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伐乐儿在痛下杀手之前,有过片刻的迟疑,但最终还是狠狠地咬向我的脖颈……
(一)
“伐—乐—儿……”它从我身边走开时,我忍着痛苦,用残破漏气的喉咙,尽所剩不多的气力,含混地叫它。它回头盯我一眼,示威地朝我呲呲牙,冷漠地转身走开。我知道,不用太久,它就可以回到不远处的灌木丛,那里有我们栖身的洞穴。
“伐乐儿,当初我救了你的命,现在,我还是想要救你,可是……”我努力在说,但已经发不出声音。我的意识开始有些散乱,越来越深的无力感笼罩了我,其中掺杂着着疼惜、懊悔,和些许怨恨。
别误会,我不怨恨伐乐儿。初次遇见时,才几个月大的它正背对着我,躲在一堆乱石后瑟瑟发抖,它凝神望向的地方,是一片洼地,那里,一头母狼正被几只藏獒疯狂撕咬。
那一幕,是发生在我被送进戈壁滩深处后,再次返程的路上。
在我统领狼群的第五年,一头身强力壮的年轻公狼向我发起挑战。狼族的世界里,力量最大气势最猛的那个,才有资格坐上狼王宝座。将近九岁的我,面对年轻又强大的对手,不服老也不行了,我不但被咬得浑身是伤,还被它们无情地驱逐出领地。
一夜之间,我变成了一头孤狼,独自狩猎,四处流浪。一不小心误入其他狼群的领地,很快就会被发现,被驱赶。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最难捱的一次,是在我捕食一只野兔后,连饿了五六天。不巧,又遇上其他同类,它们一直将我赶到那条弯弯曲曲的公路边,才肯罢休。我又饿又累,瘫倒在公路边,那些庞然大物一路哼哼着从我身边掠过,偶尔还会发出一声尖利的长鸣。
虽然我只是一头狼,但我们狼族有聪明的头脑,有些发音听多了,也懂,比如公路,公路上快跑的汽车,而在与人类的互动中,我渐渐意会到可以食用的蛋黄派,鸡腿,面包,香肠等等;他们叫我王胡狼(网红狼),每次从车窗里丢出食物,他们口里都会叫着“王胡狼,来,给你……吃”,那些词是夹在中间的。
我第一次吃到的人类食物,是蛋黄派。那天我又累又饿,瘫倒在公路边,眼晕得看啥都是重影儿。一辆车在我身边停下来,有人打开窗子探出头来。我迷迷蒙蒙地看过去,觉得好像一只晃动的羊头,那一刻真想一跃而上,咬破“它”脆弱的喉咙,吸吮“它”温热的鲜血,然后撕咬“它”鲜美的肉……但是我没有力气,只能无为地吞咽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那个头颅动来动去,和里边那位交流。隐约听到他们说我是一只被丢弃的狗。
啥,狗?切,你们才狗呢!我悻悻地想,这样的猜测,于我简直就是一种侮辱。我狼族靠自己的智慧和信念生存至今,啥时候变成摇尾乞怜的狗了?那些没骨气的东西,早在几千年前就忘了祖宗,我才不屑与它们为伍呢!
虽然这样想,但此刻我心底最深的渴望,乃是可以从他们那儿弄点肉吃——扔出来也行,或者干脆等我攒足力气一跃而上。
车里的人还在交谈,只听一个声音说“这只流浪狗怪可怜的,都饿到皮包骨头,走不动路了!”
“我怎么看着像头狼呢?”另一个声音说。
“应该是被人遗弃的狗吧……你扔块儿蛋黄派试试!”
一阵悉索声响后,一团鸡蛋大小的东西砸到我面前,弹了一下,正好落到我鼻子边上,那味道怪怪的,我本来不敢吃,但实在太饿了,如果再没有点儿东西下肚,我下一步要么吃土,要么直接饿死。
那软乎乎的东西不像肉那么有咬劲,但口感还可以,糯糯的,像刚出生的小老鼠……
我胡乱嚼吧两下,就伸伸脖子咽进肚子里,然后吃力地抬起头,再次把渴望的目光投向他们。
“你看吧,我就说(它)是只狗!”车里人认定我狗的身份后,善心大发,连着扔了好几个过来……东西不多,但死神走远了,有了这些东西垫肚子,我恢复了些气力,终于能晃悠悠地站起身子。
没多久,又有一辆汽车开过来,他们开窗扔了根似肉非肉的东西给我,说要请流浪狗吃火腿肠,然后又扔出一个雪块儿似的饼。我本来挺纳闷儿,人类怎么就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啥味儿都有,刚开始我还有些迟疑,但饥饿像一双有力的手,拉扯着我的饥肠。我是被饿怕了,有吃的总比没吃的好,现在还真不是挑剔的时候!
