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个问题少女。
当然我自己不这么认为。我一直觉得那是一场我对青春的献礼。
初中时住校,我父母去了外地工作,我感觉自己什么也没有,除了他们留给我的银行卡和源源不断的金钱。
而有了钱,有些东西自动会向你涌来。
那时大多数学生还只是拿着每周父母给的定量零花钱,勉强解决温饱问题。
而我过着非常富裕的生活,我用着很多人见都没见过的手机,永远穿着最新款的衣服,寝室永远堆着吃不完的零食。
所以很多人愿意跟我交朋友,因为我很阔绰。当然包括那些所谓的“一哥”“一姐”。
我觉得那些学校霸主都挺有个性,一出门成群结队,霸气十足,不仅在校内,跟校外的街头混混也打得火热。
我那时觉得去体验一下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能交到不少朋友。
于是我就成了某个“头头”的妹妹,排行第八,人称八妹。
跟着那些哥哥姐姐,我学会了抽烟喝酒飙脏话,上网打球玩游戏,夜不归宿是家常便饭。
一边的耳朵打了7个耳洞,纪念我的生日―七月,自认为超级潇洒不羁。还差点跟着去纹身,因为怕疼,放弃了。
我们无视老师,无视校规,我们为所欲为,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觉得自己就是宇宙的中心。
有时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我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我有一个发小被同学欺负。我听说以后,叫上一帮人,直冲他们教室,拎起那个男生,指着他的鼻子:“就是你啊,如果还有下回,你试试看,我可就不是空手来了。”
是的,我很享受那些畏畏缩缩平凡人的注目礼,我不管他们的眼神里,是崇拜,是羡慕,是嫌弃,是鄙夷,我就是享受那种你羡慕我却成不了我嫉妒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我也去围观“大哥”教训人,那才叫厉害。
大哥后面站着几排兄弟。大哥笑眯眯走向那个人,手搭着那人的肩膀,不时轻拍:“我听说你有点不听话啊!”
那人站着动也不敢动,手脚不知如何摆放。大哥看着那人:“那我现在不高兴了,你知道该怎么办吧!”
那人点点头,“咣咣”猛抽自己耳光。
大哥看打得差不多,于是去拍拍那人后脑勺:“行了,以后听话就行,大家还是朋友。”
于是一群人风一般离去。
我当时就很佩服那位大哥的领导才能,如果好好利用,一定能出人头地。
多年以后,听说一位大哥进了监狱,一位成了房地产大亨开着法拉利。
说实话,那是我人生中最无拘无束的一段时光。上学不用写作业,不工作也有钱花。
每次一放学就跟着去打桌球打游戏,也结识不少社会上的混混,他们比校园里的更霸气,更豪爽,更不羁。
他们染着红色黄色的头发,身上有着各式各样的纹身,穿着皮夹克,嘴里斜叼着香烟开一辆拉风机车。
是的,我被他们深深吸引了。
其中有个人叫程风的人,人称风哥。他跟别人很不一样,他没染头发,也不讲脏话,浑身散发着独特的气质。
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小八、小妹、妹妹,只有他一本正经地问了我的名字――谢灵。
一开始他连名带姓地叫我,熟了之后,便唤我灵灵。
我觉得他待我是与众不同的。当然他在我心目中也独一无二,我觉得他不像一个混混,反倒像一个贵族。
我有点鄙视“大哥们”的那种做作的架势,这种不怒自威,才是真本事。
于是我往桌球室跑得越来越频繁,我找了借口让程风教我打桌球,其实我只是想跟他在一起。
一来二去,他的朋友们都看出来我对他有意思,可是程风依然把我当成一个小妹妹。
有一天放学我去找他,约好了教我打球,他竟然不在,电话也打不通,我等了他好久,连晚自习都翘掉了。
等了两个小时他才来,一身的酒气。
他一看见我,突然抓着我的肩膀,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突然吻住了我。
