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利安同学
记于2024.9.5
最近把《鲁迅小说全集》看完了。
鲁迅先生写了很多他的故事,除了批判当时的环境,还有他童年,故乡的故事。
读《社戏》,读鲁迅先生的童年乐事。
从小的迅哥儿,在城市里读书,难得的回去老家,真真是个宝。大人们喜欢他,说他有文化,在外面待过的有见识,小朋友们也喜欢和他玩。这就好比,我们现在的小孩子,村里难得来个城市里的孩子,若是讨喜的,我们也准喜欢和他一起玩。
大人们喜欢读了书有文化的他,他夸赞蚕豆好吃,大人们就给足了面儿,说他夸的准不差。小朋友们是难得见到陌生的同龄人,玩着玩着就完成了朋友。大一点的朋友喜欢他,就会向大人们打包票,说会照顾好他;大家划着船,带着他去听社戏,去偷村里人家的蚕豆煮了吃,带着他体验这些很新奇的事物。对于迅哥儿,这些经历非常美好,是他此生难以忘记的幸福。
看《故乡》,感受他和幼年好友的友谊。
看完全篇文章才知道,《故乡》这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是充满忧伤色彩的。可小时候我们学的《故乡》啊,是节选文章,选取了迅哥儿和少年闰土的故事,导致我后来,一直以为,这篇文章叫少年闰土。那个带着银项圈,晒的黝黑,知道海边的很多新奇事物,传授迅哥儿可以冬天去捕鸟捕雀,打开了迅哥儿全新的眼界的少年闰土,真的是我们很喜欢的小伙伴。
从这些故事里,童年的回忆,真的很特别。我总能感受到迅哥儿的幸福和快乐,也感受到他怀念这些生活。所以,他的故事总是带着忧伤,那么美好的日子,谁不想回去呢,谁不喜欢那样轻松的时光呢。
每个人的家乡,都有不可磨灭的记忆,不管是什么样的。我们的人生,前面十几二十年,都是在那里度过。从婴儿变成小孩,变成儿童,再变成青少年,直到成年,我们一点点长大,记忆一点点增加。幼年的伙伴,从小到大都一起玩耍,我们最无忧无虑的时光,都是他们陪伴着,都是这个环境陪伴着我们。这些经历,一点点刻在我们的身上,筑造着我们记忆的城堡。
我们的人生,因此而变得坚韧和丰满,这是唯一的,不可抹去的存在。
不管是伟大的作家,还是渺小的写作者,所有人的创作,都离不开故乡这篇土壤。
这片土壤,孕育了我们创作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