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总是慢吞吞的。比如说,如果他要去书报摊买一份报纸,那他必须从学走路的第一步开始就出门,这样他才来得及在七十五岁之前赶回来死在家里。所以说,他当然不会自己去买报纸,他让人送来,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让邮差送来。单单伸手去拿报纸,他需要一整天的时间。一旦他伸出手,拿到的已经是第二天的报纸。在他看完一行之前,接下来三天的报纸已经送来了。因此,他根本不会伸出手,而且他一个字也不看。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学过看字。如果他要学,他得能活到一千岁才行。也许他们家根本没有订报纸,或是那报纸也不是要给他看的。他和其他人住在一起吗?是的。和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妹妹。他妹妹长得比他快。还有一个问题:他真的会走路吗?或是关于书报摊的故事也只是杜撰的。他到底什么时候学走路的?他吃妈妈的奶那么慢,一直到八岁才第一次吃饱。就算最简单的看和听,他都得花很长的时间。如果他五点钟的时候看表,他看到的指针可能指的是九点或九点半了。不管怎样,反正没有关系,他也不会看表。他根本没有手表。就像前面说过的,他听得也很慢。如果他妈妈要跟他说早安,必须前一天晚上就说了,这样第二天早上他才会及时听到。谁希望和这样的人住在一起?我才不要。我们在一起什么事也不能做,我是说我和他。等到他想给我一个告别吻,我可能已经旅行回来了。但是无论如何,我会为他准备好见面吻。这样我们的吻——他的告别吻和我的见面吻——才会刚好接上。等他感觉到我的吻的时候,我可能又要离开了。
慢吞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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