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这个词,我大学毕业之后才第一次看见……
那是一个午后,我和朋友从超市回来,路过一条巷子,巷子两边有住户的门,大概能过一辆车那么宽。
“听见没?”“痛快点”!
这些声音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看过去,一个一米7.8左右看不出多大年纪的男孩,单手蹴在墙上,一个小一点的小男孩儿背靠着半蹲着,不断出现那些词语……
之前,邯郸的三个小魔头在全国闻名了,原因是他们杀了一个人,没错,在现在这个法治社会。
报道出来后,我不断的查着相关的消息,却发现,这些消息被渐渐掩盖过去。
据说,那三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前一天还去挖了一次坑,然后第二天带着人来,谋杀,继续挖坑,然后埋尸,然后若无其事的回家……
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那些小小的,深深现在其中的孩子,该多么无助……
现在,一个17岁的所谓孩子,都可以造小孩了,凭什么说他们未成年。
都是出栏的猪了,为什么不能卖?
这所谓的未成年保护法,到底保护的是哪一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