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是徐志摩写给他恩师梁启超信中的话。
1921年,在英国求学的徐志摩邂逅了他生命中第一个女神一一才情并茂的林徽因,一见倾心,无法自拔。为了能名正言顺地追求林徽因,徐志摩选择和自己的结发妻子张幼仪离婚。在当时,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张幼仪毫无过错,还有孕在身。徐志摩此举可谓是一件极不道德的事,受当时舆论极度谴责。梁启超怕自己的爱徒会自毁前程,写信告诫:
“其一不容与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但是“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对徐志摩一意孤行要与张幼仪离婚,追求林徽因这种行为,梁先生的理解是:一,徐志摩你不能把追求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张幼仪的痛苦之上。二,爱情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刚好碰上了,那时你的运气,碰不上,你也不能贸贸然去追求。
对于老师的劝解,爱情至上的理想主义者徐志摩是不可能认同的。他坚决与张幼仪离婚,后来又与同样离婚的陆小曼结婚,还请恩师梁启超做证婚人,被梁启超当场劈头盖脸一通训斥。一直到现在,人们评价徐志摩,也总是承认他“才情了得”,但鄙弃他“用情不专”。
不过,我却不这样认为。徐志摩恰恰是一个用情极专一的人,一旦他爱上,就是一辈子。
他对林徽因的爱,没有变过。即使林徽因没有选择他,但他一直在她身边。没有离开过。
同样,他对陆小曼的爱,也从来没有减少过,即使后来陆小曼吸食鸦片、生活奢靡,徐志摩仍然对她不离不弃,为了满足她挥霍无度的生活需求,一个人颠沛流离,四处奔波赚钱养家。
他为了去听林徽因的演讲而搭乘邮机,在上飞机之前,他还在给家里生气的陆小曼写信。他最后的生命,都留给了他生命中最爱的两个女人。
或者有人说,那张幼仪呢?他辜负了她一生。但,徐志摩不爱张幼仪。他和张幼仪的婚姻是包办婚姻,在结婚之前,徐志摩只看过她的照片。他要的是“灵魂伴侣”,很明显,张幼仪不是。
也许有人还会说,张幼仪多好,知书达理,端庄贤淑,秀外慧中。但是,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它没有道理。不能张幼仪好,徐志摩就一定得爱上她。
还有人说,徐志摩毁了张幼仪一生。就如梁启超所言:“不容与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但是,守着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张幼仪就能获得幸福了?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没有爱的婚姻就是一座坟墓,冰冷,沉寂,黑暗。毁掉张幼仪一生的不是徐志摩,而是封建的包办婚姻。与其在一段无爱的婚姻里长期受冷漠,倒不如挣脱枷锁各自寻找幸福。徐志摩的离婚虽说从自私出发,但对张幼仪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如果没有当时的离婚,哪有后来成功的张幼仪?
只是,徐志摩选择在张幼仪有孕之时离婚,时间不对;她没等张幼仪答应就把她孤身一女子丢在异国他乡不管不顾,方式不对。只能说,那时的徐志摩已被爱情完全冲昏了头脑,林徽因的不辞而别,已把他的心掏空了。他怕自己拖下去,就再也来不及了。虽然,他最终也没来得及。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我想,张幼仪是懂徐志摩的,因为,她对他从来没有过,一句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