这天日落西山时,我的肚子已经半饱了,恢复了力气的我,又可以自己找些吃食了。
这次运气不错,我连挖了两窝老鼠,又肥又大。等我吃饱肚子,就找到一处低矮的灌木丛,一觉睡到日上头顶。
(二)
我抬起身子醒醒觉,开始盘算。天,已经有些冷了,也许不久后就要落雪,按照往年的经验,我得赶紧多找些东西吃,也好储存些能量,以捱过食物匮乏且寒冷漫长的冬天。
但是,在这荒野的边缘,猎物太稀缺了,而往里边走又太危险。饥饿感折磨着我,我终于还是小心翼翼往里去了,几天后,我在全力追赶一只落单的老羚羊时,没留神误入其他同类的领地,结果又被暴揍一顿,幸亏我不算老迈,跑得够快,最终逃了出来,代价是后腿被撕个大口子,头上也被咬伤好几处。在一条小河边,我看见水里的自己,右耳只剩下半个。
腿上的伤痛,使我抓猎物更加困难。无奈,我只好一瘸一拐地回到公路边。来来往往的车主,同情我这只受伤的“流浪狗”,纷纷从半开的车窗里,投出各种各样的食物。对那些奇奇怪怪的味道,我还是有些嫌弃,实在没办法才勉强下咽。谁知过了一段时间后,我竟渐渐习惯了那些乌七八糟的滋味,甜的辣的酸的麻的,我尝了个遍。
为了不错过人类的施舍,我改变了狼族夜间捕猎的习惯,变成日出而动,日落而息。晚上我睡在灌木丛后自己刨挖好的土洞里,白天就徘徊在那条公路边上,在那处不用狩猎的狩猎场上,我不必忍饥挨饿,也不必辛苦奔波,更不必担心被狼群暴揍。我只用守着公路,等车到跟前,就往前靠靠,或者随车慢悠悠地跟跑。日子一久,那些人类更加肯定,我就是一只被主人丢弃的狗,因此更大胆也更大方地开窗投食。
那些人类真热情,不但投喂我,还拿手机为我拍照,再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他们自动承认了我“狼”的身份,从此,我有个响当当的名字——王胡狼(网红狼)。那些来往的车辆,见了我必会慢下来,里边的人一边和善地喊着“王胡狼”,一边把食物扔到我跟前。
慢慢的,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他们也更大胆了,甚至从车里走出来试着与我合照,还用手轻抚我的脑袋和肩背,我接受了,刚开始蛮紧张的,直到看他们无意伤害我,也就放下心来。
(三)
有一次,一个大胖子冲着我的脸打开大手机,我看到里面有一只肥嘟嘟的狗。他说那是我,我以为他逗我,我是狼呀,怎么会是那副温顺模样?胖子大概从我的眼神里看出迷茫,转身把手机对着我,一道光闪过,我吓了一大跳,刚想逃走,胖子叫住我,再次弄亮他的大手机给我看,他说:“王胡狼,你看自己多帅!”
我倒没觉得有多帅,而是觉得里面的自己胖胖的,像一头肥猪。
他上车后,摸出一只鸡腿儿扔给我,我一口咬住,嚼了嚼,不是我以前吃过的鸡腿味道,不过,还挺好吃的。
我走近他的车,把恳求的目光投向他,希望他能再扔些给我。他回身一摸,真的又掏出两个。他举着它们朝我喊:“王胡狼,你摇摇尾巴,这两个全给你。”
摇-尾-巴?我努力回想,那些总阻止我们吃羊的藏獒,是怎么朝它们主人摇尾巴的。我模仿藏獒的样子,努力支配我僵硬的尾巴,左动一下,右动一下,虽然控制得不好,但那个胖子却笑了,很满意的样子,抬手将那两个鸡腿儿扔给我。
从此,我多了一项技能,逗得那些人类更开心了。他们摸我的脑袋,捋我的毛发,而我摇尾巴的功夫也日渐见长。
大概是因为我的配合,那些人类投出更多种口味的东西——鬼知道两脚兽怎么会有这些嗜好,而且好像商量好了似的。
因为不必到处奔波,因为人类的慷慨投喂,我变得圆滚滚的,连兔子都认不出我了。一个早上,我去公路边乞食,路过一片草丛,看见一只兔子正低头啃草。我有意逗它玩儿,低低发出一声短嚎。兔子怔怔看着我,好一会儿,才想起什么似的,拔腿就窜。
我看它箭一般冲出去,跑远了还回头张望,看我有没有追上去?真的挺好笑。只是它哪里知道,现在的我,才懒得搭理它呢,有吃有喝的,谁愿意傻乎乎地去追一只兔子呢?
