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的结尾。
每次读完长篇小说,疲惫感总是在合上书的那一刻如期而至。
累。在短短的几天或者十几天把一个人的一生读完,你的记忆里融进了他的回忆,你的思考里也承载了他的思考,这个过程可一点都不轻松。说起来也好玩,读小说的初衷是找乐子,结果却在书里感受到了比现实生活中更有重量的东西。
小说以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四角恋的故事。
在战争中,盲目自信、相信南方邦联一定会胜利的南方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即使城市沦陷,这些守旧、不肯放弃旧有的生活习惯的“顽固派”也仍然傲慢地对待着北方那些外来人。
还有被解放了的黑人,像黑妈妈和彼得大叔这些地位较高的奴隶,鄙夷着北方佬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权利,认为“我们不稀罕这样的自由”,并且他们仍然恪守一个奴隶的本分,保护着自己的主人和庄园。而那些地位较低的,干农活的黑人,战争时匆匆逃离,战后重建时他们在大城市游手好闲,即使干起活来也吊儿郎当,后来拥有了许多南方人没有的投票选举权,尽管他们没有受过任何教育。
从社会生活和个人的角度对战争的描写,比经济、政治、历史这样严肃的角度有意思得多。
小说有4个主要人物,斯嘉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
斯嘉丽大概是最不讨喜的女主角了吧,反倒是玫兰妮这样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人更具备主角光环。而男主角瑞特也不如阿希礼一样温文尔雅,有贵族风范。
但正是这两个不讨喜的主角角色,使得整个故事在战争的背景下有了许多的冲突和转折,如果这本书用玫兰妮和阿希礼作为主角,趣味性和文学性估计都要大打折扣了。
斯嘉丽爱慕虚荣,任性自私,她从始至终没有一位女性朋友,除了玫兰妮之外,连她的姐妹也不喜欢她。但她却大受男人的喜爱,在舞会上,她能凭借手段和美貌让所有的男人围着她转,然而她却没有得到她唯一爱的阿希礼。
经历过挨饿的日子后,斯嘉丽觉得钱是世界上最要紧的东西,她为了钱抢了妹妹的意中人,为了锯木厂的生意与北方佬勾结,甚至放任工头虐待囚犯。
斯嘉丽也不是个称职母亲,她很少关心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花时间陪伴他们,在她看来,如果这几个小孩没出生就更好了。
但斯嘉丽仍然有值得称颂的地方。她勇敢独立坚强 ,她没有在战争和叛乱面前垮掉,拿起枪杀掉了想要抢劫塔拉庄园的北方佬。在那段人人饿肚子的战争时期,她想尽办法养活阿希礼一家和塔拉庄园的人,甚至放弃自尊和高贵也在所不惜。
她敢于反叛旧有的社会习俗,不顾丈夫弗兰克的反对和舆论做起了锯木厂的生意。
她聪明又有手段,在嫁给弗兰克之后,她凭借自己的生意头脑将锯木厂经营得风生水起。
她心中有爱,对塔拉庄园那片红土地的爱,对母亲埃伦的爱,对阿希礼的爱支撑着她度过那些最艰难的日子。
可是她不懂爱。
她不懂自己对阿希礼的爱。她固执地守着对阿希礼的爱和承诺,即使她不理解阿希礼热衷的音乐、梦想和书本,她也不曾真正了解过他。
小说的最后迎来了斯嘉丽的情感觉醒——
“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存在过,除了在我自己的想象里。我爱的只是自己虚构的一尊偶像, 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我自己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他了,阿希礼骑着马走过来时,那么英俊,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套在了他身上,也不管他穿上是不是合身,而且我也不愿意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一直爱的是那套漂亮衣——根本不是他本人。”
她意识到自己爱瑞特时,瑞特对她的爱早已消磨殆尽。在嫁给瑞特那段日子里,瑞特给了她一个男人能给女人的最大的爱,可是她却对这样的爱熟视无睹。直到玫兰妮去世,她才意识到,是瑞特一直默默地躲在幕后,一直爱着她,理解着她。
“义卖会上,是瑞特看出了她渴望跳舞的心情,带她跳起了弗吉尼亚舞;是瑞特帮她摆脱了守寡的束缚;亚特兰大沦陷之夜,是瑞特冒着大火和枪林弹雨护送她脱离了危险;是瑞特借钱给她让她开始了自己的事业;每当她深更半夜从噩梦中被吓得哭醒过来,又是瑞特在旁边安慰了她——如果不是爱一个女人爱到发狂的地步,哪个男人会做到这样呢?”
