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看《一个人的朝圣》,让我想起了《未闻花名》。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突然想起了这部很久以前看的这部动漫。当时的我还有些迷糊,只是隐隐约约觉得这两者在某些方面有些相似。当我看完了整本书,我才明白这两者为什么会让我觉得相似了。
因为,不管是《一个人的朝圣》,还是《未闻花名》,讲述的都是关于救赎的故事。《一个人的朝圣》是自我的救赎,也是爱情的救赎。《未闻花名》是自我的救赎,同时也是友情的救赎。
在《未闻花名》里,儿时青梅竹马长大的六个人,却在上高中后渐渐疏离,而面码的到来让这六人又再次地聚在一起。在帮面码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各自怀揣心事的五个人逐渐把埋在内心深处不敢示人的黑暗释放了出来,一切缘由都是在面码死去的那个夏天种下的。这些年来他们各自背负着对面码的愧疚而痛苦前行着,导致他们越来越疏离。因为面码的到来,他们最终都获得了自我的救赎,从那段黑色的记忆里挣脱了出来,他们的友情也重新绽放。
而在《一个人的朝圣》里,和妻子分居二十年的哈罗德,一封信的到来改变了他的一切。信是二十年前的好友寄来的,她告诉哈罗德自己得了绝症,于是哈罗德决定独自一人徒步前去看望她。在那条627英里长的路上,哈罗德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不管是从小就不要他的父母,是二十年前死去的儿子,是二十年前救他的好友,还是那段从二十年前就名存实亡的婚姻。哈罗德背负着这些包袱行走在这段朝圣的旅途中,当他最终奇迹般地走向终点时,他终于解放了自己,从压在他心上二十年的包袱挣脱了出来,实现了自我的救赎,也挽救了爱情。
多么相似!他们都是背负着内心深处的包袱走在一条救赎的道路上。《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说: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的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
于是,哈罗德义无反顾地踏上了那条路,一场关于救赎的旅程由此展开。
02
“请告诉她,哈罗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只要等着就好。因为我会来救她,知道吗?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听清楚了吗?”
一封来自二十年前的故友的信,让一个退休了的65岁老人,87天行走627英里,只因为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她就会活下来。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心里也不免嘀咕:哈罗德和奎妮是不是不仅仅是朋友关系,也许还有些别的东西,比如爱情。
不然,为什么奎妮在临终前会给一个二十年都没联系过的朋友寄信,告知他自己快死了呢?为什么哈罗德总觉得寄一封回信不够,一定要像个朝圣者那般坚持徒步去看望奎妮呢?
后来,在哈罗德的另一封信里,我终于全部明白了二十年前他与奎妮的故事。最初的他们是同事,有一天哈罗德偶然碰到了正在哭泣着的奎妮,之后便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就像普通朋友一般,会一起喝喝下午茶聊聊天气。然而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因为儿子的死去而倍感痛苦的哈罗德,把老板的最珍爱的东西砸了,而奎妮帮他背了黑锅。
奎妮被当场解雇,然后就消失了。哈罗德从此戒了酒。
他说:大家都以为我徒步是因为多年前我们有一段罗曼史。但那不是事实。我走这条路,是因为她救了我,而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谢谢。
做下错事的哈罗德,因为奎妮的牺牲和自己的怯弱,二十年来都活在愧疚不安中。像极了《追风筝的人》里躲在墙壁后面看着哈桑眼睁睁被人侮辱的阿米尔。
他背负着对奎妮的自责与愧疚,最终踏上了那条朝圣路。
03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
哈罗德努力回避的记忆是什么呢?
有一段话我印象特别深刻:
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父母的父母。哈罗德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
二十年前,哈罗德的儿子戴维在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杀。也正是这件事,使得二十年来哈罗德与莫琳的婚姻名存实亡。自那以后,他们不再说话,分居而住。
儿子的死给哈罗德造成了很大的创伤。不是因为失去,而是因为他认为是他,才使得儿子选择了这么一条路。他认为自己就像莫琳所说的:不是一个好父亲。他不知道如何去表达父亲对儿子的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自己的儿子。
在儿子快要溺水身亡时,哈罗德却还在解鞋带;而当儿子在舞台上表演被人嘲笑时,哈罗德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很多人都说,母爱是一种本能。那父爱呢?是否也是一种本能?那么,怎么会有父亲在孩子快要溺死时还想着解鞋带呢?怎么会有父亲在儿子被人嘲笑时也在笑呢?
