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桦皮船》

推荐学生阅读《桦皮船》之前,我自己必定要先读一读,灯光下打开看上几页我就喜欢上了。一口气把整本书读完,合上书页,仍觉荡气回肠。作者的语言别具风格,简练中透着幽默,风趣中透着睿智,朴实中透着伟大。

描写托布——一个曾经是猎人,现在是山林守护人眼里的城市时,作者这样写:“窗外也不宽敞,高楼挤着高楼,天空被剪的狼牙锯齿,一点都不圆乎。”在作者的笔下,托布是属于山野的,“在沈阳这个大城市里,他是一匹老马,步履蹒跚地熬日子。一下火车走进森林,托布就变成了一头活力四射的鹿。回到河中,他又变成一条活蹦乱跳的鱼。”

托布对山林里的一切多么熟悉,松鸡、马鹿、狐狸、狍子……都是他的老相识,他知道“山雀瘦小单薄,像可怜的小孩儿”;他知道松鸭喜欢学别的鸟叫捉弄人;他还知道星鸦老实,不会干捉弄人的事。他感觉自己和它们一样渺小,“在山上过日子,人活的自在,整个人交给老林子,连命也交给老林子,老林子想拿走就拿走”,他心甘情愿,毫无怨言,自己这辈子从老林子里拿走的东西太多了,把自己还给老林子是理所应当的。

作者对托布几十年乡野生活的描写,让读者深感人在大自然中是多么的渺小,却又是多么的伟大。人们在享受上天恩赐的同时,又要对付大自然的各种坏脾气,各种刁难。托布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山一样的汉子,在大自然中生存,他具有丰富的经验,他希望自己的孙子也能像一座山,坚强、勇敢,能克服生活中遇到的一切困难。

当他的孙子害怕迷路的时候,他安慰孙子说:“站在河边,呼玛河走不丢,咱们就走不丢”。当孙子骑车骑得实在走不动的时候,“托布一头钻进林子,再出来时手里捧着一把野山丁,这种野果子又酸又甜。”乌日接过爷爷手里的果子,放在嘴里,“表情复杂地嚼着,汁水浇灭了喉咙里的火焰,也滋润了干燥的肺。”爷爷一路上都在教他如何对付各种难题。

城里人的出行靠车,爷爷的出行,一半靠车,一半靠桦皮船。爷爷是造桦皮船的高手,造桦皮船的材料全来自于山林,但他绝不会因为自己造船而伤害桦树。

在全书中,桦皮船是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无论它在哪都是一道最美的风景。它不仅仅是爷爷的最爱,它还激荡起了乌日一直沉在谷底的心,让乌日在同学中刷了两把存在感。

也是它救了李阿哈的命,让一个浪子回归了正途。同样是它载着死去的阿哈,由托布陪同着回归故里,一路上尽是送行者——铁锤、马鹿、柳根鱼、狍子……看得读者热泪盈眶,感叹万物皆有灵,皆有情。

当看到托布请求马鹿原谅阿哈曾经对它们的伤害时,说:“要回家了,原谅它,送送它。”“马鹿仰起头朝木屋鸣叫几声,然后低头啃食河堤上的青草。小鹿也饿了,站在大路旁边啃草,马鹿不记得从前的追杀与逃亡,只关注眼下的满地青草,把从前的仇怨都忘记了,这就算和好了。”看到这里,我倍感欣慰,江湖一笑泯恩仇,死者为大,捕猎时期猎狗追杀马鹿的时代结束了,仇怨也就结了。

这本书描写托布寻找乌日的情节非常精彩。那天夜里,“老林子里不太平,大风撕扯着乌云和树木嚎叫了大半宿。这是一种威胁,喜欢嚎叫的野兽闭上嘴巴,全哑巴了。”托布“用撑杆击打树冠,野果子落满地。这个举动引发了众鸟一波又一波的抗议,他们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一头野猪仔和一只獾子在榛树林里僵持了半小时,互不相让,托布的喊声让他俩放下敌意,各自转身跑开了。”

“一只松鸭立在椴树上,难得有个美好的心情,不停地为另一棵椴树上的松鸭唱歌。托布敲打树干,松鸭的心情顿时变得糟糕了,闭上嘴巴不唱了。”

“拖布的鹿哨一响,附近的狍群就停止行进,都惊奇地仰起头……”

找不到乌日的托布,焦急万分,他搅扰了林子里所有的动物,简直要把林子翻个天。当他误以为乌日有可能落入当年自己挖的陷阱时,急忙找到,跳了下去。此时的拖布,已经筋疲力尽,他老了,想要爬出来,却发现很难做到,自己成了一头困兽。“坐在陷阱里,他心里一阵难过,替当年落入陷阱的野兽难过。当年一旦发觉猎物落入陷阱,他总是兴奋的不行。‘我欠他们太多,老林子生气了,这是让我拿命来还。’”但他绝不同意拿孙子的命来还,他一向遵守祖训,从不对动物赶尽杀绝的。作者在文中插叙了托布年轻时的一次钓鱼经历。

