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三生三世》抄袭大案人尽皆知。我羞愧地说,我看了剧版、小说电子版、影版。我对“神话类+喜欢的明星(大幂幂)”这种组合的电视剧,几乎是没有任何抗拒力的。
本来,被影版辣瞎眼睛,我已经够懊恼的了。前段时间,唐七蹭地震热度,给自己洗白。唐七在微博上po出《司法鉴定书》和鉴定结果,并顺带po出自己“声泪俱下”写得自白文,真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我原本对唐七无感,但经此一事,却……莫名反感起来。唐七的吃相简直不能更难看了!我突然好心疼那个素未谋面的大风刮过,舆论肯定被带偏了,完了,原创作者要被踩死了。幸而,不久之后匪大硬气开撕。
作为信息链的下游,我从不相信,我能看到绝对的真相。所以,在全部的事实公之于众前,我从不轻易地判断是非、参与争辩。我对“唐七是否抄袭”也一直保留意见。(我之所以反感,不过是直觉她吃相难看、人品呵呵哒。)
直到我认真看完所谓《同一性鉴定书》之后,就算我没看过大风刮过的《桃花债》,作为一个差点成了网文抄袭者的过来人,我不负责任地断定:唐七是抄袭者!
02
我大学那会才开始接触穿越、玄幻、霸道总裁等各类小说。一旦接触,便上瘾了。一年之后,觉得各种类型的小说差不多,遂萌发了写小说的念头。
事实证明,以我当年的水平,我是没有办法写出具有绝对原创性并且风格独特的小说的。
每当我不知道某个情节怎么写才更好的时候,我便会去看同类型的小说在同类型的片段上,是如何处理的。遇到精彩的,便只要“用自己的语言”变换着来写。没办法,为了弥补自己的无知,也为了把文写得让自己入眼一些,只能“借鉴”旁人的东西。
一边找一边写,这样很累人,而且效率极低。真正体会过写小说之艰辛的人,就知道日更一两万的人,简直神得不似人。按8小时工作制算,8小时就是28800秒,日更一万,相当于2.88秒码一个字,都不带思考的。这工作量,到哪个行业,都是劳模。
后来,我听说了一款写作神器——自动写作软件。这玩意儿,绝壁黑科技。
自动写作软件的数据库里,拥有大量的像公式一样的写作片段。你只要输入“关键词”,就会弹出相关的文学片段。文学片段的来源很多,中外小说、诗词、新闻等等不一而足。想想就逆天了,你只要到淘宝上买了这种类型的软件,意味着你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之力,就获得其他作家最精华的相关描写片段。
我估计《锦绣未央》能够抄袭200多部小说,可能是不是因为她博览群书,而是因为她的写作神器买得好。当然咯,我没买过,因为当时没钱,也没那种执念。
所以,从创作者抄袭的模式来看,各种反抄袭的调色盘,绝对是正确且合理的。每个原创者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自己的心血之作。照搬是抄袭;偷了别人的孩子,然后换上自己缝制的衣服,难道不算是强盗?