我整个人是懵的,我不知道作何反应。我只是瞪着眼,看着他的脸在我眼前放大,然后眩晕。
他好像意识到什么,突然弹了出去。这让我觉得很没有面子,明明应该是我先推开他啊。
看他醉眼迷离,我跳到他面前,揪着他的衣襟,腆着脸:“我不管,你亲过我了,你现在就是我男朋友了。”我指了指身后,“他们可都看着呢。”
他显得有一丝局促,一丝焦躁,他抓了抓头发,瘫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我站在那儿,不知该进还是该退。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对我说:“灵灵,太晚了,你先回去,我们的事明天再说。”
我扭头就跑了,我很生气,他的态度竟然这么冷淡。
夜里他给我发信息:“灵灵,对不起,我喝醉了,你知道我一直拿你当妹妹的。”
我很害怕他拒绝我,说一切只是一个错误:“我不要当你妹妹,我要做你女朋友,你放心,我会很听话的,绝对不给你惹事。”
他语气无奈:“灵灵,你还小,我比你大十岁,你将来会后悔的。”
“我保证,我绝对不会后悔,谁后悔是小狗。”我真是急了。
过了好久,他才回了一条:“好吧,我也没办法了,那你以后要听话。”
“是,领导。”
那一晚我失眠了,我太缺爱了,我希望有一个人来管束我,像父亲,像哥哥。
之后我们就开始约会,他不允许我化妆,耳钉也不可以戴,抽烟喝酒脏话全部要戒掉。
他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学生要有学生样,女孩子就得像女孩子,别学大人,你总会长大,大人和你想象的不一样。”
于是在他的勒令下,我恢复了十四岁少女该有的样子――干净,青春,活力。
我们约会的地方更奇葩,自从跟他在一起,我就不可以踏入网吧游戏厅了。他说她喜欢聪明又勤奋努力的女孩子,于是就带我整天泡在学校附近的书店。
他在一旁看金庸古龙梁羽生和经济哲学一类的书,我就只能埋头做各种习题,他像一个老师帮我批分,考得太差就要吃爆栗,考得好有奖励。
周末他就载着我吃各种好吃的,或者到海边看日出,到荡湖看日落,到田地里看野鸡,到林场学射击……他教我游泳,教我骑机车,还教我女子防身术……
我的成绩也是稳步前进,因为整天和他耗在一起,我也渐渐和那些哥们儿姐们儿疏远了。我的眼里只有他,和书。
但是我总感觉我们不是在恋爱,我偶尔也看青春校园小说,谈恋爱至少要牵手拥抱亲嘴啊,可是他除了那次喝醉亲过我一次之外,我们连手都很少牵。
每次他都像揽着一个哥们儿一样揽着我的肩,他也没有对外宣布我是他女朋友。
可是我不在乎,我要的不多,只有他而已。
我们就这样像朋友像兄妹像父女相处了两年,我在他的逼迫下,俨然成了学霸。
每次我考得好,他就会摸摸我的头说:“我们家灵灵天生就是学习的料。”
我像一只宠物狗,被他摩挲得直眯眼,就差吐舌头了。
其实我想让他亲我来着,每次我发信息说我考到前十,他就要亲我当奖励。
他都四两拨千斤:你还小,等你长大,小孩子不要不学好。
我简直无语问苍天,我已经十六岁啦,再过几个月就要中考了。
我不死心:那等我考上市一中好不好,你不亲我,那我就亲你。
他只回了一个字:好。
所以最后的冲刺我像打了鸡血,是的,我考了年级最高分,如愿以偿上了市一中。
就当我兴高采烈要去索吻时,他却给我发了信息:我们分手吧,家里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我要结婚了。
他一定是在开玩笑,几天前他还到市里陪考,为了避开我妈,我们只见了一面。
这才几天啊,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我不相信,我约他见面,我要当面问清楚。
我们约在当初相识的桌球厅。我等在那里,想了一大堆要说的话。
可我见到他那一刻,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有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
他牵着一个女人,十指相扣。那女人穿着玫红色紧身裙,黑色皮夹克,黑色高跟鞋,一头亚麻色大波浪,性感妩媚。
