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曾经的一段日记,碎碎念的故事,没有结尾,正如它也没有什么正式的开场。把它翻出来整理一番是因为最近受到某个爱猫同事的影响,隔三差五地去公司楼下的灌木丛里看野猫,还给每只起了古怪的名字,比如短腿儿,山大王,长在地上的小白等等。去多了,好些猫我已经能认出它们谁是谁。于是,我想到了曾经住在赤峰路附近的时候,下班偶遇的一只小野猫,我给也它起过一个名字——森林之王。
某年七月十三日: 一只馒头
它看上去有点弱不禁风,贴着墙角战战兢兢,但是步履坚定。身上毛色尚不丰满,在夏日似有若无的微风中却也轻轻拂动起来。它的身体显出了它是在自然界中生存的精灵,没有养尊处优的臃肿。它那披着淡黄色毛发的小小的额头上没有一个“王”,因此它注定只是一只小猫。
我昨天下班路上看到它。我觉得它那森林之王般的脚步让我刹那间爱上它。
但是,如果不是前面的一对情侣停下脚步去逗它,女的原准备给它点吃的,结果又放弃了--或许我也不会为此驻足;如果它不是那么机敏又恐惧地跳到花坛里藏起来,勇敢地“喵喵”叫着自卫,而叫声中流露了因为年龄幼小而徒生的绝望--大概,我不会接着走近它;如果不是这初夏的炎热让我心血来潮地准备自己做饭--那么,通常此刻我已酒足饭饱,颗粒无剩了。不过,那天晚上正好我买了食材,准备来点儿烟火气。
没多想,从袋子里拿了个馒扔头给它。它像受惊的小老鼠一样地逃窜出几步开外,对我喵喵地示威。我朝它努努嘴,指指地上的馒头,心里琢磨着“真是不知好歹的小东西”它真的是饿极了。最初的戒备稍一松懈便径直跑过来,张大小嘴咬馒头。可是咬不动,咬不动也不放弃,接着咬,使劲咬,顽强地和馒头干上了。我这才醒悟过来,它太小了,很难在这场拉锯战中获胜。我又不想去碰那只在地上滚了几圈还沾了猫口水的馒头,就只好把手头还剩的一个,掰成小块,一点点扔过去。小猫狼吞虎咽的模样,很可怜。自然界是残酷的,只有勇者不畏艰难才得生存。虎狼亦是如此,何况一只小野猫。
我几乎从来没想过要给家附近的流浪猫喂过东西。我也纳闷眼前的家伙到底哪儿吸引了我呢?大概是它用生命里最原始最本质的东西打动了我心里最原始最本质的东西。尽管我站那儿喂了它好一会儿,可我每扔一块过去它都先警惕地跳到旁边,轻声示威,然后才小心翼翼近而饥渴地吞噬。它不会因为你给了一块糖果,就立刻亲近起来。它的生活充满警惕,保护自己,绝不含糊。那感觉,有点像在喂一头小老虎或者小狮子,它吃你给它的东西,但它的尊严和领地仍然神圣不可侵犯。接受帮助,可不为了帮助出卖自己去献媚讨好。当然,如果眼前的猫咪转眼对我表示友好甚至亲热,我可能会更欢喜,更得意(得意就暴露了自己的本性);可是就现在这个样子使我愈加尊重它是一条生命而爱它。
当我犹豫要不要再去隔壁便利店给它买点儿火腿肠,屯点儿粮草的时候,它已然吞下半个馒头分量的馒头粒儿,似乎也饱了。小猫转身把那个啃不动的大馒头叼到灌木丛的深处,屯着。然后,趴在那儿,眯起眼睛瞧了瞧我......平静了一会儿,低头开始打理爪子......不再看我......
