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平均主义的弊端并不在于平均主义这四字所表达的内容不好,而在于绝对二字包含的含义不佳。凡与绝对一词存有牵扯的事物,我们对其的态度要慎之又慎,再小心也不为过,因为绝对主义的破坏力远超我们的想象。
绝对一词有着极强的限定性与排他性。该限定性有否决事物的相对的一面的可能,或者说事物绝对的一面会压制事物相对的一面的前提是在于当我们未能充分认识到事物的相对的一面。该排他性有否决新情况诞生的可能性,这一前提建立在我们对绝对主义的推崇而导致的。绝对的这两个属性均是一种被动属性而非主动属性,因为最终的使用者是我们本身。历史上发生的两个“凡是主义“所体现的内容正是绝对主义的两种属性。
有无绝对的事物?物理史上曾有一个名为“以太”的物质概念,该概念认为“以太”这种物质无所不在、没有质量、绝对静止,当选定“以太”物质为参照物时,那么任何相对于该参照物的运动都是绝对的运动,但相对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否决了这种“以太”的物质观念,并从而确定了相对参照系的运动体系。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但又有着相对静止的属性。两列并向同行且同速的火车,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相对静止的,但彼此相对于地面又是绝对运动的。因此,无单纯绝对的事物,只有兼具绝对属性与相对属性统一的事物。矛盾是绝对存在的,但又是相对存在的。因为矛盾的存在需建立在一定的对立事物的基础上,对立事物又是以其对力事物的另一方作为自己的存在的前提,既有前提,那么矛盾的存在便不是绝对的,而是兼有绝对属性和相对属性的统一的事物。
对绝对主义的追捧会导致对事物的相对静止的一面的疏忽,对绝对主义的热衷会导致对事物的全面认知的缺失。
既然绝对主义有如此弊端,那我们是否还需要接受绝对主义?我们存在接受绝对主义的条件和基础。如我们必须承认物质是决定意识的,但也要看到意识是可以反作用于物质的。前者是绝对的本性,后者又是相对的属性。依矛盾的角度来分析,当我们否决了事物的绝对性的时候,我们也就否决了事物的相对属性的一面。
言归正传,平均主义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个体所能享有的权益,但绝对的平均主义会消损物质生产的积极性,且会损害个人向上发展的原动力。因此,对相对差异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积极性的发展,但绝对的差异则又会反过来抑制积极性。当某件事物已陷入或者即将陷入绝对主义的泥淖时,我们要对该事物保持警惕是一件值得发生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