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鸳鸯蝴蝶梦:民国名媛往事》里陆小曼的那章,我真是有点儿不寒而栗,把“灵魂伴侣”这四字当成免死金牌的人太可怕啦!
徐志摩和陆小曼自称为至死不渝的灵魂伴侣,他们把婚内偷情称作“情意相投”,把陆小曼离婚打胎当作“追求幸福”,把两人的结合视为“冲破封建束缚”。
不过是被激情冲昏头脑的两个男女,终抵不过生活的磋磨。陆小曼可以为了徐志摩离婚,却不愿为他离开灯红酒绿的大上海,避开众人的追捧。
更讽刺的是,陆小曼不是徐志摩第一个叫作“灵魂伴侣”的女人。林徽因才是他的第一个灵魂伴侣,他在给老师梁启超的回信里写到: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的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原来一个人的灵魂是可以迭代的,也不怕精分。
早年琼瑶许多小说都是这样的故事,占着名分的恶毒正房,精灵美丽善解人意楚楚可怜只求能相伴情郎的小三,为情所困无可奈何的男主,呵呵。
我有个闺蜜,裸婚陪着老公创业,2010年因为陪老公追欠款经常出差,掉了两个月的胎儿。14年他们算是发达了,也有了宝宝。
孩子满月宴上,闺蜜老公喝高了抱着老婆大哭,“琴琴,我今天开心!我有儿有妻,你给了我一个家!开心!”
她老公少年父母离异,跟着父亲过,后面有了继母,就不常回家。
闺蜜一边扶着老公,一边不好意思地给我们解释,眼里是掩不下的感动和欢喜。
世事难料!今年4月份小三就上门,一口一个“姐姐,对不起,我和林哥是情不自禁!”
她老公还摆出我对不起你,但我一定要负责任的样子。我呸!
现在两人分居,男方带新的爱人去组建新家庭。
当初他们求婚的场面也很浪漫,我在老公跟前提了好几次,现在想起也就是套路。
不论古今,好像一旦捧着“灵魂伴侣”这四个字,婚姻、家庭、责任就成了浮云,一切阻碍都是绊脚石。
灵魂伴侣到底是什么?我们在一起,不是占有,不是炫耀,只因为珍惜。珍惜在一起的时光,珍惜一起的经历,珍惜彼此的一切。
喜欢会放纵,爱才会克制,更何况灵魂伴侣。
哲学家金岳霖思慕林徽因,甚至“逐林而居”、终身未娶。林徽因曾经向梁思成坦言她爱上了两个人,梁思成虽然痛苦,仍然把选择的权利给林徽因,说她是自由的,如果选择金先生,祝愿她们永远幸福。
金岳霖的回答也同样光明磊落:“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金岳霖爱着林徽因,连真正爱着林徽因的人都不肯伤害,这才是灵魂伴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