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

【文章首发于公众号《嘻作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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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儿收到王兄发来的一篇文章,本着拜读的虔诚点开,开篇的文风极为熟悉,越往下看越是打消了一闪而过的疑虑。后来王兄告诉我说,那是我七年前发给他的一封邮件。反复看了几遍,终于想起来是七年前的夏天为了新概念而作的文,故事中的许多原型都还有迹可循。即便写这篇《泡泡》的用意并不在此,依然请我的读者允许我把七年前无比真挚天真无畏的热情以新的形式延续下去;也许在几年后,我们能够在荧屏上看到由它和七八年的时间打磨出来的一部影视作品(王兄可没给我打广告费.

后来你的青春是否也开出了遗憾的花

那些曾经让你哭的事有一天你会笑着讲出来。

                                    ----《我们都是坏孩子》

我是一个整日背着吉他游走在大街小巷的小偷,专偷别人的故事并赖以为生。当然我不是传说中那伟大的食梦貓,无法解除你们的不愉快,我只是时常为听得一两个故事而满足得一塌糊涂,和那些在儿童节得到了心爱的礼物的孩子相差无几。毕竟离经叛道也只是这几年。

偶有闲情逸致,我在“烟花三月下扬州”,打着会引来穿着时髦的少男少女异样目光的油纸伞,在烟雨江南散步,遇见一个从乌托邦里走出来的姑娘。

姑娘错愕地望着我,继而很灿烂地冲我笑。

她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稚子。稚子一点儿也不怕生,就像面对一个老熟人一样眉飞色舞地同我讲她的故事。下午我刚从电影院出来,打着伞很快乐很开心地跑啊跑啊伞都拿不稳可就是很开心啊!我想起了他。这几天我反反复复梦到一个人,他是我小学同学兼初中校友,我一直喜欢他可是从未去打扰他。为什么我总梦到他,为什么我会变这样?我梦到我和他还有很多同学在湖边聚餐,他朝我走来和我说笑,然后我就笑醒了,可是那很真实!

她稚嫩的小脸带了点儿着急,似乎那就是真实。我笑着点点头,稚子终于又笑得开怀了,于是继续说下去。每天我从睡梦中醒来都会感慨一句“那个世界的我一定很快乐吧”,我总是相信梦中出现的画面是另一个世界里我的生活。我还是时常会想起,和他在上课时斗橡皮、拌拌嘴,或是把羽绒衣里的羽毛拔出来吹呀吹呀,然后我们都笑了。可是为什么全班那么多女生他只爱欺负我一个?为什么他总把作业借给其他女生却弹弹我的脑袋说“笨蛋,自己做啦,不会的有我呢”?为什么他可以推掉所有邀约却约我去图书馆?还有啊,他总爱在黑板上写“71438,71471,71678”,每当这时我会瞪着他然后写下“610438,610678”。正如“71”是我名字的谐音一样,“610”是他的名字。那三年他是我少女情怀的全部,即使我们交集甚少。毕业那天我和同学们挥手道别,一个人坐公交车出校门。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我看到他走在回家的路上,车子经过他要开走时红灯生不逢时似的亮了,我一直在看他,他蓦然抬头时也看见我了,竟然对我招招手好像在说“嘿,好巧”亦或是“拜拜”之类的告别语,当时我就趴在窗上哭了。稚子渐渐埋下头不语。

“那你就去告诉他表示你会等他呀。”

稚子的双肩微微颤抖,连声音也是颤颤的。可是我成绩不优秀又不能陪他努力他伤心的时候我做不了什么甚至他生病了我也不知道陪在他身边的人从来就不是我!即使我会等他我也不能为他付出什么我又凭什么说我会等他!他知道我喜欢他但他不会知道离别一年后我依然喜欢他,所以我放弃。安安静静地不去打扰他,我也有我的灿烂将要起程。

稚子仰起小脸望着我笑了,笑得很纯粹。那是我至今也找不到一个形容词来修饰的笑容。

呐,天将黑了呢,我要回家了。

我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她笑如故。

走过草长莺飞的季节,鲍勃迪伦的《Summer Days》风风火火地闯进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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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月见草少女是在一家名叫“SUED”的酒吧。喜欢来这里是因为喜欢这里杂乱无章到不用墨守成规的生活方式,正如它的名字“Seven up eight down”。七上八下,也是十七八岁的少女情怀。一个素面朝天的少女独自一人坐在吧台上吞吐着烟圈,一副与世无争的洒脱模样,手里娴熟地摇晃着花哨的鸡尾酒,冷傲的表情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素颜都可以美到极致的少女身边没有一个搭讪者了。我向她走去,微微欠身打了声招呼。意料之中的不屑的斜视。

“交个朋友吧。”

“凭什么?”

“就凭我们萍水相逢。”

少女微微侧过头来,在看到我毋庸置疑的自信微笑后有些诧异,继而莞尔一笑。像极了初夏的月见草。

少女的冷艳气质似乎是与她的名字夏冰与生俱来的,和谐得不露一丝破绽。

刚甩了我男友。以夏冰一贯的冷漠语气,像是踩死一只蚂蚁也不足惜。一个月前他要我做他女朋友,可是后来我发现我不爱他,只是觉得他特别能撑场子就以为那是喜欢。我交过许多男朋友,大都是我先提的分手,我很清楚,有一种感情比失恋还痛苦,叫自作多情。我害怕失去,所以我得学会舍弃。我曾问过他们喜欢我什么,是我的脸蛋,我的身材还是什么。当他们沉默的时候我就明白得很透彻。因为两人没有相似的曾经,没有在同样的环境中有过同样的心情,只是被现实牵扯到一起,只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好过一个人而已 。夏冰吸了口烟,故作潇洒的姿态里悲凉无处遁形。大多数人都认为我和那种穿着包臀裙黑丝袜出入夜店的小太妹没什么两样,我不解释,我知道我不是!我也渴望被爱,和千千万万少女一样,在懵懵懂懂的青春里禹禹而行…….

