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实施这一制度的根本目的。在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着眼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确保各族公民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参与本地区各项事务。
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树立法治思维,确保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立更加完备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
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用好大统战工作格局统筹协调、保障落实的优势,明确各部门关于民族事务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搭建协商议事平台,畅通协商议事渠道,提升基层组织自治水平,保障各族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权利。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平台、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社会组织等方式,让各族群众广泛知晓和参与进来。充分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强化民族事务治理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