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木已成舟、覆水难收。(意指:比喻事情已成定局;很难挽回)。
在我们的惯常思维中,无论是买卖双方口头确认的协议,还是纸面签署的合同,一旦被双方认可,则不可能再推翻毁约。
然而,最令我们不甘和懊恼的往往是这些“泼出去的水”。
也许是我们一时大意,未经深思熟虑就同意了对方提出的协议要求;
也许是我们经验不足,面对更专业的对手而犯下了代价惨重的错误;
也许是事故已经发生,我们才会意识到协议中的问题,想要毁约;
在这么棘手的情况下:
怎么能把泼出去的水收回来呢?
怎么能挽回那些已成定局的协议呢?
怎么能在已签署的协议中咸鱼翻身呢?
怎么能让对方在暂居优势的前提下重新做到谈判桌前呢?
【事件背景】
近几日,一条投诉新闻在澎湃质量投诉平台被炒得热火朝天。内容是这样的:
辽宁抚顺的刘女士在宜家花39.9元购买了“索玛 2018壶”(天蓝色,1.2公升),在使用20多天后,在注热水时突然发生底部杯身爆裂,杯体和底座分离。
事后,宜家仅答应赔付刘女士一张50元宜家餐厅餐券作为补偿,还口口声声称“这还是出于对刘女士的关爱”。作为同时消费者的我们此时一定也会愤愤不平,我花39.9买的壶炸了,50元的餐券就能补偿吗?
宜家凭什么能如此理直气壮,原因就在于宜家在这个玻璃壶的产品信息一栏,明确标有“可用于洗碗机,盛装饮品的最高温度不能超过50°C”。
虽然刘女士将此事上诉到了地方法院,并坚称“没有看见壶体上贴有这样的标签,自己也没有撕过这样的一块标签。”,然而这样的申诉太过于无力,使得这件事的太平最终还是倾向了宜家一方。
商品的说明书就是建立在买卖双方间的合同,在买卖这一行为完成后就成既定事实,无异于泼出去的水,而当刘女士在收到玻璃壶炸裂造成的伤害后再希望进行申诉和调整,已是无济于事。
当合同、协议已经签署,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对方收回或重新签署更利于己方的协议,让破镜重圆,让覆水重收呢?
在《谈判——如何在博弈中获得更多》这本书中,有这样一个金句“凡事都可以再商量”。
看似平淡无奇顺理成章的一句话,反而是最容易忽略的。
因为面对既成事实的协议,大家总会说:双方已经共同认可的协议,根本就是不可以改变的啊!
注意,我们咸鱼翻身的方法就在这句话中不是吗?没错,这个方法就是的核心就是:
只要双方共同认可了,没有什么协议是不可以改变!
别再沉浸在固有思维里了,只要双方都同意,重新坐到谈判桌前,就就没有“圆不回的镜,收不回的水”。
所以,当我们处于被动时,悔不当初是,请记住这个金句吧!
“凡事都可以再商量”
那么如何能领对方同意推翻已经认可的协议,重新坐到谈判桌前呢?
《谈判——如何在博弈中获得更多》这本书中给出了办法:
再次协商合同内容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虽然有时候会压力重大。如果再次协商的结果是“毁约”(我倾向于称之为“进行更符合双方利益的合约重构”),面临的压力就更大了。对方同意再次协商条款内容,可能是出于自身利益而非你的利益。想一想,你想同对方再次协商合同内容,但是对方不同意的原因是什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合同条款对对方更有利,他们是不太可能愿意同你再次协商的,所以你也需要向对方施加一些“压力”。
所有经过再次谈判的合同都有一个共性:你必须尽可能引起对方高层的注意。在服务合同中,找到服务成本,对生产效率产生重大影响的服务内容,他们将有可能成为吸引对方关注的筹码。
首先,摆正双方心态;
不是把已确定的协议推翻重来,而是要本着更加共赢的目的,向对方表达出期望找到更符合双方利益的合约重构甚至是合约补充条款。只有这样,才能让对方意识到重新制订协议的必要之处。
其次,给对方点甜头;
尝试在重新制定的协议中为对方提供新增的好处。哪怕这个好处微乎其微,也需要让对方注意到。这样才能领对方认为重新进行的协议是有价值的。
再次,引起高层的关注;
考虑从对方高层的角度出发解决问题,至少让对方高层引起注意。这一条尤其适用于工作中的谈判,如果有机会,跨过与我们同级的谈判者,领更高级别的领导关注此事,会有更高效的解决办法。
最后,强调非物质成本;
很多时候,对方不愿意重新修改协议的原因几乎都是他们自认为优势在己方,按照这个协议执行能够收获更多的利益。而此时如果你能令他们意识到这个协议会给他们带来损失,那么他们一定会乐于重新制订协议。这些损失一定是之前被他们忽略掉的,或者是只有发生了,对方才会意识到的。
这就是“非物质成本”,包括:服务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信誉成本、情感成本、名誉成本等等。
想想那些声称假一赔万的商家,信誉成本是不是堪比万件商品?
想想那些承诺限时达的快递公司,时间成本是不是已经计入比其他快递更昂贵?
想想那些花费千万巨资也要平息自己绯闻的明星,名誉成本何止千万?
想想被我们热炒的海底捞,99元的锅底,是不是有一半都计入了服务成本?
试想,如果我们能令对方意识到如果不重新制定协议,自己将付出高昂的“非物质成本”,甚至自己正付出这些成本,那么谁愿意一直亏下去呢?
【事件解决】
此时,我们在回看宜家玻璃壶炸裂事件中理亏的刘女士应该如何争取索赔,扳回一局呢?
首先,对于宜家来说,玻璃壶炸裂这一事件对于已经合理解决,无需辩驳。刘女士期望的索赔对于宜家来说完全没有丝毫好处,而宜家给出的50元餐券已经是出于息事宁人目的做出的牺牲之举。此时已经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共赢。
其次,刘女士能做的是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以期宜家高层能够引起对此事的关注。在澎湃质量投诉平台上的上诉,很好的引发了社会媒体的关注,这一步,刘女士走对了。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让对方意识到非物质成本的存在,并以此为切入点钳制对方与你重新制定协议。在这一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中,刘女士应做的不是反复强调自己没有看到说明书,而应该令宜家意识到这一事件在媒体上的反复热炒会使得消费者质疑宜家的产品质量,进而降低对宜家产品的信任度,最终造成宜家品牌的声誉贬值。
【结语】
覆水可重收,破镜可重圆,只要记住这个金句:“凡事都可以再商量”
然后巧妙地施加压力,让你的对手重新坐到谈判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