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壹
2013年11月10日,离现在已有四年还要多。
闫穗不想忘了这段往事。
什么是往事呢?
求而不得,忘而不休,生生的,反复的在脑子里转来抓去,得不到。
闫穗说,你看,这么久了。
麦子瞥了她一眼,吐出了一句:
你休想让我——
帮你……
记。
三岁的记忆,怕是最长久,因为在最初的模子上,刻下的东西,最深,最难去掉。
那么,闫穗的三岁,晚了太久。
是啊,那个本该出现的男子,也晚了太久。
那又有什么呢,也没什么要紧的不是?
闫穗说,麦子,你帮我写篇长长的文章,要那种很长很长的,把这个结打上。
麦子码着字,含糊道:
闫穗,你就是扒了老子衣服,老子都不会帮你费脑细胞。
你以为码字好干?滚。
可是到最后,那篇文还是把麦子的浑话打得稀巴烂。
麦子说,她要成为作家,要写很多很多咬心啃肺的字,要跟一些啃心的狗孩子一起,要在最难过的时候放肆的哭好久,被别人嘲笑嫌弃成“神经病”,要在行道树下的大笑三百声,指着空气说“你他妈鸟我?老子,早回家!你他妈滚。”
可能,梦想只是梦想,也可能只是说说而已,也有可能,做了,动了,也懂了。
就是不成不管罢了。
哪来的梦,就在哪里醒,擦擦眼泪,擤擤鼻涕,悻悻的起来穿内裤。
麦子也在穿。
闫穗说麦子就是一个傻逼,脑子里都是狗屎。
关键是还总以为自己是天使。
然后麦子也不搭理,穿衣服,照例爬起来,在船上,不,在床上打字,喂一些饿死鬼。
闫穗说,麦子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小女人。
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