哈,这倒是一只懂得生存之道的小家伙。那我也没必要继续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了。从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像森林之王那样勇敢!嗯,你会成功的。哪怕昨晚没有遇到我。
晚上一个人煮了紫菜汤,啃着喂猫剩下的干粮,琢磨着要不要问同事讨些猫粮。如果它明天还在就全给它;如果不在就每天在那个地方放一点放到没了为止。
七月十四日: 一袋猫粮
哈哈,它真的还在那里!!!
今天下班放弃了和别人一起去剪头发的打算,因为我要准时呀。动物不是都有精准的生物钟嘛?我想我的森林之王如果还记得昨晚喂它馒头的人,它或许还会在那个时刻出现在草丛后面。同事V姐昨晚收到消息后,就准备了一大包猫粮带到公司,下班前我抓了一小袋,冲在回家的路上。
今天看得比昨天更清楚些。那是一个半圆形的绿化地,杂草和矮灌木淋着这些天的雨水,潮潮的,俨然成了一片小雨林。刚开始我都有点失望了,没有在路边看到它的影子。“它大概不会来了,或许根本我自作多情?!”再往前走两步,慢慢搜索;一个黄色的小身影在雨林的掩护下,若隐若现,轻微的喵喵声传来。
把装着猫粮的食品袋轻轻地放在花坛上,现代工艺精妙的气味慢慢散发出来。但是小猫却比昨天还要谨慎,就是不出来。我喵喵地哄了老半天,也还不出来!额,这又是怎么了?抓了一小把扔过去,它倒被吓得往里面逃窜了几步。
我不再扔了。小东西,这猫粮可精贵着呢!是你V姐的血汗劳动换来的;是你V姐家的小“哈哈”从牙缝儿里省下来的!容易吗!总不能白喂了蚂蚁吧。不省事的小兔崽子!
退后两步,我准备像猎人喂猛兽那样,一步步退到离花坛三四米开外,远远地瞅着。除非它吃了铁,不信它不出来。等了一分钟不到,草堆里有了动静,一团黄色的小毛慢慢地移动着,直到整个身形逐渐清晰。它迈着小心翼翼的步子,闻闻散落在地上的猫粮,吃了几口。接着,嗯,接着自然又和昨天一样扑向那袋食物,狼吞虎咽。今天可比昨儿的味道好多了,小猫吃得格外香甜。我试图靠近些,它又警惕地抬起头看着我,不过总算这次没有逃跑,可能也在犹豫眼前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吧。就这么走几步停几步,装作无意地接近,而小猫在半推半就间也管不了那么许多,自顾自地闷头狂吃。
接着事情就好办多了。离它更近些,它也不怕,有了猫粮比什么都好。它整个脑袋扎在食品袋里简直是一个劲地死吃啊!搞得我有些担忧:一来觉得这样暴饮暴食会不会得个胰腺癌或者胃溃疡?二来怕它不当心把自己活活闷死在袋子里。
它就这么忘我地吃着,好长时间才抬起头略透口气什么的。我等了一会,看它吃了快半袋子,我觉得我也该走了。确定这袋子宝贝没有被扫垃圾的撤走,也没有被别的猫抢走,又满足了我观赏它的好奇心;任务胜利完成。打个召唤走人吧。
咪咪,叫它两下。结果,这家伙充耳不闻,头也不抬,还在吃!!! 哦卖糕的!你是饿死鬼投胎咩!我都还没吃晚饭呢你知道吗?!又等了等,它终于似乎注意到我,侧过头看向我。我顺势对它挥挥手,拜拜,森林之王,我回家了。
晚上到家,给V姐汇报今天的情况。V姐说“你拿这么好的东西喂,让它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
我想,如果它一直在,我就买点猫粮备着,天天喂它。
过了一会儿,V姐回了句“那就给它起个名字吧。”
就叫森林之王吧!
“ 不好,太长了。”
可是我觉得不错。优美,有贵族气质。
“能叫个好养活点儿的嘛?比如虎头,小虎,大黄?”
不!它就是——森林之王!
