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问题引发了我的思考“我们常说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到底什么才是孩子真正的起点呢?”有段时间我一直坚信“家长就是孩子的起点”这个结论,这个观点从一定的层面上具有合理性,毕竟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可替代的。但是真正决定一个人的幸福里和人生成就的可能跟社会兴趣有关,即对他人是否总是保持一种合作与建设性的姿态,是否对与他人交往、融入到一个群体中怀有深厚的兴趣。它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对所爱的人、亲密的人又直接的感情;二对周围的,包括陌生人都有一种不抱直接目的、不会因为某个直接的原因而具有的那种感情;三对现状的认可和对未来状况乐观的憧憬。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兴趣是否健全和充分具有三个标准:合作、给予及共情。参照前述标准,自己被诊断出:社会兴趣严重不足。
案例一:难以做到的“共情力”
3月24日,是布丁2周岁的生日,我在半年前就给她预定了周岁拍照。3月18日全家一早就起床了,每个人都收拾打扮好,就像赶着去过一个盛大而隆重的节日,纷纷兴高采烈。准点到达目的地—一家在宁波久负盛名专业从事儿童摄影的影楼。在挑选衣服和造型的过程中,布丁全程服从安排,乐在其中,还不停的跟我说,宝宝要拍照了…造型师说,这么乖的小朋友还真的很少见耶…,我很不脸的说,两天前就已经给她开始在做心理建设了!然而,我只猜对了开始,却没有猜对结尾,接下来打脸的事情就出现了:造型做好,刚踏进影棚,布丁就开始紧张起来,怎么都不肯站到幕布前方,我用各种“花言巧语”、软硬皆施,各种招式轮番上阵…一个小时过去了,布丁仍然没有站到幕布前,而且强烈要求不愿意待在这里。摄影师大叔说,虽然也有很多小朋友不愿意拍照,但是哄哄基本还是可以完成部分作品,像布丁这样倔强一点都不肯迈进幕布的也是很少的。这时,我已经有点失去耐心了,对孩子不满的情绪瞬间冒出:为了这次周岁照,我提前半年就去预定排队,昨晚那么晚回家还给她收拾准备今天可能用到的衣物,今天一大早都还睡清醒,又按照预定的时间匆匆出门,结果这家伙一点都不领情,说不拍就是不拍。
我当时居然想完成任务,索性把她抱住幕布前,让摄影师赶紧拍,如果哭了,拍几张收尾。然而,当我把她抱进去,她马上就跑出来了,这样反复几次,我也累了,心里明知道,自己是在强迫孩子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情,但是依然很气馁。我的初心是,给孩子2周岁拍一套照片作为留恋。可是,当她违背了我的意愿时,我却表现得非常强势,通过各种“手段”,威逼利诱希望她能如我的心愿,当她依然坚持自己时,我就突然变得束手无措,不仅不能理解她的情绪,反而强迫她服从我的安排。这一点上,可以证明自己共情力的缺失,甚至在自己最亲的孩子面前,也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最终,我选择了不再强迫,听从布丁的意愿,回家了!但是,我自己深知,这种妥协,完全是被逼无奈,而不是共情到孩子对于陌生环境,对于聚光灯的恐惧。
结论:
衡量一个社会兴趣是否健全和充分的特征,表现为对他人的思想、感情、体验,希望给予理解的能力和愿望,也就是一种共情力。 --阿德勒
案例二:幸福的实质就是“给予大于索取”吗?
昨天,布丁奶奶跟我说,布丁实在太老实了,在小区玩滑滑梯,看见别的小朋友来了,她即使已经爬上了滑滑梯,也要站在一边,等别人都玩好了,自己才滑下去,如果人多的时候,她甚至一次都不能玩…如果自己在玩的玩具,别人要玩,她就让给别人,然后走到一边去…奶奶担心地说,玩的地方谦让一点还好,万一读书了,还处处谦让,会不会连饭都吃不到呢?
听完奶奶的话,我仔细一想,这可能是跟我的教育方式有关,为防止在公共场合玩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我总是告诉布丁,玩的时候不要跟别人抢,做游戏要排队,可以让别人先玩!但,我教育的初衷并非是希望布丁在人际交往中保持“给多于取”的倾向或者习惯,而是因为在网络上看到了太多在公共场合因孩子玩耍发生摩擦,家长为此大打出手的事件,为了避免这些“惹是生非”的事情在自己孩子身上上演,我是不得已选择了这种教育方式。大叔说,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兴趣是否健全和充分的总的特点就是:给予大于索取。对于这一点,我看了好几遍,仍然未能充分了解,换句话说,莫非就是“吃亏是福”的道理?在这个竞争异常激烈的社会,我如果从一开始就有意识的让孩子建立起“给予大于索取”的不等式,如果布丁真的像爱因斯坦、范仲淹、曾国藩这些伟人志士一样,不求所得,但求所给,就真的能确保她能够让人在一瞬间就能够感知到的好气场吗?我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给予别人一种温暖的气场,但是,这样会不会让她在激烈的竞争中,失去自己的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