得……”
从此以后,每到大盘鸡那天,班里的兄弟都会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