但想起哈罗德的童年时,我明白了:原来爱,很多时候并非一种本能,它也是需要人教的。
他的父母都不要他。年幼的哈罗德每天都为了让母亲笑而讲各种各样的笑话,可是母亲最终还是丢下了他;他的父亲每日酗酒,带各种各样的阿姨回来,哈罗德在他眼里只是个透明人。
没有人教哈罗德怎么去爱,也不教他怎么表达爱。哈罗德对待儿子,想亲近却不知道该如何做,想给他鼓励却不知道该如何说。在父子之间,哈罗德可以说是根本就没有爱自己孩子的能力。
自他出生起,他便没有被父母爱过,所以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自己的孩子。
04
哈罗德想起这一路上见过的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但没有谁上他感觉特别奇怪。他想到自己的人生,表面上看似乎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实际上却藏着这么多的黑暗与磨难。
想象着火车站月台上站着一个绅士,穿着时髦套装,和旁人看起来一模一样。全英格兰的绅士都是这样的,一个个买着牛奶,给自己的汽车加着油,或者正在寄一封信,但没人知道他们内心深处背着的包袱。有时他们需要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
哈罗德也一直在伪装。他身上背负着那么的东西,不管是幼年时被抛弃,儿子的死,和莫琳的婚姻,还是对奎妮的愧疚。每一个包袱都压得他快要窒息,他选择用逃避来伪装自己。
而在这条朝圣路上,他任由这些记忆浮上来。我想,也正是他不停行走的双脚,给了他直面这些黑色记忆的勇气,最终实现了自我救赎。
因为就像《追风筝的人》中所说: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那些记忆是不会因为你的逃避而消散的。而从中挣脱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直面它。
哈罗德走上他的朝圣路不是一种偶然,二十年伪装出来的“正常”快要击垮他,他必须做点什么来拯救自己。
于是有了,一个人的朝圣。
05
他回想起斯特劳德的谷仓那一晚,突然意识到没有一个人知道他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以为是个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对的。他了然于心的事实和这些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个发现让哈罗德一惊,也让他在回望身后这群人时感觉即使站在人群当中,也没有一个人真正认识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
看到这时让我想起了电影《阿甘正传》里阿甘奔跑那一段。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又在黎明悄然离去。醒来的阿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很多人便也跟着他奔跑了起来。而在《一个人的朝圣》里,哈罗德不停地走着,成了名人,后来也吸引了一大批追随者。
但,没有一个人知道阿甘为什么要奔跑,也没有一个人知道哈罗德为什么要走路去看望奎妮。
每个朝圣者都走在他自己的朝圣路上,每个人的朝圣路都不可复制,所以每一个朝圣者都是孤独的。
哈罗德走在他的朝圣道路上,狂风暴雨挡不住他的脚步,阳光炙烤下他依然不停前行。他孤独又无畏地走在一条拯救自己的道路上。
06
莫琳紧紧抱住他,直到悲伤散去。他很高,很木讷,他是她的。
她会一直站在哈罗德身边,无论他想站多久。到他迈步离开,她依然跟着。
小说最后,哈罗德和莫琳又一次牵起了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
这段冻结了二十年的婚姻,终于在旅途的终点被暖阳融化。
我想起了他们初次相遇的那个舞会。年轻的哈罗德在跳舞,莫琳在旁边看着他,他们中间隔着一整个舞池。哈罗德鼓起勇气,生平第一次不由自主地穿过舞池,去触摸那个令他心动不已的女孩。天鹅绒的秀发,苍白而柔软的肌肤。女孩没有回避。
因为儿子的死,莫琳恨了哈罗德这么多年。当他决定踏上那段旅程时,莫琳变得痛苦、挣扎、迷惘,最终原谅。她听从了女孩的话,来到了哈罗德身边。
即使最终莫琳还是不知道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在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07
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的朝圣。
87天行走627英里,走过的不是路途,而是形形色色的人生。
人生便是在不断地行走,在旅途中遇到更完整的自己。只要不曾停下脚步,生活就依然充满希望。
- END -
往期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