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最近在学习货代业务,整理了一些关于货代业务的风险:
一、垫付运费的回收没有保障:当不再要求货主付款赎单,而是与客户采用月结方式时。货物装船出运后,货代须先行向船公司或者订舱的其他货代公司付款赎取正本提单后,直接交付给货主。在货主取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货代就失去了追索运费的控制权和主动权。因此,要及时与客户进行费用确认,向对方索要询证函以作为账款催收的证据,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货代扣押提单的合法性:根据《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货代与委托人没有明确约定可以扣押提单、海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据,不得因委托人没有支付费用而拒绝交付上述单据。因此,要在货运代理协议中明确约定货代在委托人不支付费用时,享有扣押提单等运输单证的权利。
三、无故承担承运人的责任:货代是联系货主和船公司的纽带和桥梁。很多货主对于货运代理业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认为只要货代接受了其委托,那么此后发生的任何问题,货代公司都要负责,导致货代赔偿不应承担的损失。因此,作为货代不要因承揽业务的需要而向货主做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承诺,比如船期或保证货物的安全到达等。
2.情绪:马上就五一了,趁这个小长假给自己规划了一个出游计划,期待换个环境好好的放松一下心情。
3.天气:四月末还穿着羽绒服瑟瑟发抖,看未来几天的天气预报,温度还是持续降低的,大家要注意加衣保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