她爱瑞特,可是她从未看清楚过,对阿希礼的爱挡住了她的视线。
就连她对玫兰妮的爱,也是直到玫兰妮将死之时才看清。
她曾憎恨玫兰妮,她憎恨玫兰妮是阿希礼的妻子,憎恨玫兰妮博爱,善良,只看到别人好的一面。即使玫兰妮是除了母亲之外唯一爱她的女性,她也鄙夷着玫兰妮的爱。
“当斯嘉丽痛心的回首往事,她明白了,玫兰妮一直手握着军刀,就像她的影子一样,毫不引人注目的守卫在她的身边。爱着她,并怀着无限的盲目的忠诚,在为她战斗,跟北方佬战斗,跟大伙战斗跟饥饿战斗,贫困战斗,舆论战斗,甚至跟自己心爱的亲骨肉战斗。”
玫兰妮一直是她的剑和盾,是她的安慰和力量的源泉。可是她知道得太晚了。
瑞特是一个洒脱的叛逆者。
他不在意自己的名声,从他出场开始,就一直是个不受欢迎的人。他曾对斯嘉丽说“等到你名声败坏了,你就知道名声是多大的负担,自由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了。”
他做了许多无法被人理解的事,他跟投机商合作大发战争财,他在南方投降前8个月去参了军,他跟北方佬来往密切,却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三K党的一群人……
他时而彬彬有礼,时而冷酷无情,很难说清楚他真正在乎的是什么。
可是在他女儿美蓝出生之后,他完全变了,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美蓝身上,他为了美蓝甚至在意起自己的名誉来,为了美蓝努力融入民主党派中去,因为害怕自己的女儿也受到南方邦联顽固派们的孤立。
美蓝死了,他对斯嘉丽的爱也消失了,他又恢复成了那个无赖的瑞特。
在瑞特娶了斯嘉丽之后,我一直对他对待斯嘉丽的态度疑惑不解。他爱她爱得发狂,对待她有时却刻薄得很。
这种态度在小说的末尾得到了解释——
“斯嘉丽,如果你给我一点机会,我本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体贴地爱你,超过任何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但我不能让你知道,因为我知道,你会因此觉得我软弱可欺,会利用我的爱来对付我。”
瑞特的爱里带着精明的戒备和顽固的自尊。
玫兰妮几乎是个完美的南方女性形象。人人都喜欢她,就连阿尔奇也只听她号令,瑞特也愿意向她吐露心声。
玫兰妮的丈夫阿希礼同样受人喜爱。不同的是,阿希礼向往在十二橡树庄园的田园牧歌的生活,他和玫兰妮谈论诗歌,音乐,书籍,星星月亮,他不像其他的南方男人一样热衷于战争。
但是战争把他的理想生活全毁了,他陷进了一个与他格格不入的世界。这个世界没有了往日世界那种悠哉悠哉的美,他不怕挨饿,却害怕失去这种美。他用旧世界的那套准则在这个世界苦苦挣扎,所以只能到处碰壁。
某个时刻突然意识到我和阿希礼的相似之处,我也喜欢虚无缥缈的东西,音乐书籍自然风景能给我带来很大的满足感,我也曾在一个跟我格格不入的世界里挣扎。但我现在正努力变得务实一点,从工作和柴米油盐中获得乐趣。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很厚重的小说,不止因为它的战争背景,还因为我们能从书里的每个小人物看到一个历史文明对一个人的影响。当旧的文明毁灭,新的文明重新建立时,可以通过这些小人物窥探一个时代的冲突和转变。我们就会对人性有更多的了解,对世界有更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