少女长而翘的睫毛密密地覆盖在眼眸上,悄无声息地倒映在酒面上,波澜不惊地掠起一个曾经。也许我们的一点小坏只是我们叛逆的符号,光鲜亮丽的表面下浴火重生着我们那些不为人知的辛酸过往。于是我们学会了与伪装为伍。看似无坚不摧的强大外壳下,我们的脆弱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不是坏孩子。

“天快亮了,回家吧。”

“…….也好。”

走出SUED,一左一右,分道扬镳。

再回首,夏冰已消失在转角。

也许是现实了太久,终于在手足无措中对这世上竟还有乌托邦存在的事实后知后觉。

路旁盛开着丛丛簇簇的月见草,外表虽是令人惊艳的花蝴蝶,内心却安放着一点四海为家的率性,静默漂泊。呐,我想要的幸福很简单吧,可为什么总是让人失望?

清晨迎面而来的微风让我不由地紧了紧衣襟,交叠环抱的双臂看起来是这般弱不禁风,到底还是凉意侵体。大抵是秋天在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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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秋天的篇章简写为: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 席慕容《青春》

然后以这种形式过冬:

冥王哈迪斯(Hades)爱上了美丽的精灵曼茜(Menthe),他的妻子佩瑟芬妮(Persephone)十分嫉妒.为了使冥王忘记曼茜,佩瑟芬妮将曼茜变成了一株不起眼的小草,长在路边任人踩踏. 可是内心坚强善良的曼茜变成小草后,她身上却拥有了一股令人舒服的清凉迷人的芬芳,越是被摧折踩踏就越浓烈……所以夜息香就被赋予了愿和你再次相遇即再爱我一次的含义。

🥀

糖吃多了会腻,对牙也不好。留一半在青春里悬而未决罢,泡沫的绚烂光影从来配不上永恒。你看我,解释都啰嗦又苍白。“少年时代是什么都感到厌恶的年龄。你有了区别的能力以后,在你变得麻木不仁之前,比如说七岁到十八岁之间,你就好像永远是在激流深渊上面走钢索。”从前我爱我的热情,爱我对世界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很爱;我从来不需要考虑与它和解这个问题。后来我觉得我受到了惊吓,被世界,被其他人,被我自己;我开始思考与自己和解这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尝试采取自我封闭的态度,一切无所谓,时时刻刻警惕又多疑地抵御身边的所有,做出一副涉世未深就看破红尘的样子,扮演一个永远不会上当受骗的角色。再后来,我尝到了些许甜头,那不如我先放弃;连同最初的一点点光亮都放弃,连同自己一起沉沦放弃。

就好比,七年后的我读到七年前的自己,我不认识我,并对自己并不具备这种能力深信不疑。有一种泡泡在消失,我看得见。

近日和朋友聚,说起当年我那一届的某省状元现在某国内知名教育品牌做市场营销,与之共事。同念该专业出身的朋友说,“以前会对学艺术的人抱有崇高敬意,现在也就这样了”。

有些讶然,一度觉得,每年的某某状元榜眼探花毕业后一定会是这个行业的新芒。姑且岔开话题。七月至今收到了很多好消息,与此同时我把每一个都放弃。说句丧气的话,理想的泡泡终会破灭;换句话讲,那个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或许可以这样说,属于我们的那个黄金时代,过去了。后来的我们也许再也不是那几个夏冬拿出全部身家押在梦想身上的最好的我们,但一定是在慢慢成为自己想要的光芒万丈的模样。

又一个泡泡在破灭,还有新的泡泡在膨胀。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帽子是一种相,具化到皮囊甚至灵魂都是一种相。从小到大叫我犯愁的事儿不多,数学算一件,与自己和解算一件。好在毕业后再也不需要和数学大眼瞪小眼,该劝自己的只有听佛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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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与朋友讲,我家住在山上。得意得跟捡了什么不得了的宝贝似的。今早还写道:住在小区门口的姐姐送了一堆果子,说这果子是树上刚打下来的。昨夜里设置的小米粥温温乎乎,煮了两颗隔壁楼里的阿姨送的甜玉米,临出门前把粥和玉米给邻居拿过去,将钥匙留给她,嘱咐如果下了雨帮忙把晾在窗台上的被子收进来。满足又惬意地出门去,摇摇晃晃地盘算着得闲去一趟法华寺,路旁的大婶吆喝着竹篮里新鲜的鱼虾,感觉自己像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想到这里,我就更觉做一个山民真好。

摇摇晃晃的二十来岁,我求祈破灭的每一个泡泡都能有从头再来的勇气,每一个摇摇欲坠的泡泡都能带着越来越自审的镇定和更坚定的热情,遵循活得干净并且是自己的法则不妥协不将就地漂浮在尘世间,珍惜和感激每一束打过来的强光和湮灭的至暗时刻,足够忍耐,足够恒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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