(四)
事情有时候发生得莫名其妙。一个暖洋洋的上午,我照例在路边等人投喂,见一辆车子停下来,就摇头摆尾地迎上去,一边谄媚地朝他们呲牙笑,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他们今天投给我的,是蛋黄派火腿肠,还是混合了各种怪味的鸭腿卤肉呢?
忽然,一股似曾相识的气味唤醒了我心底的渴望,我想起自己带着狼群在旷野里围猎羚羊,然后一起分食羊肉的情形……
也就是那天黄昏时分,我一觉醒来,睁开昏昏沉沉的眼睛一看,做梦似的,我真的又回到了旷野。我坐起身子,向四周望了望,乍看陌生,细看又似曾相识。我待在那里想了许久,终于想起我最后接触的那群人,他们穿着统一服装,带着一个小箱子。有人从箱子里拿出新鲜的鸡扔给我,浓烈的血腥味,刺激了我的味蕾,也迎合了我灵魂深处最原始的向往,我狼吞虎咽地吃着鸡肉,他们像寻常的路人捋狗一样,轻轻抚摸着我的头捋着我的毛。忽然,大腿上传来一阵刺痛,像被什么刺扎了一下,我下意识地想叫,却被一口肉堵在喉咙。但那种痛感一闪而过,我看没有什么异常,就继续品尝美味……
然后就是现在,一觉醒来,我发现周围一片萧索。我不知道这中间经历了什么,我的脑袋断片了。这种体验,曾经有过一次,那时我还小,妈妈和一群阿姨出去狩猎,我和小伙伴在水边嬉戏,不小心身体失衡,一头扎进水里,等我醒来的时候,妈妈正焦急地看着我,一边温柔地为我舔毛……
这次唤醒我的,肯定不是妈妈,而是旷野里胡乱掀着我毛发的风。
我在风中坐了许久,脑子里渐渐清明,肚子也感到饿了。我跑上一处高地,向四周张望,一点儿也看不见那条黑黢黢的公路,我想得先去找点吃的。
我转悠一阵儿,发现了一只啃草的兔子——被逐出族群的我形单影只,捉羚羊有些困难,只好把目光盯在兔子身上。我放低身子,匍匐在草丛中,小心地等着它走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透过枯草叶子的缝隙望去,那只兔子跑跑停停,警惕得很。但它在明处,我在暗处。一直到离我很近了,我才突然从草丛里冲出,兔子一怔,转身飞快跑走。我在后面紧追不舍,兔子身形灵活,扭来拐去,很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的肚子咕咕一阵乱叫,我感到深深的沮丧和挫败。我一边警惕着其他狼群的袭击,一边想找些下口的猎物,可是,一个晚上只扒到几只干巴巴的甲壳虫,嚼吧嚼吧咽下肚。
这是一个月夜,我听到不远处狼群对月嗥叫——那不是我所在狼群的腔调,话说回来是又怎么样呢,我早已被它们驱离了。我清楚地意识到,误入陌生狼群的领地,对我这么一头连续数月靠投食为生的孤狼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转身就跑,能去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跑跑停停,一直跑到天明,万幸的是,眼前出现了一片熟悉的地方——小山包里流出一条小溪,小溪左边是一处山谷,右边是光秃秃的乱石滩。
想起来了,从这个地方一直往东南去,就可以找到那条黑色的公路。在某一块大石头前,我嗅到了自己曾经留下的尿液。这让我感到兴奋,甚至想要欢呼。我只要照着这个方向走下去,就不用再担心饿肚子的事儿了。
(五)
就在这一趟半途中,我发现了石堆后的伐乐儿,那时极其凶猛的藏獒正在围攻一只母狼,小小伐乐儿蠢萌蠢萌的脸上满是恐惧,眼看它的母亲奄奄一息,而那几只藏獒随时可能找到它。它听到背后有动静,回过头来,张着惊恐的眼睛,一边虚张声势地低吼,一边向后退,我不由分说,咬住它瑟瑟发抖的脖子,迅速往远处跑去。我带着它跑一天多,终于再次回到这条公路边上。伐乐儿看到我没有伤害它,敌意也消除了许多。
刚开始,我留它在我的洞穴里,每天会带些东西回去给它吃,这成了我的习惯,也成了我一种寄托——我像妈妈当初对我那样照顾它,同时也因为它的陪伴而充实快乐,我不再孤单了。
我第一次带它去公路边讨食的时候,它已经有半个我高了。
那些投食的人很是好奇。
“又来了一只小的耶!”