事实上,为了写这篇文章,我又去看了《桃花债》。没看完、就看了24章(以下对比,也全是基于这24章)。所以,我无法暂时断定,4S和《桃花债》情节是否出现抄袭。
毕竟是存在“调色盘”的,读《桃花债》能够联想到4S中似曾相识的影子。此外,两者的文风也颇为相似,大风的文风干净些、舒服些,更有意境些。唐七的则生硬些,杂乱些。
03
性格有相同、文风有相似,这总不能断定是抄袭的。唐七真正厉害的地方,并不在于“致敬”大风的文风;而是,她在“参观”完大风小而有特色的房子后,“借助”大风造房子的诸多元素,“打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大豪宅
既是豪宅,4S架构了一个颇为完整的仙侠世界体系,其中,有关天下苍生的设定也比《桃花债》的要宏大。这并非唐七的一人功劳,仙侠类小说常见的、同质化的框架罢了。
除了情节的描写外,每当我不知道应该使用哪些元素时,我就会去看看同类型的小说,去挖掘能够使用的同类型的元素。毕竟自己见识有限,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都不傻,除了历史上留名的元素不会改名之后,遇到喜欢的、能用的元素,我肯定换一个更加炫酷的名字。如果可以,我还会尽量开发这些元素的新技能。
我写得少,但是我套路掌握得好。如何“借鉴”、如何“触类旁通”地开发,对于创作者而言,都是不是事儿。
唐七花钱请余飞鉴定,让我认定唐七就是抄袭的,也是余飞的《同一性鉴定书》。
鉴定书的最后一个模块是“相似元素归纳说明”,余飞归纳4S与《桃花债》共有13个相似元素,对应13个归纳说明。
认真看看13个归纳说明,实力告诉你,抄袭者以及鉴定者有多恶心人。
首先,说“桃花林”、“转世”是公用素材和公用资源,“白狐狸精”同质化素材。这些我都忍了,确实无可辩驳。
不过,说“因果理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常规内容,说“故事背景”都是对中国神话加以变形重构而成,里面人仙互动设置及类似地方,不算抄袭?我只能呵呵哒了。
再说,“专有名词”是原作者给某种事物、现象、创意的命名,又因传播度广,便成为创作领域的共有词汇。“老干妈”算是某种事物的通用名词了,但是,你再去用“老干妈”注册商标,试试看啊。
继续说,“铜镜”比“观尘镜”多了一个语音功能。哎呦喂,都不傻,作为抄袭者,当然要开发抄袭元素的新功能嘛。
接着说,“神芝草”和“金罗芝草”的情节和道具都很相似,但情节和信息量少,所以抄袭不成立。这特么就把群众当傻子了。“专家”就是乱说话?情节、道具相似,都不算抄袭。那什么是抄袭?
4S的成玉元君不论是性格、还是经历或形象,都像极了《桃花债》里的宋珧。但因为成玉是4S路人甲,所以不能算抄袭?剧版的成玉戏份还挺多的,我差点给圈粉了。怎么算?
我已经不想再举例了。
那个,余飞老师,冒昧问您几句,除了您列举的几个元素、4S也没剩下几个元素了吧?
一个元素不算抄袭,13个元素全撞在一起也不算抄袭?
您不是觉得网友好骗,就一定是在跟wuli唐七玩无间道?
04
最后,除了情节描写、元素应用之外,每当无法撑起一部小说的架构时,为了防止小说的骨架散掉,我通常会先看几部同类型的小说,其实,同类型的小说看多了,架构自然在心中。在这个基础上,我再将同类型的架构打散,继续进行变体,重新构建自己的小说的架构。这也是非常常见的。
在对待抄袭这件事情上,我是非常认同余飞老师的“乱序原理”的。不过,基于“乱序原理”的“逻辑链原理”,看似有必要,实则是为了抄袭者开脱。如何判断“一方完整、或近乎完整地借用另一方的设计”,这个标准不好拿捏不好,还极其无耻。
如果按照余飞老师“4S不算抄袭”的话,估计网络文学的世界,一片清明的,几乎不存在抄袭的。
呵呵,借用《尼马谈著作权法》的一句话:“没有一个抄袭者可以说他/她有多少没有抄袭的部分,因而他/她的错就可以被原谅!”
再借用匪大的话:“抄袭就是抄袭,抄袭了就该被钉在耻辱柱上。哪怕只是一个所谓小作者、小透明,他也天经地义拥有这权利。”
05
所以,每每写到需要“借鉴”情节描写和需要“参考”元素设计,并且无法跳出套路和框架的时候,我都没法继续下去,我是***也,我辛辛苦苦码的文字,跟别人雷同就算了,还写不赢别人,还要因为抄袭毁掉一世英名?每每念及此处,我就搁浅了。至今,也不记得自己写了多少个小说的开头了。
尽管我人虽穷且懒、愚且钝,却也是个心性颇高、懂得廉耻道义之人。
所以,我……最终连一个成品都没有。
不过我并非没努力过,为了跳脱出网文套路,我重新经典读物,成功戒掉了看网文的瘾;为了能架构起一个像样的世界观,我捧起晦涩难懂的史籍、哲学类书籍等,至今书架上都没几本正常的书。
所以,我放弃了写小说。这真实一个悲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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