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不算是一篇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这本小说,很喜欢它的名字。于是很想看。但一直到前几天,我才拿到手,开始看。
其实一开始看时,是有些失望的。完全觉得奇怪。而且搞不懂主人公的行为到底是为什么。但后面越看越觉得有趣,尽管到最后我还是不理解主人公。
那是一个抛弃妻弃子的混帐男人,是一个放弃安逸生活选择苦难的奇怪男人,是一个对待朋友残忍且毫无礼貌的荒唐的男人,但他还是一个为了梦想能够抛弃一切而且从不后悔的很有个性的男人。他叫斯特里克兰,我读书的时候,会读成“屎壳朗”。
因为我实在不喜欢这个男人。从头到尾。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有时候让我很是佩服,不只因为他为梦想执着的毅力。最让我佩服的,是他能够丝毫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因为我始终和作者是一样的看法:
有人也说,他们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但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
但是屎壳朗就真的做到了,真是个怪胎。
他抛妻弃子时,所有人都觉得他不负责任,我也这样觉得。但他说的“我已养活了她(他的妻子)十七年,为什么不能变一变,试试自己养活自己”“他们(他的孩子)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莫名还觉得挺有道理。
因为在他的妻子的“有人养活自己才够体面”的认知里,我是很瞧不起的。
对了,那个让屎壳朗奋不顾身为之疯魔的梦想,是画画。
于是,后面有了,在他流浪异乡时,遇上的真心待他的画家朋友。然而他回报的是无情与残忍,这才是我始终不能喜欢他的原因啊。
在屎壳朗快死的时候,他那个善良的朋友,把他接回家,悉心照料。但他丝毫不感激,夺了他的画室,也夺走了他心爱的妻子。
但那个可怜的朋友,依然深爱着他的妻子,盼望她哪天受了伤会回头。他说:
不管怎么样,一个结了婚的男人爱上了别人,这司空见惯,常常等他的热乎劲儿过了,就会回到妻子身边,而她也接纳他。这种事,谁都觉得自然。为什么男人可以这样,女人就不行。
简直想为他喝彩。然而,他却得不到幸福。在他妻子因为屎壳朗离开她而自杀,并死了之后,他也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回了老家。
再后来,屎壳朗去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但我觉得也并没有很隔绝,起码那还有酒店)。娶了当地一位十七岁的小姑娘。两人搬到深山里住,才算上与世隔绝。而他这才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生活。我很喜欢里面这一段描写:
阿塔(他的土著妻子)生了个孩子,一位老婆子来照顾她,一直没走。不久,这位老人的孙女也来住。接着,又来了个小伙儿——谁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的,和谁是亲戚——他也无忧无虑地住了下来,就这样成了一大家子。
在这里,他不是怪胎,也收敛了戾气。也是在这里,他创作了绝世之作,完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但他也在此时因绝症而死。
在他死后,他被奉为了天才。
但是,这些,并不足够,让我理解这本书。我是看了这里:
一个人因为看到另一种生活更有意义,只经片刻思索就抛弃大好前程,这才需要足够的个性,勇敢走出这一步绝不后悔,这才真个性。
这是在讲一个偶然间看到一个很喜欢的地方,想去那生活,而放弃了光明前程的医生时写下的。我觉得,这也是在写屎壳朗。作者还说了:
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
这本书里,还写了这样一个很美的故事:一个船长在被人骗光财产后,与他的妻子来到了一片荒岛。他们在那开垦,种植,建房子,把那变成了一座美丽的花园。他们在那生儿育女。他们自己教孩子学习知识、弹琴、划船、游泳。一切都是白手起家,他们在自己创造美。
船长说了这样的话:
只有少数人有所追求,有所成就。我们的生活简单纯朴,我们没有野心。如果说有什么值得骄傲,那也是通过自己的双手进行创造的骄傲。我们既不嫉妒,也不怨恨。
看到这,我才觉得有点明白了这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尽管这句话说的不是船长,而是屎壳朗。但总觉得是有联系的。
这本书的也可以用奥斯卡•王尔德的话概括:“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愿你我都能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人生如梦,让我们枕着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