七月十五日: 胆大嘴叼
今日食谱:双汇牌鸡肉肠,一点碎馒头粒,一瓶农夫山泉
今晚(周四)是这个礼拜喂它的最后一晚。因为我整个周末都不在这里。考虑到适者生存的道理,我有责任降低它对我的依赖性;再说,在本月工资发下来前不能把讨来的猫粮全部用光。所以,我决定今晚不给那么好的吃。
可是结果却再次应验了V姐的话。
今晚我着实又等了它一会儿,比昨天等的时间更长。它今天隐藏得那么深,以至于我搜索了半天竟看不见一丝黄毛的踪影!到哪里去了?来了两天不至于第三天就走了吧?难道被人抱走了?被狗咬死了?被别的大猫吃了?脑子里只觉得一片不可思议。
转了一会,唤着“咪咪”,就差一点要打退堂鼓走人了,突然间一个动静,森林之王迈着它矫健的步伐出来了!
今天,今天它有点不一样!一出来就不再躲闪,直奔我来,像是等着开饭。它离我很近,我比平时看得更清楚。小猫没有我想象中来的那么瘦弱,它拉长身体四肢着地走来走去的时候,颇有点小老虎的风范。一旦蹲下来,肉墩墩的臀部露出浑圆而美好的曲线,衬得脸蛋儿极小,胡须轻轻地颤动,眼神锐利,神采鲜明。
我把粮食照例放在它面前。它看上去不是很饿,对着袋子嗅了半天,才慢吞吞地咬了块鸡肉肠。我不知道它是突然在乎起自己的吃相了呢,还是嫌弃我没给带正品猫粮(我猜是后者吧!)。反正那副小样儿,看着不由得让我感叹: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人之言不差。小东西,下次非给你点苦头吃吃!等到明天,后天,大后天,你连我影子也看不到时就知道要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了!哼。
为了让它换换口味我还特地准备了清水,开盖后,搁在一个翘起的石墩上,让水缓缓流下,像一个自然的小瀑布。小猫对瀑布明显感兴趣多了,凑上去打水玩了一会儿。它这么有心思玩耍,多半也是对今天的晚饭不怎么满意吧。
我没有呆太久。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自己不能呆太久,我的森林之王今天有点不一样。从它走向我的一刻我就察觉到了变化,它开始对我感兴趣了。在花坛上一圈圈地绕着,越绕离我越近,尾巴几乎扫到我的裙摆;还探出小爪子来想碰碰我,倒把我吓一跳。今天我的小猫心神不宁,不晓得在想些什么。有好几次我甚至觉得它想从花坛上跳下来。
猛然间,我记起朋友说的小翠儿的故事,那也是一只流浪猫,一路跟随朋友直到她家门口,求收留。可是,可是,我不能带你回家啊。我其实是有点怕小猫的。叹了口气,对它又挥了挥手,也没说啥,径自走了。
一个人在小店里吃了晚饭,又因为要找裁缝去改一条新裙子,我两次经过森林之王的地盘。最后折回来,看到夜幕下的它静静地蹲在开阔处,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翠绿的眼睛时而眯起时而瞪大,橄榄形的瞳孔折射出宝石般的光泽。走在路上的人渐渐多起来,形色匆匆,它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我的裙子也随着人群再次从它身边经过时,它几乎头都没有动一下。我走过去,忍不住又回头,看到它侧过脑袋望着我,然后又平静地恢复老样子
抱歉,我的森林之王。
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默默地思考。它是不是对我很失望呢?它大概觉得自己愿意跟我走吧。接下来我要消失三天,估计它也就把我给忘了…… 可也许猫粮会唤醒记忆也不好说。又瞎想一阵子;想它如果真的是一只老虎就好了。我慢慢把它喂养大。它一直认得我。接着某一天我碰到坏人,它就从树丛里蹦出来把他们咬死来证明我没白养它;或者咬着我的衣服带我去一个芝麻开门的地方,发现许许多多的金银财宝,然后我就不愁吃不愁穿,live happily ever after……唉,偏你就是一只小猫......还有点难伺候!以后不买火腿肠,这玩意儿连猫都不屑,还是给猫粮伴米饭,或者红肠吧,看看你红肠吃不吃。啊哟,睡了。
