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不来和我打排位吗?我知道你没下游戏,下一个呗,上手很快的!”朋友再次来缠我。我笑着摇摇头“:不下,不玩,我手笨,下次还是这个回答。”“唉……”朋友长叹一声,“你这样不显得生活太无趣了吗?也太闷了吧。”我只是笑,并不打算再接他的话,他只好再去找其他朋友。
无趣吗?我并不这样认为。我的生活里有许多精彩之处,不足为外人道耳。给我带来许多乐趣的宝物,不是游戏,而是书籍。我的第一本课外读物不是《格林童话》之类的童话书,也不是如今孩子们常看的故事绘本,而是一本原版《聊斋志异》。那个时候我9岁,还是三年级的小学生。舅舅从新疆回老家,打算接我去新疆。在离开老家前的几天里,我在舅舅那里发现了一本书。当时我还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孩子。这本书就是我无意中获得的阿拉丁神灯,为我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如今我已不记得书里的大部分内容,只记得书中有一个女孩名叫连锁。我当时莫名觉得这个名字很美,这本书里的妖、鬼、狐,也让我觉得新奇不已。哪怕有不认识的字,我还是囫囵吞枣把它啃下了。
书真的好有意思,这是它给我的第一印象。
来到新疆后,我发现了一个宝地——新华书店。竟然可以免费看书。我就像一个闯到珠宝店的劫匪,恨不得把书店里的书全都收入我的口袋。从那以后,每个周末我都问妈妈要5块钱,2块钱坐公交车,3块钱随便糊弄一下午饭。从早晨8点半就守在书店门口等着开门(夏天九点开门,冬天10点开门),一开门我就冲进去,直奔书架,快速挑定一本书,坐在地板上就马上沉浸到书里,被书中的人物牵动着情绪。小时候我几乎不看太惹人发笑的书。因为我曾有一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在安静的书店里极为突兀,我当时脸一定很红,之后再不敢读类似的书,读到肚子饿得开始咕咕叫了,我才放下书,把它藏到几本同一种书的最下面,因为我担心我吃完午饭回来,它就被别人借走了。20分钟吃完饭,回来继续捧读,直到闭馆音乐响起,我才不得不放下书,走出书店。我最好的朋友只陪我来过两三次书店,有事要约外出时,也从不会约我在书店附近汇合,因为她真的拉不走我。可以说除了家和学校,新华书店是我最熟悉的地方,它是我成长过程中的圣地,带给我数不尽的乐趣,并指引我顺利成长,而且我的余生也将因此受益。
书里的世界变化万千,乐趣无穷。孔子云:“不知老之将至”,我也觉得,书籍的确有这般魔力。借用欧阳老先生的话,书中之景不同,乐亦无穷也。这样玩,真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