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我认不认识某某,那人怎么样。我且算认识,但不置可否。聊到别的话题的时候,我说有的人天性凉薄,和受没受过创伤没什么关系。不管表面ta是什么样子,心里是透着狠绝的自私。你再好再爱ta也无法真的将ta打动,ta不追求爱情,也不真的需要。但这样的人仿佛活得更好些。
霸王别姬里有一段台词被奉为经典,“ 说好是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行。”段小楼不懂程蝶衣这种执着,选择了再俗不过的菊仙过鸡飞狗跳的所谓正常日子。先且不管性别,他俩原本也不一样。一个活在梦里,一个活在现实。
活在梦里的那个注定要被粉碎,活在现实的只需要负责冷眼或耻笑。所以慢慢地,我们都选择了活在现实。
离婚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要。虽说当时有的东西也不多,但我甚至没有考虑过至少为自己争取几个月的生活费来过渡从家庭主妇到职业女性的那个阶段。关于这个决定当然有无奈和懦弱,那只是其中很小的因素。我爸的看法是以为我于心有愧,朋友觉得我脑子进水。时至今日听说的人还是惊呼我太傻,我只能如常地回答是为了儿子,打着哈哈说是挺傻。
若说那时是因为爱他,怕只会更是笑话。所有的深情如果不得善终,都是笑话。
在我们都清楚没有谁离不开谁的年代里,你承认自己是玩弄感情的罪人,比承认自己深爱着一个不该的人更值得原谅。前者是社会产物,后者是超级大傻逼。
就像我们再不会告诉别人想和一个人结婚是因为爱,而是别的什么莫名其妙的理由一样。到了某个年纪,爱就是一个禁忌词,不忍亵渎也好,失望透顶也罢。总之是不想提了。
对遥不可及的东西,我们总是假装自己根本不想要。反正我们都接受也适应了没有爱情的现实生活,并没有生不如死。“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只是偶尔,我们还是会羡慕那些能够坚持下去的勇士,无比地期盼他们举案齐眉白头偕老,以完成自己不愿亲身付出的那份缺失。毕竟能不能爱到最后,不由你一个人说了算,而你又无从得知谁才是你真正命定的那个人。就连错过了你可能都至死不知。比起在你看来结果未知的坚持,还是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说那是错的人来得简单些。
你看,渴望是有,只是少有人再将它当作信仰而已。很多人甚至不再愿意承认那种渴望,骗自己骗得太久,心中的童话也变成了破绽百出的蹩脚故事。再善良的人最终在爱里都凉薄,造梦是公认的幼稚及可耻。所以我们总是失眠,而真正活在梦里的人,则晚晚安睡。像我们小时候一样。
还有一部分奇葩,泡在现实中却拼命地想造梦。明明练得一手乾坤大挪移,偏偏只想被封住穴道,千刀万剐也求一个不动不离。疯魔得隐秘。
我倒希望这样的奇葩能在人群中一眼相认,尔后一拍即合。如同希望那个你是作为一个造梦者或另一个奇葩来遇见的我,我定将一身武功通通废去,判得最长宵,数尽厌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