七月十九日 小别未逢
昨天没有见到森林之王,颇有点沮丧。为了安抚它三天没有见到我和我的吃的,特地拿了纯猫粮。
也许我本来就是心血来潮,一时兴起,而并非真的那么喜欢它。就在下班要走的时候,突然想起猫粮还没装袋,脑海里顿时出现三个字“烦死了”。然后想到这个拖沓的blog连载,才隔了三天,也稍有点兴味索然,反正所有的连载都有到头的时候。
傍晚从裁缝那儿拿了上次改的麻裙,欢乐地想着可以有新衣服了。走到花坛,喊了几声咪咪,咪咪没有来。又稍转了转,努力发一些我经常逗它的嘀嘀咕咕的声音,但都没有把它的魂儿给招来。哎,不就让你白等了三天,就这样子拉?你不会多等几天,等摸出规律就好了?!真是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今日看到当日写的原话,顿时有要昏过去的感觉)。哼!把那袋猫粮打开放在老地方,随它去罢。明天再来看看喽。
回家。
七月二十一日: 生活的责任和无责任的生活
本来,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好写的了。我猜它不会来了。但是今天有人问我-你的小猫怎么了?为什么不写了? 原来这个小小的连载还有人关注,牵挂着森林之王的命运。我希望它可以有一个圆满的结束,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还机会可以看到它在那树丛里探出脑袋来。
我的习惯是照例每天晚上带上一小袋猫粮,去花坛转上一圈,召唤一次。然后,就把猫粮连袋子扔在老地方。礼拜一晚上放的,礼拜二便没有再见着。不晓得是它拿走了还是被清理掉了。礼拜二晚上又去放,便注意尽量往树丛深处扔,希望猫猫可以在扫垃圾和管闲事的人(当然凭心而论,维护市容不是管闲事,这我也懂)到来前先下手。不过昨晚去时,隐约瞅着礼拜二的袋子还在原地,只是看不清里面的东西被吃掉了没有。算了,继续放吧,随缘。
自打周一没见着它后,我对这个例行活动冷淡了许多。某些责任感(譬如要准时)都从周一它的消失而从我身上消失殆尽。周二加了点班,原因自然是白天没有抓紧喽。下班回家的路上,又被花花绿绿的小店吸引了去。心里念叨着我还拎了小猫的口粮呢!转而又一想,反正也不知道这家伙来不来;都饿了三天了,再饿一会儿又怎么样?!何况,未必真就挨饿,自己可以找吃的嘛。于是乎疯狂地自顾自逛街,直到9点才路过它的地盘,完成任务式的扔了猫粮,象征性地叫两声,打个哈欠走人。昨晚亦是如此。不会因为想到它而特特地做什么。
《小王子》里的那只狐狸这么说——你认养了我,那我就是你的唯一,你就是我的唯一,我们对彼此都是不一样的含义了。很美,可是也有代价。比方要取消随性的计划和为生活中别的东西而做的停留,只为了你认养了它/她/他。从一只小猫就可见一斑。
想到那些长年累月干一件事的人,比方喂猫,比方植树,比方养花;那的确是很浑厚的爱。我一点不怀疑我住的小区里那个每天爬上屋顶照料花花草草的老妪是如何爱她的花的。
今晚还有最后一点猫粮。我会准时带过去,不在路上散漫地停留。如果你在,我的森林之王,我们的故事继续;如果不在了,我就这样为你写结尾:
从那一天起,森林之王长大了。午夜的恶梦从此退却,取而代之的是震撼整个丛林的吼声。从那一天起,它要离开雨林去创建自己的王朝,挺直脊背,步履沉稳,迈向绿色的更深处,再不回头。
完,我从此再没有见到过森林之王,半年后,我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