我又低头看看自己,发育不良的身材,白T恤,牛仔裤,帆布鞋。
我自惭形秽,如果我是男人,应该也会喜欢那样的性感尤物吧。
再看看那紧扣的双手,我盯着那双手,我的眼睛似要喷出火来。
原来他只是不喜欢我而已。
我脑子里嗡嗡响着,浑身的血液似乎在燃烧,周围的一切渐渐离我远去。
醒来时我已经在医院了,我妈坐在我床边。
她摸摸我的额头:“现在感觉怎么样啊,你说你饭也不好好吃,大热天还往外跑,低血压加中暑。”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得了心病。
我轰轰烈烈的三年时光会结束得如此惨烈,我突然没有了方向,觉得人生毫无意义。
从此我变得沉默寡言。跟以前那个叛逆的,活泼的,无所畏惧的自己判若两人。
是的,我就是要和过去的自己划清界限,跟那段不堪的过往划清界限。
我能做的只有学习,它能让我忘掉自己,也忘掉他。
如今我三十岁,人类学博士毕业,依旧孑然一身。
自从年少时那段滑稽的恋爱之后,我再也没考虑过感情的事。我的心随着那段时光一同逝去,我没有力气再去爱别人,也无心接受别人的爱。
爱,就是软肋,我不想伤人,也不愿再受伤。
此刻我正在回乡的路上,考上大学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一算竟十多年了。
前几天收到初中母校五十周年校庆邀请函,让我回去给学生们做一个讲座,盛情难却。
其实我内心不愿跟那段过去再有任何交集,但我还是去了。
果然还是碰到了当年一个“大哥”,如今的房地产大亨,他几乎给学校捐了一座图书馆,自然受邀出席。
校庆结束后,他非要拉着我去喝酒,叙叙旧情,说十几年过去了,最想念的还是我这个“八妹”。
酒过三巡,他望着我欲言又止:“我听说你还单身哪,你的性子还真没变,死轴,人死不能复生,日子还是要过的嘛,人总要向前看,不要死心眼。”
我被他一席话弄得一头雾水:“我过得不是挺好嘛,我单身是因为女博士没人敢要啊。你刚才说谁死了?”
他被惊得瞠目:“别跟我说你还不知道啊,风哥啊,当年你不是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风哥哥长风哥哥短的……”
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顿时凝固,双手颤抖,只看到对面的人嘴巴一张一合。
大哥感觉不对劲,双手在我眼前直晃,我才意识到满脸是泪。
“他……不是……应该结婚……生子了吗?怎么……死了呢?”一句话断断续续,声音嘶哑。
“你别哭啊,我真不晓得你不知道,当年他是嘱咐我们对你保守秘密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跟我说说吧。”我乞求。
“风哥其实是大学生,和我们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我们都崇拜他啊。你认识他那会儿,他因为生病休学。我听说是什么癌症吧,反正挺严重,但是他挺幸运的,手术很成功。
后来你们不是好了两三年嘛,应该在你中考前一段时间吧,听说他的病复发了,癌细胞转移。
然后他就和你分手了嘛,应该过了不到半年吧,具体我也记不得了,反正在年前,他就走了。”
眼泪干涸,泪痕犹在。脸上皮肤紧绷,拉扯着我的五官。
我突然想起来这么多年我只梦过他一次,就在我考上高中不久。
梦里影影绰绰,我只听到他不停叫我的名字,然后就突然消失了。
原来冥冥之中都有感应。
我一直以为他已儿女成行,他还和我生活在同一个时空,我倒宁愿他背弃我。
我终于下决心去看他。
通往墓地的路真得好难走,我在奔向一个残忍的事实。
看到墓碑上他的照片那一刹那,我竟然没有哭。
我指尖轻抚着照片上的脸:“你看,你还是这么年轻,我都三十岁了,比你老了。”
他还是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眉眼温柔,如同初见。
我蹲下身子,轻轻地吻了那张相片,这个吻,是十五年前你欠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