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喜欢简媜,是因为儿时语文课本上那篇散文《夏之绝句》,优美流畅的文风,处处浸染着浪漫。仿佛这种文风,成了她在我记忆中的标签。
当看到格格漂流的书单时,单单看作者,便挑中了这本《我为你洒下月光》。
简媜擅长写散文。我写文章也是偏散文多一些,大约能感受到写散文,处处需要满怀深情,处处需要欲盖弥彰的艺术处理。写一篇,有时用情至深,作者往往需要耗尽心力。
一位台湾朋友曾跟我说,像简媜这样写小品文的作家,在台湾很多,或许是缘分吧,我竟只记住了简媜。
我曾认为,简媜的散文是现代都市里的童话,而细细读这本《我为你洒下月光》,情感之充沛,读得竟很伤感。伤感到一定程度,竟想弃书。后翻来覆去,仍对书中男女主人公的情感走向充满好奇,对作者把古典文学运用得行云流水和把现代散文情感植入的不露痕迹表示钦佩,故又重新打开书去细细品味。
02
这是一本简媜根据友人的札记,以及日常交往所能忆起的事情写出来的小说与散文结合的书。这位友人,并不是一位乖顺的记录者,常常抽离事件、隐匿人物,只保留感觉、情怀、想象与领悟,包汇着文学语汇,藏入内心深处,形成心灵的咏叹与独白。
二十多年前简媜已拿到这本札记,但是年轻市侩的作者无心去爬梳他人若隐若现的感情。二十多年后,作者已不是当年的作者。在作者写作三十年之际,简媜用饱含古典文学风情的文字逆风独行,干干净净拼出一条纸上情路,写出了那个年代特有的“从前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青春挽歌,致敬古典文学,致敬爱情。
03
她和他相识于少年时代的校园,都钟情于文学。后来她在文学之路上取得自己的成就,而他在医学上有了自己的建树。
从相识便鱼雁往来,谈文学,谈理想,谈信仰,谈家庭,谈青春的烦恼。两人直接见面的描写并不多,大部分时间,双方都在通信往来。那些少男少女心中浮起的别样情愫,逐渐显现。
维之喜欢学长吗?肯定的。在母亲去世之后,在人生的最低潮,遇到一个明媚坚韧的少年,他博学、上进,足够让她眼前为之一亮。从他送书给她,便开始了两人的书信往来。
学长应该也很喜欢维之吧。不然不会在信里交出自己的内心,不然不会面对群的热情主动,而从服兵役的海岛返回校园去跟维之见面,不然不会多年以后依然每年打电话祝福她生日快乐,不然不会多年后问维之:“我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这样的感情如果能一帆风顺多好。然而,两人家境的悬殊,信仰的差异,维之忧郁内敛的性格和强烈的自尊心,以及好友群对学长一往无前的追求,最终学长的那封因信仰而写的“信与不信,不能共负一扼”的信,让那段若隐若现、若有若无的情愫,最终止于唇齿,掩于岁月。若干年后,双方再见便也只能感叹:“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04
这本书,故事情节其实很简单,但是有三点在我看来特别出彩的地方。
第一点,是作者的古典文学功底。这本书收录了一些作者在写书之中的心路历程,在游历杜甫草堂时对杜甫诗歌的感悟,在描写对爱情的见解时对李商隐的解读,在通过札记还原故事情节时对楚辞离骚的见解,无不体现了作者扎实的古典文学功底。这也难怪简媜在书后絮语中的第一句便写道:“向中国古典文学,致上最高敬礼。”
第二点,是作者情感的描写。关于维之母亲去世,姐姐在外地时,她和父亲冷冰冰的生活,“她,回家像回去空城,屋内是暗的,没有人气,拖鞋只有两双,躺在地上像动物的标本”,“她蹲在阴暗的角落里,抱膝而坐。夜色正好袭来,形成牢笼。”寥寥数笔,那种孤寂清冷的感觉令人心伤。后面关于后母赶她出门,以及她回家之后的种种所见所感,情感之伤,直叫我想弃书。
第三点,是关于人物性格描写。维之的内敛忧郁的性格,遇上同样内敛的学长时,便注定这段感情的坎坷,甚至是无疾而终。
而群和维之的姐姐,则是属于性格外向且让人眼前为之一亮。
群在寄人篱下时的任劳任怨、不卑不亢,“殊不知她才是站在哪里,哪里就变成靠山的强人。”“她目送群离去,她连背影都是欢快的。”
姐姐呢,“没放稳的箱子掉了地,里面的小瓷偶滚出来断了手脚;没关紧的后门被风吹得砰一声;急性子的姐姐跑进跑出啪嗒啪嗒的拖鞋声……她姐永远不知道自己是个很能制造存在感的人。”
“说完,头发一甩回屋去了。”“她留纸条给父亲,姐姐一把撕掉:‘干吗留,让他找呀,这样他才记得还有两个女儿。’”“你放心,我一到美国,先痛痛快快玩一趟,寄相片给你,让你知道你的钱撒在哪里去了,恨得牙痒痒。”以及最后父亲生病,姐姐从美国回来,运筹帷幄,各方打点,迅速激起父亲生活的斗志,安慰的话语连后母都感动不已。
如果说维之的性格,对于简媜的文风来说,浑然天才,那么群和姐姐的性格描写,则是艺术的巧妙处理了。
简媜这本呕心沥血纪念自己写作三十年的书,一生也只能写一本,为致敬,也是向过去的一场告别。在年少无知时遇到爱情,却没有遇到对的自己,让那些爱,掩埋在了岁月的尘埃中,便成了青春的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