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自杀罪最重 自杀是愚痴的也是很苦的,自杀后的罪报更苦,要受反复自杀的痛苦,因为四恩未报(四恩指的是父母恩、师长恩、国家恩、众生恩),责任未了,即擅自轻生,不但令父母伤心,若拋下妻儿不顾,更是人间悲剧,故罪特重。 对于自杀者来说,面对不能解决的问题,面对似乎无法承受的痛苦,在心理上就会错误地认为自杀能使自己免除这份痛苦,认同那种“一死百了”的断灭论。可是,现代科学的分析以及自杀未遂者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自杀者不仅会给亲人、朋友及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自身也将经受极端的痛苦。 《三字经》云:“三才者,天地人。”在宇宙万物之中,惟有人类最为尊贵,堪与天地并称三才。此中道理,几人明了?倘能识得几许,自然就会重视父母亲所赐与我们的这个血肉之躯,提升自己的生命层次,而不会盲目地追求错误的人生价值。此种作为实属无益,不仅浪费了自己的福报,且将至于“禄尽人亡”、以自杀了此残生的悲惨境地! 而最可悲者,几乎每个选择自杀方式的人,都会误认从此即可“一了百了”、“永得解脱”。果真一死就能百了吗?在一个有智慧的人看来,“千古最难唯一死”,死了就不得了,何况是自杀而死,那就更不得了了!若以世俗的观点而言,自杀者不过是将责任抛给他人、将问题转嫁于社会而已,因此,自杀怎能算是一种解脱呢?更何况人在临死前及断气后,其灵魂所当遭受的果报,比临死时还要苦上千万倍哪! 解决问题最重要的一个基础理念,就是断恶修善。我们所有一切不好的果报,都是过去今生不善的念头、不善的行为所感召的。我们把这些不善把它断掉,换成善的,我们的命运马上就改了。 用自己的意志、自已的精神、自己的心力,来杀死自己的身体,就是杀生。当一个人沉溺在自杀的情绪里,很容易陷在阴影中不可自拔。要想跳脱出来,首先要明白:死亡不能解决问题,死亡是更多问题的开始。 人身难得。我们这个身体是用来还报和还愿的。还报是要报答那些于我们有恩的人;还愿则是要完成我们来到这世上希望达成的心愿。所以我们应该要非常珍惜、非常感激我们有一个身体;我们并没有权力来杀死自己。 因果定律,若不证悟诸法实相,若不以修持的工夫解脱生死,自杀是没有用的,业报未尽,即使自杀,也将再接受另一期的生死,正像一个欠了债的人,为了躲避债主的追讨而将户口从甲地迁到乙地,那是不中用的,迟早一些债主仍会找到他的。所以,反对自杀,鼓励人生的建设,利用这一生的存在而做修善的努力,以改造现实的乃至未来的命运。 我们的生命来自父母,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育起来,我们是父母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无论我们过得好不好,我们得让父母放心,让父母不为了我们而担忧伤心,更不能让父母陷入失去子女的人间最极度的悲痛之中。我们本就来自父母,我们至少得为了父母而活着,而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而活着,绝不能损伤父母赐予我们的生命。如果把孝顺父母当成自己人生的第一要义,就能支撑我们每个人坚强地活下去。 我就劝你,决定不可以自杀,自杀之后麻烦可就大了。诸位要晓得:自杀是罪业,不是解脱。如果自杀可以解脱,释迦牟尼佛何必出世搞这么大的麻烦,自杀不就完了! 譬如讲上吊,佛在经上讲,上吊后,中阴身不能投胎。他要找替身,找不到替身他不能投胎。不能投胎,每七天,他又要去吊一次,鬼魂每七天又要去吊一次,很苦啊!不是说问题就解决了,增加问题,解决不了问题。服毒自杀的,每七天他又要服毒一次。苦不堪言,最傻瓜人干的事情,不可以的。 更何况人在临死前及断气后,神识(俗称灵魂)尚未出离身体之际,就像活牛剥皮、生龟脱壳般地痛苦,又像是螃蟹被放进热汤内饱受煎熬的惨况。自杀身亡的苦楚,实非语言文字所能形容的。即使是死了之后,其灵魂所当遭受的果报,比临死时还要苦上千万倍哪!因此,只要对于“生死问题”稍有研究的人,若听到发生自杀事件,便会顿生悲悯之心,想尽办法予以救治。这种自杀的痛苦,其理论与事实倘不揭露,恐怕任何人皆不易明了。
百善孝为先,自杀罪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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