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麦田里的守望者》时,被前面大量的鸡毛蒜皮以及连篇粗口搞得意兴阑珊,加上有点糟糕的翻译,运用书中主人公霍尔顿的口气吐槽就是:这特么的也忒无聊了。
有人说:“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他出身在纽约的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却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老师和同学,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以及“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你不知道他的痛苦有什么社会根源,如果非要牵扯一下的话,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刚刚赢得了二战的胜利,纽约成了美国实利主义社会的代表。总之,这个身穿风衣,倒戴着鸭舌帽的16岁少年用自己的方式拒绝着这个世界虚伪的运作模式,他认为学校里的人全是伪君子,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有所成之后买一辆凯迪拉克。
每个人或许都曾有过这样困惑的阶段。你看着老师的表情随着被提问同学口中ABCD的波动或皱眉或微笑时,你背着那些华丽的词藻片段填充作文纸时,你听着那些所谓的答题套路、脑袋塞满各种技巧和规则时,你会有这样的时候,感到一种虚伪以及莫名的排斥。在我最低落的时候我身边有一个昂扬积极的好同桌,每次看到有点糟糕的分数时也都能立刻满血复活,然而,这并没有带给我任何正面作用,而是成反比例增长,只是比起霍尔顿而言,这一点点厌学的情绪不值一提,他漫无目的地游荡在街上时,充满着对整个虚无生活的厌恶。如同《死亡诗社》中热爱表演最终自杀的尼尔,自我意识的觉醒往往会令其付出一定的代价。
但如果霍尔顿只是这么一个叛逆不羁、满口粗话的厌学少年,我们也就不会喜欢他了。在愤怒与焦虑的伪装之下,霍尔顿仍是一个敏感、胆小、内心善良的男孩。
他给陌生的修女很多钱,他关心湖面结冰后中央公园的鸭子们去哪了,他考虑到舍友而将自己的名牌手提箱放在鞋架上,甚至如果自己早餐吃着培根鸡蛋而别人只是吃着吐司咖啡时,也足够让他沮丧了。
“雪很好捏,不过我没有往哪儿扔。一开始想往路对面一辆汽车上扔,但看到那辆汽车白乎乎的挺好看,就没扔。后来又想往消防栓上扔,也白乎乎的,挺好看,就也没扔。”到最后他关上了窗户,手拿雪球将它捏得越来越瓷实。你会看到,这个看似对什么都不屑的男孩身上,仍有一丝想要守护的事物,小心翼翼捧在手心,如同白雪般纯真与珍贵。
而命运却曾将其毫不留情地击碎。霍尔顿一提起自己的弟弟,言语中都是喜爱与赞美:“你也会喜欢上他的。他比我小两岁,但比我聪明五十倍,聪明绝顶。”然而这样一个在棒球帽上写满诗歌、讨人喜欢的红发男孩在霍尔顿14岁的时候因为白血病而永远离开了他。那天晚上霍尔顿将车库的车窗全都砸碎了,还被家人送去做心理分析。不知是否从那时起,由于过早见识到了美好的破灭以及自己的无能为力,霍尔顿开始用逃避来消极抵抗这种愤怒与虚无。他走向了极端,然而极端并不能够抵达和解。
“人生是一场游戏,你必须按照设定的规则去玩。”然而霍尔顿选择拒绝,安托利尼先生了解到霍尔顿的不安与焦虑,也预见了他若如此走下去,将面临巨大的坠落,“许许多多人和你一样,在道德和精神上同样感到困惑。幸好,有些人对自己的苦恼做了记录,你愿意的话,就能向他们学习。同样会有一天,如果你有了可以教给别人的东西,他们就能从你这儿学到,这种方式是美好的,有来有往的。这不是教育,而是历史,是诗歌。”我无法预知霍尔顿的未来,是依然拒绝成长,还是最终与生活握手言和。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而那一批模仿霍尔顿身穿风衣、倒扣鸭舌帽的少年,也淹没在岁月的洪流之中。布罗茨基颂扬苦闷,它是生活重复的一种产物,而霍尔顿在看清生命的荒谬与虚无之后,依然有想要守护的珍贵时,他便残存对世界的眷念。曾经有一次,他到了街区尽头走下坡路时,他有了一种感觉,就是他再也到不了街对面,他开始出汗,装作和弟弟说话:“艾里,别让我消失。艾里,别让我消失。”甚至在决定去西部时,他也想再见自己的小妹妹菲比一面,或许,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份情感,结尾如同一声叹息:“千万不要和别人提起任何事,你只要一提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
最喜欢的一个情节是霍尔顿带菲比去坐旋转木马,他看着菲比转了一圈又一圈,就算浑身被雨水淋透也开心得要死,“天哪,我真希望你也在场。”莫名被暖流击中,想起他被菲比逼问喜欢的事物时给出的那个抽象的表达:“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不久前男神讲解到海子,说他被称做“麦地诗人”,
“有时我孤独一人坐下
在五月的麦地 梦想众兄弟
看到家乡的卵石滚满了河滩
黄昏常存弧形的天空
让大地上布满哀伤的村庄
有时我孤独一人坐在麦地为众兄弟背诵中国诗歌
没有了眼睛也没有了嘴唇”
这样来看,海子亦是麦田的守望者吧,然而农业文明的巨大失落,他无能为力,他看到心中的那片麦田渐渐坍塌,逝去,成为烟囱上的黑云,于是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卧轨自杀,和这片土地融为一体,没有了眼睛也没有了嘴唇。
对比之下,或许:当一个人有想要去守护的珍贵,对这个世界心存眷念,他便不会选择消亡。
PS:对于菲比向霍尔顿提出的问题,我想自己也没有答案。可能一方面觉得轻松点的喜欢更能持久,而不需要语言给心理加码,之后又不好意思承认并非如此;另一方面或许因为未曾经历过过恒久炽烈的喜欢,好比你兴致勃勃鼓足勇气准备告白,再见面的一刹那,发现已经没有心动的感觉了。对于某种事物的热情,在付出中会得到加持,也大抵会因为没有回应而慢慢耗尽。热情不是固定的,但是可以转移,你知道的,未来还是会有很多麦田等待我们去探索、去发现、去守护,只要你愿意尝试,以及,加上一点点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