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我每天都见到许多人,其中有些人还经常见。譬如街上卖大饼的夫妻、每晚开着小货车在路口卖香蕉的男子、精品店里总是迎门而坐的胖店主、沿街摆地摊卖菜的当地老人、还有在小学操场上每天跑步的一个样貌清秀的男人……
除了最后一个,其他人还是我经常光顾的对象。彼此交换简短语言,属于纯粹贸易来往。非常熟悉也非常陌生,转身即忘。
再进一步的,是时常来找我玩耍的朋友,一个早熟的初中女生。我买只西瓜,她热心不容拒绝地帮忙拎袋子另一头,两人抬一只瓜,一直送我到家门口。硬拉我和她们家人一起逛农业园,我双手扶着她的小肩膀立在她跑车的后面,非常拉风。即使这样,对于她依然没有“见”的感觉。
每天见到的各色人物,都好似从未见过。视若无睹,指眼睛打开,心灵紧闭。
就这么简单,灵魂以外的人,见过多少次,都是路人,都无法触动对“见”字的敏感。
当稀松平常的场景,因为一个人,令你反常地产生了一种敏感,忽然切肤地感受到某个字的分量与纠结,只有一个原因____在乎!
心里负担着一个人,才会在乎。因此在乎,必是件累心的事。跟看不看透,洒不洒脱,没有关系。真的在乎,即看不开,放不下。凡人的感情,越深越纠缠不清。因为真实,我们做不到超脱和四大皆空,而这确实没什么可羞愧的。
见或不见?唯有你在想念里每天见到的人,才会使你意识到这浅白的四个字联在一起时,是首多么深沉悱恻的诗。
相爱的人,以彼此的想念与对方相见。于梦里、于某个神似对方的身影里、于某首单曲循环的歌里、以及每个寂寞时刻看到的星月、烟云、山水、开花或不开花的树……
不是每对爱人都有条件日日厮守,分离无处不在。思念落不到一张伸手触摸得到的面容上时,那种不见的蛮荒仿佛,失明。
当想念尚存、依然、一直,继续着,便去见想念的人吧。为了重新看见,为了光。
见或不见,都是见,灵魂的见。眼神可以躲闪,感觉永远无法回避。那暗流涌动在胸口,让你转过身去时,回忆刚才那灿烂笑容,忽然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