“是它的孩子吗?”
“不是吧?这可是一只公狼啊!或许是捡的呢?”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看《动物世界》里边的狼爸爸也会带孩子呢!”
“也许吧?”
他们一边议论,一边为我们拍照。
来看我们的人比以前更多了,“伐乐儿”的名字就是这个时候被他们叫出来的。为什么叫伐乐儿,我并不清楚,反正不影响我们讨食。后来有个小孩脆生生地叫他“跟屁虫”,我才明白这个名字的意思。
伐乐儿确实和我形影不离,如果说以前我们像父子或者母子,那么我们现在就像一对好兄弟了。我们一起讨食,一起打闹,在夜幕降临时一起回到我们的住地,有天晚上我们还合力打败了一只打算侵占我们领地的野狗。
旷野稀稀拉拉的草青了黄,黄了青。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对劲儿,总是口渴尿频,还头昏头痛,身体上也常常莫名的搔痒,眼力劲儿越来越差,身体也越来越消瘦了。
我本来以为这是正常的老去,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起与族群共同生活的那些年里,我的同族老死病死的也不少,但像我这样的病症却未曾见过。这让我产生一种很不好的感觉——一定是我吃的东西出了问题,也许就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带来的伤害,但很快我又怀疑,那些人类经常吃这些东西,怎么就没问题呢?
我的意思是,如果吃那些东西会出问题,他们怎么会愿意吃呢?
(六)
我和伐乐儿在路边乞讨,日复一日。
那些人看到我日渐瘦弱的身体,和越来越斑驳的毛发,慢慢不愿靠近我,抚摸我,他们把好吃的东西统统投给伐乐儿,这让我一度感到失落。但伐乐儿是个好孩子,它已经习惯把好吃的先叼给我吃,这让我感到宽慰。
有一次,我正吃着火腿肠,车上下来两个人,他们走近我身旁时,我正好有尿意,于是就在路边的某处尿了。一人无意间看到远远近近的路面上一坨坨白色的尿渍,惊叫道:“这家伙怕是得糖尿病了吧?”
另一位不以为然地说:“正常!这些东西里头添加了多少科技狠活儿,人吃了,还得乱七八糟的病呢,何况一头狼?”
啊!原来如此。我无意的猜想,一下子得到了证实。那天晚上,我望着沉沉入睡的伐乐儿年轻的脸,突然觉得自己错了。如果伐乐儿照着这条路走下去,最终会不会也像我现在一样?为这事我煎熬了一夜就没有睡好觉。
东方熹微的时候,我叫醒伐乐儿,告诉它,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往旷野深处去。伐乐儿瞪着一双迷迷瞪瞪的眼,问我:“干什么?”
我说:“我们是狼,得学会狩猎!”
伐乐儿一脸错愕,说:“我们每天守在公路边,就有那么多好吃的。还狩什么猎呀……这不是你以前跟我说的吗?”
