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第45天 3.13 “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

学妹读经

一字一句读《论语》,第45天

原文阅读:

3.13 王孙贾(gǔ)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译文讲解:

王孙贾问道:与其讨好房屋西南方位的奥神,宁可讨好灶君司命,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孔子回答道:根本没有这回事,如果得罪了上天,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祷告祈求的。

启发思考:

        孔子侍奉过卫灵公。王孙贾是卫灵公的大臣。此章大概是记孔子事卫灵公(公元前495年-前493年)前后的事。

        古代祭五祀,户、灶、门、行、中霤(liù),都是迎尸于奥,奥为室主,比灶尊贵,但可能没有实际权力,不如灶神与人关系亲近,管的是做饭的事,更实用。

        “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大概是当时的成语,意思跟现在常说的“县官不如现管”差不多,与其给顶头上司拍马,不如给直接管事的烧香。

        王孙贾说的“奥”是谁,“灶”是谁,前人有各种猜测。有的解释说,王孙贾是暗示孔子想在卫国混,与其去求卫灵公,还不如去求能左右卫灵公的南子。卫灵公跟南子,一个比作奥,一个比作灶。南子是卫灵公特别宠爱的女人,后面还会提到。

        重要的是,孔子的态度很明确,他不管“奥”是谁、“灶”是谁,反正绝不会做违背天理人道的事情。因为如果做了这样的事情,会受到上天的惩罚,求谁也没用。

        先搁置一下个人道德评价标准,我们可以看出,“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和“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从不同的层面反映出两种不同的价值观认知和两种人生态度。前者反映的是如何做事更有效,后者反映的是要做什么样的事,或说要做什么样的人。粗略地类比,可以联想到,前者的核心是“正确地做事”,后者“做正确的事”,进而“做正确的人”。

        如果让你在三者之间做选择和排序的话,理想状态下,最好是三者兼得;如果做不到的情况下,估计很多人的答案是以”做正确的人”优于“做正确的事”,“做正确的事”优于“正确地做事”。

        当然,真正遇到生活具体情境中的选择,或许很多人并不容易辨别得清楚。古希腊的神话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普洛克路斯忒斯(也作达玛斯忒斯)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他开了一家专门拦截行人的黑店,里面有一张著名的铁床。当旅客投宿的时候,他会把高个子的人的腿锯掉,让人跟床一样长,或者用蛮力把矮个子抻成和床一样长。

      看似“荒唐可笑”的做法,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我们很容易把某些标准当做唯一正确的真理标准来衡量其他人和事。很多“真理在握,原则在身”的人常常会犯普洛克路斯忒斯的错误:面对丰富的世界,始终以一种可笑或不当的方式维护自己所谓的“正确性”。

          对王孙贾而言,“媚于奥”是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但在孔子来看,不能“获罪于天”是“正确性”的原则。所以,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是决定一个人会做什么的根本,我们所做的一切选择,既需要做出对“正确性”的判断,还需要有对“正确性”的觉察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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