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风岁月 ———我想拥有一千种人生

罗伯特·麦卡蒙《奇风岁月》

        “当神秘的力量远远离你而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尽管如此,你还是会偶尔感觉到那种力量突然又回来了。在某些短暂的片刻,你会突然回想起来,你会感觉得到。如果你看电影的时候感动落泪,那是因为在那短暂的片刻,在漆黑的电影院里,你又偶然触及了那神秘的力量,沉浸在那神奇的金色池塘里。然而,当电影散场,你走出戏院,回到阳光灿烂的逻辑理性的世界,那神秘的力量又会消散无踪。在那个时刻,你心中会残留着一丝丝的感伤,却不知道为什么。当你听到一首古老的情歌,你脑海中会浮现出某些昔日的记忆。当你看到悬浮的细尘在灯火的光束中飞舞,你的心思会突然脱离眼前的世界。夜里,当你远远听到一列火车轰隆隆奔过铁道,心中不禁生出一丝好奇,不知道那列火车要驶向何方。那个时刻,你已经脱离了当下的自己,脱离了眼前的世界。在那极其短暂的瞬间,你又走进了那个神奇世界。”———罗伯特·麦卡蒙《奇风岁月》

【1】

        高中的时候读过很多三毛的书,对她与荷西之间各种秀恩爱的描写印象深刻,至今难以忘怀。

        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一次三毛问荷西,如果有来世你会不会还选择我,荷西说不愿意,因为下辈子要过一种新的生活,并指出其实三毛自己也不愿意再过一次一模一样的人生,三毛心里想,还真是。

        我常常觉得,一个人一生只应该背负一个人的死亡,否则他就是杀戮者,然而没有任何规定一个人的一生只能过一种生活,如此该多无趣。

        如果可以,我也想要过一千种不同的人生,感性或者理性,冷漠或者热泪盈眶,简单或者复杂,深思熟虑或者随心所欲,我也想要走过许多地方,看不同的城镇与村庄,而后,走过的路就不再回头,爱过的人就不再爱,时间有限,抓紧向前。人山人海,边走边爱。

        好吧,以上都是胡说八道的理想主义,很多时候过好自己的一辈子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若是生活本就破碎,又何谈把一生掰成几瓣,过得不一样呢?

        所以觉得文学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表达的大概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意思。现世中许多难以达成的事情,往往在文学中就可以做到。又或者说,其实过不同的生活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凡事亲力亲为,你阅读一本书,和一个有故事的人交谈,冥冥中你就可以进入他的世界,分享他的人生,然后,你的人生里有了一段本不属于你的经历,当时间变得模糊的时候,这也将成为你人生的一部分。

        《三体》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辑虚构出了一个女性形象,随着越来越多的想象这个形象越来越鲜明,最终他分不清是真是幻,这个人物真的被他创造出来了,这时候白蓉告诉他,那些伟大的作家,往往能创造出一整个世界。

        我也一直觉得作家大概都有种神奇的能力,能将不存在的世界描述的仿佛真实存在,然后种在你心里,给你留下一种记忆或情节。譬如有人到列宁格勒想到的就是安娜和弗龙斯基,也有人特意到伦敦去找贝克街,还有前段时间大家都去爬琅琊山什么的。我们都愿意甚至希望相信:或许吧,真的存在过这一样一段故事,真的存在过那样一个人。

        这是一份礼物,在你阅读的时候作者为了感谢,送给你的礼物,只不过这个礼物的内容,是一整个世界。

        我想送你一整个世界,本来很想写的关于这个的小论文,但是觉得看的书还不够多,准备过过在写。

        《奇风岁月》里最打动我的对话大概是女王对喜爱读书喜爱写作的男主之间。

        “把所有的事都记下来。无论什么事都要尽量记住。你一定要好好记下你活过的每一个日子,一定要记得某些事。而且,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那些回忆,因为那真的太珍贵了。科里,那些记忆就像一扇扇的门,他们是你的老师,你的朋友,甚至是你的教练。每当你看到某种东西,不要光是用眼睛看,要用心去看。当你体会到了,你就把它写下来,这样一来,别人就有机会体会到你感受到的一切。太多人活了一辈子却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体会到,对一切浑然无觉。科里,你认识的人,见过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这样。也许他们曾经有过某些奇妙的经历,可是他们却从来不曾多看一眼。然而,科里,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活一千辈子,体验每一个人的生活。如果你愿意,你会有机会看到很多人。那些人,尽管你并没有真的亲眼见到,但你却能够跟他们说话。你有机会去很多地方。虽然你并没有真正去过,但你却能够身临其境一样去感受。”

