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因为罗翔老师的网络小视频而开始关注这位“法外狂徒张三”,在听段子的同时也接受了普法教育,这本《法治的细节》是一直想看的书,阅读后发现,果然“不虚此行”,它让我更加对“法律”这个词有了新的认知,和我们想象的社会管理工具不一样,就如他说的,因为社会生活不是非黑即白的,人性也是复杂的,所以法律条款也非常复杂,但,理解了“法”的目标之后,就更有助于理解社会、法律、道德之间的关系,也才略微明白了一点刑法和民法的不同。
作者提供了一个视角,让我们看清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是如何相辅相成在这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而不是彼此割裂的。
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而法律,是以惩罚为后盾来维护秩序,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人内心的道德准则。法律和道德通过不同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他们的目标都是维护秩序,因为只有秩序能让人类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性。如果法律过于刚硬,那么司法的作用不是让它更加刚硬,而是要用道德的润滑剂让法律柔软,满足民众的常情常感。
因为个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以及社会关系是复杂的、有冲突的,所以,法律中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在定罪量刑中法律判断要优于道德判断,而道德判断更多的是一种自省,而非律他,不要严于律他,宽于律己。我想,这为“道德绑架”标注了非常好的注脚——道德判断是自省,是对自身的反思,而不是做“键盘侠”,不断地去要求他人。昨天看到新闻视频里见义勇为的“铲子哥”以及后面施以援手的普通民众们,还有那位一直和歹徒抗衡的辅警,为了他们的勇气而感动,也为了自己的怯懦而惭愧,如果当时的我置身于此,着急是肯定的,但冲上去也没胆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攻击那些没有上前的群众,但对“见义勇为”的勇士们我们致以敬意,高尚的品格是写到骨子里的,而怯懦恰恰也是如此,这也许便是作者提到的“幽暗”吧。
一、平衡的艺术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律制度不能是完全形而上学的逻辑推演,我们必须要考虑社会生活丰富的经验。
跟着作者的笔触,我们确实有感受到“平衡”这个词,“法”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则,这个世界很多时候是善与善的对决,所以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法律,是以一个中立的裁判的身份,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存在冲突的利益,在对立观点中寻求一个平衡,选择合乎中道的恰如其分,并且是以程序正义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秩序。
为什么法律要在在各种对立的利益中寻找出一个合乎中道的恰如其分呢?因为,作为行为所承载的主体——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每个人在表达的时候,都有其所在的立场,即使尽力保持中立,但也有他潜意识的三观。因为如此,我们在现实中根本找不到没有价值判断的事实问题,所以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在各种偏见中寻找一种平衡之道。在偏见中找到平衡、在对立利益中找到平衡,是符合社会良俗的,法律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神,而是一种平衡各方利益的社会政策。
二、有限的理性
在法律中我们经常谈论的正义有两种,一种是实体正义,一种是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如同一个完美的圆圈,它无法企及,而程序正义就像通过仪器所画出的圆,必定是一个有缺陷的正义。
因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所以逻辑、理性等都是有限的,正因为都是有限的,所以你只能去不断地接近完美的圆圈,而无法获得它。而大家都认可的圆圈,是基于程序正义,就像法律是需要证据链的,才能证明其合理性,因为我们每个人的视角都是局部的,立场也不同。只有承认了这点,才能放下夜郎的自大、放下对他人的妄自菲薄。那些所谓践行正义的一方,却极有可能站在另一方的尸体之上。行侠仗义、快意恩仇,也有可能是漫无止境地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人间炼狱。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部动画电影《颠倒的帕萨特》,这些颠倒人在所处的环境之中,根本无法分清何为上、何为下。也像《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一样,那潜在文化的束缚如同空气一般,令人难以觉察。
因为人类是有限的,所以人类所追逐的正义一定也是有限的,人无法实现绝对的正义,就像永远也无法拥有心中的“白月光”一样。那是不是我们就不需要追求“白月光”了呢?我倒觉得恰恰相反,作者说,每一个案件都可以促进普遍的正义,而法律是法治的工具,法治追求正义,即使完美的圆圈无法企及,但我们有限的人还是可以拥有一个“白月光”的梦,有梦想总是好的,这个无法企及的目标,将给我们的行动指明方向,而通行之路将有“真正的智慧”保驾护航。
三、否定的智慧
苏格拉底承认他的智慧相当于大海中的一滴水,承认自己的无知。我们每个人都并不优越于他人,每个人都是有限的。
这也是作者以及其他智者给我的最大的感受——谦逊,因为博学而深思,所以感到无知而谦卑。真正的智慧是承认自己的无知,是否定性的,就像完美的圆圈一样,我们画不出那个完美的圆圈,但是我们仍然应当努力,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尽管完美的圆圈我们无法触及,但我们可以在具体的个体上,觉察到看不见的美好和责任,所以一定要把我们的责任、我们的幸福放在具体的人身上,放到行动上。一切有意义的知识,最终都是为了行动。从知道到做到,中间隔着千山万水。法律如此,读书亦如此,不能仅仅停留在读书本身,读书笔记也只是第一步,更多的是要照射到现实,比如连岳、夏鹏、大J,通过自己对生活、工作、育儿的人生感悟,帮助自己及更多的人解决现实问题。学以致用,而不是束之高阁。
四、此生的目的
这是看过之后,让我非常有感触的一段话,也问出了我的心声:
梅什金公爵并没能撼动这张根深蒂固的网,他并不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他只能回到自己的净土。但是这个世界真的有净土吗?如果没有净土,我们还要做白痴吗?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特蕾莎会说这样一段话:
你如果行善事,人们会说你必定是出于自私的隐蔽动机。不管怎样,还是要做善事。
你今天所做的善事明天就会被人遗忘。不管怎样,还是要做善事。
你如果成功,得到的会是假朋友和真敌人。不管怎样,还是要成功。
你耗费数年所建设的可能毁于一旦。不管怎样,还是要建设。
你坦诚待人却得到了伤害。不管怎样,还是要坦诚待人。
心胸最博大最宽容的人,可能会被心胸狭窄的人击倒。不管怎样,还是要志存高远。
人们的确需要帮助,但当你真的帮助他们的时候,他们可能会攻击你。不管怎样,还是要帮助他们。
将你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你可能会被反咬一口。不管怎样,还是要把最宝贵的东西献给世界。
这也许就是经院哲学家阿奎那所说的,我们今生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超越今生。
我们在这世间行走,深陷其中,那“真善美”就如同海市蜃楼的缥缈幻境一样,触手可得、一步之遥、遥不可及……很喜欢这句“不管怎样,还是要……”让我想到了那些“小人物”身上的“倔强”!在这个尘世中,不论在做什么,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在涤荡内心,我们需要找到内心的灯塔,找到它,我们可能就明白了此生此行的目的。
就像作者说的那样,“人这一生,总要为某种超越人生的东西而活着。这些东西也许是我们看不见的,但是看见的不用去相信,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