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是一只荷兰垂耳兔,40多天大的时候进入我的生活。“Emily”的名字是我给她取的,意为小巧、机灵、可爱,刚好符合她姑娘的特性。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6月18日,周日。为了迎接她的到来,我放弃了以往睡懒觉的习惯,早早起床在公司楼下接她。其实,我心里是忐忑的,我不确定她小小的身子能不能经受住长途的运输和暴力分拣。让我惊喜的是,打开运输箱的那一刻,我看到她抬起头,好奇地打量着周遭这陌生的一切。
当然,这陌生的一切,包括我。我抱她,她不会乖乖听话,老想着挣脱。关笼子里,她总是咬门,一心想着出来。我把她放手心里,抚摸他,帮她挠痒,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她好像终于确认了我的好人身份,才放心地把自己交给我。
就这样,我的生活好像一下子丰富了起来。因为不忍心把她关在小小的笼子里,想让她自由,决定放养。所以,我每天早上出门上班前、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都是拖地,要拖好多遍。我把家里的电饭煲、烧水壶、加湿器等所有她能碰得到的用品都套上一个塑料袋,任她撒欢。她常常在半夜把我放在床边的茶杯打翻,然后跳到垃圾桶里,以为这样我就不知道是她干的坏事儿了。我用一个不锈钢鞋架撑起兔笼,垫上一条毛巾,因为她不撒欢的时候都是趴在兔笼上面睡觉,可以避免因为潮湿而着凉。
她会用她温暖而湿润的舌头舔我的手,我知道,这是她表达爱我的方式;
她会一直跟着我,不管我是洗菜还是拖地,我在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她还会在我回家打开兔粮封口袋的时候猴急地把头伸进去吃,用行动在警示我:你给本宝宝吃的还不够!
而我,也会在每天下班还没打开门的时候就唤她的名字,会跟她讲话,告诉她:我今天在公司干了些什么;我今天炸的薯条很成功、可是蛋糕却做成了蛋饼……
可是,这种陪伴并没有持续多久。
25号早上,戏剧性的又是周日。Emily有些拉肚子,晚上我便把她关在了笼子里。早上七点多的时候,我打开笼子,想让她出来活动一下。过了三分钟,她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找了找,发现她就趴在我的床头,身子有点直,偏凉。我突然之间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紧用衣服把她包好,并且迅速起床、刷牙洗脸,以最快的速度打个的把她送到了医院。
说实话,我是第一次把小动物送到医院,虽然我们家这20多年来从来没间断过养宠物。但我看到她趴在我身边的那一刻,容不得我多想:必须和生命赛跑。
医生一项项跟我分析Emily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告诉我该如何解决。他给虚弱的Emily喂了葡萄糖水,提取了化验样本,还开玩笑的说:“Emily的名字还挺洋气的,她长大了肯定会很好看。”
我摸着Emily的头说:“你看,医生是说你现在长得很丑呢,还不赶紧长大。”
提取样本之后,医生问我:“你看,这些检查要不要做?每一项检查和用药的价格我告诉你,情况也实话说是比较危险,尤其是第一种情况,死亡率较高。化验还做吗?”
我看了一眼Emily,毫不犹豫地回答:“做!”
我当时心里倒也没考虑要花多少钱、这些钱够我再买几只健康的垂耳兔的问题。我只是觉得,Emily此时此刻肯定不希望我放弃她,她还在挣扎,还在坚持。何况,我能果断的把她送到医院,说明我心里也是想救她的,我不能因为钱的问题而牺牲了她的性命,哪怕只有微乎其微的生存机会,我也得一试。
性命相托,必当尽心竭力。
样品化验需要两三个小时,我还得赶回家,只能把Emily托付给医生,我晚上再过去接她。下午一点左右,我在家里接到医生的消息,他告诉我:“检查结果出来了,是球虫病,会很麻烦,死亡率较高。”
我问:“还活着吗?”
他说:“活着呢!”
嗯,活着就好。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五点左右,我就从家里出发赶着去医院,这是我每次回家出门最早的一次,我爸正在做饭。为此,他还发了一顿火。我理解他生气,可我也没得选择:在医院,还有一个弱小的生命在等着我。
到达医院,医生刚好有事外出,我坐在那儿等。正是我在那儿等的一个多小时,我所见到的、听到的,更让我坚定了自己救Emily是正确的。我似乎也更明白了,为什么城市家庭的宠物会更多,为什么他们能把宠物当家人、当孩子一样看待。一个多小时里,抱着狗狗、猫咪来往的人络绎不绝,有的是因为外伤,有的是因为异食癖咬了自己的脚,有的是因为吃了发霉的狗粮导致突然抽搐……原因不同,但他们表现在脸上的都是焦急。
也许,他们养宠物的初衷和我一样吧!治愈自己,治愈孤独。就像Emily的到来,让我每天对下班充满了期待一样。
我上楼看了看Emily。她依然虚弱的趴在那儿,只是看到我过去,打开笼门之后,她倔强的要爬出来,依然是趴着,只是离我更近。我把随身带去的兔粮放在手里喂她,她没什么力气,但还是会吃。那时候,听到她嘴里咀嚼兔粮的声音都会觉得很开心,似乎看到了希望。
医生回来了,给Emily开了点药,让我带回去按时按量喂。临走前,我问医生:“按Emily现在的状况,救活的机率有多大?”
医生说:“大概,百分之三十左右吧!但是,不管有多大的机率,我们都不能放弃不是吗?”
是的,不会放弃,我都做好了每天比平常上班早起一个小时的准备。只是,Emily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大概是当晚三四点的时候,她就已经离开了。
有人问我:“还是走了,花这些钱值吗?”
生命在上,能让我思考值不值得问题吗?医生问我救不救的时候,当着Emily的面,我能回答“放弃”吗?就算我真的残忍放弃了,我能对得起Emily、能正视自己的内心不后悔吗?既然这些我都做不到,我又有何理由不救呢?虽然,我可能只是让她多活了那短短的不到一天的时间。
突然想起在马克·李维在《偷影子的人》中写的一段话:“面对那个孩子,要放弃急救得承受更大的痛苦,有些医生或许调整得比较快,但她认为,对每一个医生而言,失去一名病人的痛苦是一样的。”
放弃急救比急救之后不得已而放弃要承受更大的痛苦。
我至今都不明白,那天早上我发现她的时候,她为什么会趴在我的床头。她从来没在那个地方睡过觉,还是,她在用她所有力气给我最后的陪伴?
对不起,Emily。我也是第一次养垂耳兔,是我照料不周,不够细致,才让你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让我吸取了这次教训。也是你让我突然之间醒悟:没有任何常识和准备的宠爱,相较于杀害并无多大区别。
下班回到家,突然觉得从前笼罩在房间里的孤独又回来了,并且比以往更深更重。看着以前Emily睡觉的地方,眼前是空的,心里也是空的。给她买的特大号兔笼和各种玩具、零食大概明天就会到了,但Emily已经不在了。她不会再跟着我跑,不会再舔我手,不会再猴急地问我要食物, 不会再听我说话,不会再等我回家……
昨晚,是Emily离开后的第一夜。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在梦里,两男一女共三个人悄悄在半夜杀了我最喜爱的一只狗。查完监控,我二话没说,提刀相见。对。动我可以,只要你有这个能耐,但是动我的宠物就是不行。因为,在我心里,他们是与世界万物生而平等的存在,甚至,比那几个杀狗贼的命更为重要。
感谢Emily的陪伴。我无法强求你还能陪我再久一点,但我感谢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你给我的信任,是那么深,那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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