        “如果你够厉害,如果你够幸运,如果你有能力告诉大家一些有意义的事,说出一些有意义的话。那么,你就有机会永远活在世人心中,即使——”

        “即使在很久很久以后。”

        即使我做不到一个人过出很多个一生,也要尽可能多的去努力,不管是阅读还是行走,总要坚持下去。

        因为,我也只有一个一生,也不想让它度过的太无聊。

【2】

        想到看这本书,是广告噱头打的太好,什么“与中文读者错过了二十年”,“永远是Amazon书店史上评价最高的不朽传奇”之类的。就没忍住入了一本,看完之后感觉很奇妙,若说震撼,其实对我没什么震撼,但也不是所有的好书都需要震撼人心,总的说,这是一本让我觉得很温暖的书。

        大概就是适合把一个甜橘剥成一瓣一瓣,小口小口的吃,汁水很清甜,然后搭着茉香奶绿和冬日的阳光,一起看的书。

        翻书的时候很多次觉得回到了很小的时候看儿童文学的感觉,然而掰掰手指想着自己也没看过几本儿童文学。觉得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看过。一言蔽之,看的很舒服,很开心。

        书的内容和儿童文学无太大不同,无非是一个小男孩的生活,特色在于不仅是一本温暖的伦理小说,一场谋杀案贯穿始终,政治不太明显,隐隐能从几个细节感受到当时美苏冷战,3K党和歧视黑人以及经济的复苏与萧条的大背景。奇风镇是一个桃花源似的存在,不过世上并不存在桃花源,而那些肮脏丑陋的东西存在在越干净的地方就越是显眼,也越会给人造成伤害。

        作者的文风我很喜欢,朴素细腻也很轻快,并不时夹杂着一些感慨之语,无非少年不再来所以要珍惜少年时光,又或者别看外面的大人这么道貌岸然其实他们心中也都住着一个小孩子,还或者什么坚持梦想不易但不要轻言放弃。都是老旧的鸡汤道理,然而作者的叙述很棒,不是那种鸡汤体,很舒服。

【3】

        曾经吐槽为什么小说电影里总是有人要死掉、为什么随处可见狗血套路。现在想想也是应该的,每个人都必须经历各种生离死别,只不过小说或电影把漫长的人生浓缩成短短的几个小时,所以那些车祸、意外都会显得突兀,如果把节奏按比例放慢二十万倍,那么一切都是必须经历的旅程,而不是狗血的意外。

        《奇风岁月》里也有写到朋友的去世,也有写到灾难和痛苦。贯穿始终的谋杀案总是让人悬心,在我看来象征着青春岁月里总是悬在心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高考,纯属我胡诌,作者绝不可能知道这些。

        小说按春夏秋冬写了一整年的生活,尾声写到了几十年后重返奇风镇,个人认为这个尾声一下子又把书的境界拔高了两度。本身带有一点奇幻,他在他曾经住的屋子前看见了他已逝的父亲,他悲伤的对父亲说,奇风镇已经没有人了。

        他父亲笑着说,“人都挤在房子里,都站不下了呢。”

        于是他微笑离开。

        “你还在我的记忆里,那么只要我活着,你就永远不会消失。看到你过得好,我真高兴。”

        看到最后这一句的时候竟然微笑了,对了,这是一本读了绝对不会落泪的书呢。

        这样的书,大概就是随便什么时候捡起来都能看,看到烦的时候就丢掉,下次捡起来还是能没有障碍的阅读的那一种,很治愈的一本。不可避免的也有一些忧伤,不过对于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来说,怎样的忧伤都该是轻盈的。

        维以不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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