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的方面——没有尺度、错误的态度、坏的结果
当然,现在我们常看到的犯罪新闻的报道错误也是很明显的。主流媒体或者kol是想用犯罪新闻的报道抑制犯罪行为,将违法乱纪的事情公之于众的结果是想要公众对于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有所敬重和警惕,不随便做出伤害社会的行为,但在报道过程中,这种目的往往是事与愿违。
究其原因,首当其冲是尺度的把控出了问题
1、过度的细节描写
为了让关注度得到提升,“人咬狗”的新闻当然是描述的越详细,越生动越好。在普通的社会问题或者社会现象的报道中,我们经常利用不同的表现形式去呈现一个社会事件的全貌。比如利用声音、图片、视频的形式去增加感染力。
但往往对于反社会行为的新闻,犯罪新闻的报道这种方法并不实用。距离来说,2018年,湖南一12岁男孩不满母亲管教而残忍杀害母亲。在新闻机构的报道中,对于当时的惨状有大量的描述。“他的爷爷看到女儿躺在厨房里,手被砍断了”等等露骨的描述。在当时点击量超过了一般新闻,成为了当天的热搜。
我们知道,为了展现新闻事件的完整,越多的细节描写越能让读者感兴趣。但是对于犯罪行为而言,这类描述过于激烈。轻则让读者感到不适,重则可能会令社会中潜在的犯罪分子受到刺激,用相同的手法进行自己的犯罪行为。本意是阻止犯罪的报道反而成了帮凶。
2、排版不合理
很多时候头条新闻因为位置优势往往是受众最愿意点击的部分。抛开政治新闻的硬性要求,一般来说新闻报刊的版面,版头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在使用这些位置的时候都受到严格的控制。虽然犯罪新闻很少出现在报刊上,但是只要一出现就肯定会霸占相关位置,成为最显眼的新闻。现在进入新媒体时代,我们更是利用数量的优势将我们想要推广的新闻进行播报。很多时候一连三天的报道都会通过相关账号与受众见面,从不同的时间节点进入到受众的视野。
再加之现在部分平台例如微博,今日头条,为用户制定的推荐策略根据关键词、点击频率、停留时间进行计算,相似内容出现的几率大大增加,导致相关事件大量且充分的进入到受众的生活中去,让人没办法脱身,形成不好的包裹的效应。
3、执着于新的角度而不看影响
由于现阶段媒体行业快速发展,全民皆媒的时代正在一步步靠近。自媒体的兴盛让媒体间的竞争压力日益增长。很多时候一家媒体都是想要使出浑身解数去打败自己的竞争者。我们常说,抢到一手新闻就是最大的胜利。但现阶段,不仅要在时间上抢快,还要在内容和角度上寻找创新。
回到刚才的例子,新京报对于弑母案凶手有一篇名为《湖南男孩弑母案续:男孩曾写作文称‘失去的爱太多了’》的报道,介绍了男孩弑母背后的一部分原因。这篇报道虽然没有内容上的问题,但是在细节层面,竟然执着于父亲打麻将的事情,并且作为小标题呈现出来。试想一下,如果你是这位父亲的话,这么具有引导性质的新闻报道好像把所有问题都归纳到“打麻将”的事件中,是否是太过偏激了呢?
类似的事情还层出不穷。对于凶杀案作案手法的描述,死者的惨状,家庭细节的呈现。新闻媒体为了博眼球在挖掘新鲜事物层面是除了浑身解数,但这样的做法其实在很多时候已经违背了人之常情,更不用谈伦理问题了。
总体来说,媒体报道反社会行为新闻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传播社会事件,是新闻应有的社会责任。另一层面是想要通过这类事件的报道,告诉受众社会目前出现的各类问题,问题可能会带来的不好影响,用犯罪行为被惩处的事实告诫公众不要以身犯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但是收到媒体竞争、市场逐利、新闻报道平民化的发展等等的影响,展现新闻事件的残酷性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出警醒的作用。这个时候就需要新闻媒体根据事件的基本情况,确立自己的报道标准,将不适合公开报道的细节进行隐藏,在不影响新闻真实的情况下有选择的调查报道,既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让他们受到二次伤害,又要有一定的警醒作用,让社会认识到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引起大家的重视,同时不能通过细节的过度描写让刺激潜在的犯罪欲望。
反社会行为的事件是所有社会都不希望看到的,他对于社会稳定的摧残是毁灭性的,小小的火苗就有可能引起社会的连锁反应。在上文提到18年12月初发生的12岁男孩弑母案发生后的不久,月底又发生了13岁少年锤杀父母的恶性事件。虽然我们不能直接说明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综合各方资料显示这其中的联系恐怕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新闻媒体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让伦理纲常在报道中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