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林丹出轨的新闻占据各大头条,好男人的人设瞬间破灭,网友纷纷表示,又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特叔觉得,这年代连好男人都靠不住,还不如靠自己,给自己买一份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保障。那么,最近火热的网络互助和相互保险又可靠么?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得先来了解网络互助是什么,相互保险又是什么?今天特叔就来科普一下。
网络互助是一种原始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结合,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一人患病,众人均摊”,为了避免了个体负担过重,约定单次互助金不超过若干元,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
相互保险,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相互保险是参与互助保险的投保人相互之间的一种保障关系,它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
网络互助是一种社会信用契约,为非营利性质。
网络互助产品的本质是社会信用契约,具有民事能力的人自愿地按准则履行相同的义务,同时也享受平等的权利。网络互助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是以公益为基本属性。网络互助用凑份子的方式,互助金采用全员摊销的方式,体现的是风雨共担的互助精神,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让自己有了一份保障。让每个人都成为公益天使,而同时又是网络互助保障的平台受益者。
相互保险则是保险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典型的商业行为。
相互保险是国际认可的主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一种重要模式,是典型的商业行为。相互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将保费收纳之后,会用于各种投资经营行为来获得最大化收益,以实现资产增值。投保人既可以把购买保险作为避险保障,也可以当作是理财投资获得收益。
国内的相互保险尚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任何相互保险产品都必须获得保监会的审批许可。今年6月22日,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信美相互人寿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开启了相互保险在中国的探索历程。
从互助范围看,网络互助的范围比相互保险更广更灵活。长期以来,我国医保覆盖不足,商保保费又较高,偏远地区居民、农民等低收入人群及一些小微企业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撑加入高门槛的商业保险,但社会对保障的需求一直存在。网络互助平台能真正做到“在疾病面前的人人平等”。其意义就在于把原来传统的金融保险机构无法顾及的人群,特别是一些低收入人士,纳入保障范围,实现真正的“普”与“惠”。而相互保险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的人自愿组织起来的,互助的只是同类人群,无论人数多少、保障风险的概率高低,只要大家都认同承保、理赔的标准,就可以运行。
网络互助是在事件发生后会员基于契约集体为受助者汇集医疗费用,受助非常明确,采用“后定价”模式,相对于保险产品是根据生命表精算研发,网络互助的“事后定价”则完全消除了“死差”--互助金100%用于“赔付”。例如网络互助平台有成员30万人加入抗癌计划,成员李某患癌需要医药费,经过互助平台的风险评估,决定对李某汇集30万的互助金。那么,该计划的每个成员都将参与本事件互助,根据该计划的会员人数,则每人均摊金额为1元。
相互保险需要投保人先付费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形成基金池。一旦出现疾病或意外,相互保险公司按照保单对投保人进行理赔。
在国内,网络互助和相互保险都是新生事物,目的在于帮助个体抵抗大病等重大风险。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无论是网络互助还是相互保险都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相信这里面会诞生很多新的模式,新的公司。无论怎么变化,两者都是各有所长,特叔相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它们将和社会保障、和企业的自保险体系一道构成完整的保障体系,互为补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