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人闲聊起童年赶集的事,觉得很有意思,故而有感,边回忆边写下来。
我们的童年时代,没有交通工具,到市里去赶集,都是步行,也没有柏油马路,人们穿越乡间田间的土路,抄近路,不知不觉就到了集市。
某个周六日,我们几个小伙伴儿在胡同里玩儿,不知谁说打算去赶集,其中一个人说:去不去?谁去是英雄,谁不去是狗熊。一个个的小孩子懂啥?不过谁也不愿做狗熊。于是,作伴一起去赶集。现在想想,挺可笑也挺后怕的,一是,我们每个人手中都没有一分钱却去赶集。二是由于大人们都去地里干活了,我们谁也不通知,就结伴而行,中午大人们看不见我们怎么办呢?那时我们真是没有一点儿心眼儿。
几个人边走边说,边走边玩儿,走在田间小路上,偶遇到从市里下班回来的凌云的爸爸,她爸爸给了她几毛钱,我们好像有了这几毛钱壮胆,更雄赳赳气昂昂的前进了,计划着盘算着去了以后买什么东西。
快走到市里东门时,马上就要看到集市了,这时候大人们闻讯都追了来,各找各妈,各回各家。这次没有带钱赶的集完全被扼杀在摇篮里。
稍大些后,大约上三四年级的时候吧!小孩儿们开始陆陆续续结伴去市里看场电影,去和回来的路上边走边捡冰棍棍,攒着玩挑棍儿的游戏,边走边玩儿,倒是也不觉的累。到了电影院门口,花5分钱买个平时舍不得买的冰砖(这个比冰棍软),吃了没几口,软瘫瘫的就掉在地上,有个同伴,买了个火瓜(吃着又香又软的瓜,成熟前叫苦瓜)准备看电影时边看边吃,结果进电影院时,人多一挤,哈哈!挤了一兜烂稀泥,惹的大家哈哈笑。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人各自买了瓜子,看电影的时候边吃边看,突然有一束强光照过来,原来是工作人员打着手电筒在逮吃瓜子的,我们几个小孩儿也不知道不允许在电影院吃瓜子啊!就被带到了他们的工作室,每人被罚了一块钱,想想纯粹是欺负小孩儿。可那时我们岁数太小,只能任人宰割,不敢反抗。还有一次,有几个男生一起去看电影,看完后就各自顺着人流往外走,出了电影院门口一聚齐,少了一个,等了半天也看不到,以为他自己走了呢,于是几个人就结伴走了。原来少的那个,看电影时睡着了,睡的那叫一个香,散电影乱哄哄的都没被吵醒,最后,被电影院打扫卫生的发现,喊醒一问,迷迷瞪瞪的说了家庭地址和家长的名字,嗨!巧了,打扫卫生的正好和他家沾老亲戚,就把他送回家了。
一般看完电影,几个人还会在街上溜达溜达,看看还能买点啥,有的买了几个柿子,有的买块橡皮,有的买本小人书,那时候集市上的东西不是很丰富,人们手里也没有多少钱,赶个集尤其是小孩儿们赶集,纯粹是溜达着玩儿,买不了什么东西。溜达来溜达去,正是夏天的正午,有个同伴突然发生了呕吐,当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才明白是热火龙了,就是中暑了。
那时候的小孩儿们,虽然没有零食可吃,却已经能满足了温饱。没有五彩缤纷的玩具,自己可以自制,用缠线轴、蜡烛头、皮筋制作的玩具小推车,自己烧制的刻着各种图案的模儿,用废纸叠的方宝,用树杈和皮条制作的弹弓,用铁丝自制的火柴枪,没意思了就结伴带上块数钱赶赶集,看场电影,买回本小人书互相差换着看看,就这样不知不觉渡过了快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