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人活了40多年的经验,我发现,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不能太安逸,太漫不经心,一旦理性不在线,一准会出问题。
有部非常火的电影中有句经典台词:让你们人类永远保持理智确实是一种奢望。是人都具有感性和理性的多重性,用到自己身上就是:每天都理智在线不太容易。确实每天都理智在线很难,但身为办案一线的法官,虽不易却十分必要,要时刻保持理性思维的在线。
这不是嘛,感性上来,脾气难以控制,今天在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一案中,差点犯了个大错。年前该案第一次准备开庭,因为有立案前的调解基础,没有开庭直接调解,令人无语的是,原告未到庭,原告的代理律师做不了主,原告的表叔却一直各种不满意,称原告受大罪了,被告赔2万元太少等等,最后愣是没有调解成。第一被告一怒之下,申请法院追加了案外人小胡为被告,该案需要二次开庭,走完应诉程序,定到了3月8日二次开庭。这一天正好是“三八”妇女节,我却没有过节,而是在组织原、被告来开庭,我都有些被自己崇高的职业操守感动了呢。等坐到审判庭才发现,四方被告来了三方,就差第一被告,也就是要求追加被告的那个人。打他电话,他却在郑州,根本忘了今天开庭的事儿。我一听,很生气,这人也太不拿法律当回事儿了,他要求追加被告,开庭时又不到庭,基本的事实能查清吗?又一询问第二被告代理人,能证明他们和第一被告转承保关系的合同也没带。我的火又大了,什么证据也不带,这是开庭该有的样子吗?而被追加为被告的小胡在一旁也火上浇油,说自己也是给第一被告打工的,只是介绍原告来干活而已,根本不是老板。乱了,全乱了,我的头脑发懵,不知道往下该怎么进行了。此时此刻我清楚的只是有,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的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查明原、被告之间的劳务关系是第一要务。好吧,那只有开庭了,虽然这个案件标的额不太大,但要查得清楚明白,证据充分着实不易。正在我抖擞精神,穿上法袍,准备敲响法槌之际,第二被告,也就是转包方的代理人老吕在被告席上一直瞪着我,欲言又止。“你想说什么”我问老吕。“我们同意给原告2万元”老吕轻声说。什么?同意调解?“原告同意这个调解意见吗”我又问原告代理人。“同意”。案件就这样柳暗花明又一村地得以调解结案。案件一连在调解着,我的头脑中警铃大作:法官作为刀尖上的舞者,头脑中的那根严谨之弦一刻也不能放松。如果一开始我保持十足的理智在线,首先征求在场原、被告的调解意见,案件也不会如此一波三折,让人手足无措。
作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一个同样有着情绪起伏的活生生的人,从事法官职业那天起,就注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理智在线。
看,这就是我的法官生活,丰富多彩又曲折,它总能在不经意间给人启迪,引人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