我苦涩地一笑:“我以前是说过,但我发现我错了。我那时候身体还好,没想那么多……”
“我知道你现在身体不好了,他们不喜欢你了。但你放心好了,有我在,不会让你饿肚子的。”伐乐儿打断我的话,很仗义地说。
“孩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我赶紧解释说。
“那就是你嫉妒人类总是投食给我了?”伐乐儿脾气总是那么急,它再次打断了我的话,反问道,表情也怪怪的。
“我真的是为你好,你看我现在成什么样儿了?”我耐着性子,拿自己的状况启发它。
谁知伐乐儿哼了一声,转过头去,不再理我。
这天去公路边的时候,它像往常一样招呼我一起走,我蜷缩着身子躺在窝里,赌气不肯去。
我还是那句话,伐乐儿是个好孩子。离天黑还早的时候,它跑回来一趟,把两个鸡腿和一块卤肉带给我——它知道那是我最爱吃的东西。当它把鸡腿的外包装撕掉,再送到我面前时,我落泪了。
它看见我流泪,迟疑片刻,走过来用鼻子拱了拱我的脖子耳朵,轻声说:“你放心,就是你动不了了,我也不会让你饿着;只要有我在,我肯定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它越是这样说,我越难过。我把头埋在地上呜咽不止,等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伐乐儿已经跑远了。我望着它远去的背影儿,暗暗下定决心,我要不惜一切代价,将它赶回旷野,让它回归属于狼类的生活。我有一个愿望埋在心里,那就是伐乐儿能够拥有强健的体魄,在未来的日子里建立属于它的王国。
连续几天,我都在想办法,怎么劝说伐乐儿。然而,伐乐儿除了每天还会把好吃的东西让给我,它已经不像从前那么亲近我。一见我摆出劝说的架势,它就会朝我呲牙咧嘴,喉咙里发出低低的恐吓。
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也越来越放心不下伐乐儿。我还记得,当初带它逃离危险,把它当自己孩子一样抚养的那些日子,我是开心的,仿佛看见了年轻时的自己。但是,我终究是错了,我以为给它好吃的,不让它饿肚子不让它为狩猎奔忙,就够了!谁知道却因我的懒惰和盲目,忘了教它怎么做一头真正的狼。最可怕的还不是对人类那种强烈的依赖,而是依赖背后那无形的伤害。
我再一次告诉自己,不行,我必须救伐乐儿,哪怕拼上这条老命。
在伐乐儿又一次将鸡腿送到我眼前时,我突然扑向它,张开嘴巴狠狠咬着它的耳朵。随着伐乐儿一声吃痛的尖叫,车内那些人满脸惊愕,随即有议论声、谴责声飘进我的耳朵“哟,这老家伙嫉妒了!”
“真是狼心狗肺,亏那头小狼,还总把好吃的先给他……”
“拿东西砸它!”随着这句奶声奶气的命令,一个硕大的硬物砸在我的头上,接着是一个水瓶,“嘭”的一声打在我脑门上,又从我脑袋上落下来。
我嚎了一声,放开伐乐儿。伐乐儿的耳朵上立刻有鲜血渗出来,像沙棘成熟的果粒。伐乐儿甩甩脑袋,那血珠便变成无数个小珠子飞了出去。
“哼——”伐乐儿满眼愤怒地逼近我,低声咆哮着。
……
后来的几天,伐乐儿尽量远离我,但我拖着残躯,不断挑战它。我唯一的目的,就是想将它从人类的世界赶回旷野,然而,伐乐儿却像当初的我一样,已经离不开这样的生活。
终于,在一个有风的午后,黄沙漫天,平日里又艳又大的太阳像病了一般迷迷茫茫的。面对我的挑衅,伐乐儿忍无可忍,终于随着一声怒吼,将利牙刺进我的喉咙。
过了不多会儿,伐乐儿放开了我。我挣扎着起身,歪歪斜斜朝着它走了几步,颓然倒地。
伐乐儿警觉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忍,但最终还是扭头走了,临走时还发出低低的警告。鲜血一边落到地面,一边灌进我的喉咙,我的嗓子呼噜呼噜响,我尽最大的努力,想最后一次劝说伐乐儿,远离这个鬼地方,但伐乐儿走远了,我微弱含糊的呼唤与劝说,也很快被风吹走了。
一天后,某动物保护组织经过戈壁滩的那条公路,看到一头皮包骨头的狼死在公路边上。他们将那头轻飘飘的狼带回去解剖,发现这只瘦骨嶙峋的狼,同时患有糖尿病、脂肪肝、心脏病等人类疾病,数据显示它的内脏受损严重。
据说他们进一步得知,那只患上人类疾病的狼,就是当初被他们送往旷野深处的网红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