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习守恒定律,在我身上表现得比人品守恒定律更明显。
这个定律是说,我无法在一段相对长期的时间里(三个月以上),同时克服自己身上的多个恶习。如果这个月我做到了坚持运动,那么我可能会心安理得地吃得比较多。如果我下个月好好吃饭、注重营养搭配了,那么我很可能又会怠于运动。
我有哪些恶习呢?作息不规律、喜爱油炸食品、抽烟,这三项怕是最严重的。目前我渐渐控制了抽烟量,作息也基本上正常,很少熬夜了,但是每天不去麦当劳买一对鸡翅我就浑身不舒服。想来,症结还是在于我自律不够,对自己太过于宽容。一想到自己已经做到每天早起了,吃个炸鸡翅又能怎样呢?虽然这二者毫无因果关系,我却能轻易地以此说服自己。更糟糕的是,我甚至会用满足一种恶习,来作为对自己所付出的努力的补偿。比如我戒烟的时候,我为自己定下了每月最多只能抽一包的上限。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抽烟呢?那就是1.我当天运动了半小时以上;2.除了日记和工作,我当天写了1500字以上;3.我画了自己满意的画。
这种奖励机制看上去合情合理,就像小时候读了一小时书就可以看半小时动画片一样。然而,用恶习去满足自己,终归还是缺乏源动力的表现,而且对身体是有害的。克服恶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也并没有指望自己能够一下子全部改掉。再说了,假设我改掉了恶习ABC,说不定又会冒出来恶习DEF。
我能想到的较好的解决方式,就是用好习惯作为奖励机制,而不是恶习。我现在仍然在戒烟中,每个月的定量仍然是20根。按照恶习守恒定律,我可以在今天跑完步,或是写完东西之后奖励自己一根烟,跑去阳台上或者楼梯间吞云吐雾五六分钟。但是呢,如果我能够成功地自律,没有抽这一根烟,我就奖励自己100块。这样一来,只要我少抽两包烟,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拿着4000块去买我想要的手绘板。
可是问题又来了,我有许多想要的东西,可我刚毕业几个月没什么钱,总不能一直买买买啊。要是最后戒烟成功了,自己却变得物欲膨胀,似乎也不是什么好结果。说起来,购物欲旺盛也是一种恶习吧。
所以,我最后的解决方式是,找一个信任的朋友,每个月月初打给她3000块。20根以内不扣钱,超过20根的,抽一根就扣100块,月底结算,看看我能拿回来多少。当然,这种戒烟方法不适合土豪,只适合我这种刚毕业的穷光蛋。它还有两个重要的前提:首先,朋友一定得是值得信赖的;其次,我得对朋友做到绝对的诚实。抽了就是抽了,绝不隐瞒。
还好,我没有撒谎这个恶习。
截止到1月8日,本月定量还剩13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