一次,托布钓鱼,发觉自己钓上了一条大鱼,当他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鱼拖过来时,他看到了惊奇的一幕,这条大鱼的后面咬着一长串柳根鱼,他知道了自己钓上的是鱼王,他剪断了线,把鱼给放了。“如果拖上一长串柳根鱼,他不会手舞足蹈,反而会精神崩溃,甚至终生不得安宁。托布的祖祖辈辈都在呼玛河两岸渔猎,从来不干让动物断子绝孙的事情。托布不敢违背祖训。”

正是有了这次放生的经历,才有了后面鱼王带领鱼群给阿哈送行的奇特一幕。“咱们从这山里、河里拿走的东西太多了,以后还是少拿点儿吧。”托布在讲给死去的猎狗阿哈听,也是在讲给自己听。坐在桦皮船里他享受着柳根鱼前呼后拥的待遇,却又心想着哪有无缘无故碰巧的事儿呢?怎么就是当年自己放生的那群鱼呢,可不管是哪群鱼,它们送行的仪式绝对隆重,这就够了。

他带领一群狍子在老林子里躲避肆虐的风,可“风更大了,要把林子连根拔起送上天,也要把托布和袍子们送上天。风神额丁博如坎一旦发怒,山神白纳恰也要让他几分。”最终托布凭着丰富的山林经验,终于把狍群带到了避风港,他却累得一头跌进了梦里。

当爷爷终于知道乌日已经安全地去往十八站后,爷爷心情大好,他挥舞撑杆,大声喊并不在眼前的乌日道:“乌日,来跟我比呀,你看看谁能比过我的桦皮船?”谁知他的话音刚落,河堤上传来一阵轰鸣,袍群出现了,他们在河堤上自动排成一列,正在追赶桦皮船。拖布顿时来了斗志,说:“好家伙,还真有参赛的。”那场面真是壮观。

再说说乌日,这个在大城市里出生的孩子,在他爷爷来之前,他和大多数孩子一样,每天上学下学,晚上写作业,那作业多得“就像呼玛河流进黑龙江,再流进鄂霍次克海,没完没了。”爷爷的到来,改变了他的生活,首先引起他兴趣的是爷爷的桦皮船,它看起来像一个巨大的玩具。爷爷带他去公园里划船,让他第一次品尝到被关注的自豪感。爷爷给他讲山林里的故事,教他说家乡话,更是激起了他对山野生活的向往。

爷爷突然闻听家乡发大水,自己最心爱的马——红9,和老狗阿哈不知所踪后,匆忙搭车返乡,而乌日因担心爷爷不会乘车,扛起桦皮船一路追寻,开启了一段惊险刺激的旅程。靠行骗为生,却又因行骗生活不下去的李阿哈,成了乌日临时的爷爷。当李阿哈身陷沼泽,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真正的爷爷突然现身,救了李阿哈。看爷爷和偷狗贼斗酒,惩治偷狗贼;和爷爷比赛,自己骑车岸上行,爷爷划船水中游……这些离奇的经历,都是乌日以往的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爷爷正在一点一点让他的孙子成为真正的小山。

乌日喜欢上了受伤的小狍子,他想要照顾它,爷爷却不让他强迫小狍子跟他走,爷爷说:“让狍子自己选,生老病死都是它的命,咱们少干涉。”乌日不放心地往前走,“眼睛盯着前面,耳朵却盯着身后,直到身后传来哒哒的脚步声”,最终狍子选择了信任他。

送阿哈过河上山的任务,爷爷交给了乌日,那是乌日第一次划船,尽管有爷爷的指点,他还是没能躲过急流和漩涡,桦皮船飘走了。爷爷却安慰他道:“我造的船应该回到河里,呼玛河才是桦皮船的家。”在爷爷的眼里,一切都是有生命的,有它们应有的归宿。

乌日还是要回到大城市里去的,那才是他的家。可他的心里,却始终惦记着爷爷一辈子住着的山林,他把骑马和划船当成了他的必修课,却又因种种现实的问题无法实现。

在本书的结束语中,冯骥才老先生云:“历史的车轮呼啸向前,站在现代的当口,我们该如何安放传统?此时你是否有了答案?我们这一二十年太注重物质生活的改变,没注重精神东西的留存,如何让人们更深刻的知道文化的价值,传承的价值,这是我们的工作。”

时间是残忍的,不仅带走了托布的阿哈,和托布的青春年华,连同他所熟悉的那个时代,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只希望托布身上所具有的那种在大自然中生存的智慧,热爱山林,与山林共存的精神得以延续。

本书中还有很多句子我都非常喜欢,比如,“呼玛河拐了弯,涌进一片暗绿色的林子,悄没声息的失踪了。”原本一条弯曲的河流在作者的笔下写活了。再比如写托布在水站发现的那辆自行车,“那里居然有辆自行车歪靠在木屋的墙根下,活像一个醉汉在睡觉。”

写路,他这样写:“公路,偶尔从桥上过去,与河水相交,然后再各走各的……”

一本好书总能闪耀出智慧的火花,引领读者进行一场精神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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