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最近《人民的名义》 很火热,我就特意载了原书来看,虽然官位人名都是生分万分,却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一会儿:笔触流畅,情节紧凑,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小说。翻了廖廖十几页,我再也装不下去了,这本书很好但是不适合我…… 硬看自己不喜欢的书实在是难受。 由是转战《重返狼群》。 这是我从昨天开始看的一本书,很久之前就有耳闻,直到昨天才将将拾起。 我的欣赏水平只是停留在高中语文做长篇阅读题的阶段,不敢对一本书的好坏妄作评价。虽然作者李微漪的文笔不见得有多么出众,但她是个喜爱且从事美术艺术的人,因此比那些中规中矩写文章的人少了点约束而多几分灵气和洒脱,尤其是常常以“母亲”的视角在叙写小狼格林的成长故事,她的情感便一丝一毫的深入了我的内心。我喜欢她,更喜欢狼。 那就是狼啊,多野性的家伙!真他妈性感! 李微漪奔波好几天终于寻到了生命垂危的小狼,小心翼翼带他回家,精心喂养,给与他全身心的宠爱,让他变成了她的生活的重心。书中的每一幅配图,都是李微漪为小狼拍下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我非常喜欢,渴望看到小狼。 一点点看下去,我好像在陪着小狼格林一起长大。他强烈的求生本能,他的娇憨,他的聪敏和狡猾,他的狼性,怎么能这么可爱!我真是喜欢!我也想要养一只小狼!想要养一只小狼的欲望一直跟着我,即使是文中一次又一次暗示这家伙为城市所不容,这家伙终究属于草原。 “……格林不是宠物,他需要的是一份择地生存的自由和一个竞争生存的世界。我们不能剥夺格林自由生存的权利,应该让他像狼一样活的有意义,有自由,有尊严。”直到我想要写点什么,打算在文中找个严肃的段落抄进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么一段话,这么一段尚未经我细读的话。 我为什么喜欢狼呀? 我相信绝不是打算养这么一只宠物那么简单,人的每一个行为的背后都有他的某种心理做支撑。 我清楚得很,我喜欢狼就是因为他的野性。而这种野性。我想也是有的。野性嘛,也许是因为一时兴奋就冲到漠河去呼吸中国最北点最冰冷狂野的空气,也许就是不想看那本书立刻去翻开这本。 去冒险吧去撒野,这才是狼的方式。 到底哪些是野性哪些是任性,管他呢。
一日不读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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