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意义上的科举,通说认为,以隋炀帝大业元年,也就是公元605年,“始置进士科”为起始标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举。虽说隋炀帝是“末代昏君”,但其开创的科举制度,极大地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推动了崇尚读书治学社会风气的形成。
明代是我国古代科举发展的鼎盛期,明代科举制度的许多方面是对明以前科举制度的总结和归纳。钱穆先生认为“中国历史上真正可以称得上称之为科举制度的只有明朝,挤到独木桥上也只有明朝。”那么,到底明代科举制度有什么特点呢?
在科举制度的发展史中,明代科举制度在明代封建国家的政治文化制度,乃至于明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着广泛而深刻影响的社会文化现象,其建立源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与历代开国皇帝不同的是,朱元璋对科举制建立的构想并不是在他做了明朝皇帝以后,而是早在明朝建立前繁忙的军事战争中就已经有所考虑。
“今天子以文教提衡宇内,枕经藉史,家弦户诵,盖彬彬盛矣。”作为一项考试制度和选官制度能够如此之深入民心,明代大约也是中国历史上所仅见的朝代,这也正是我们认识和研究明代科举制度所应注重的基本出发点。
明代科举制度通过科举考试的组织形式来表达其制度内容,这种表达方式最突出的表征是明代三级考试即乡试、会试、殿试的详密措施与八股取士的模式化要求。乡试时间除个别情况外,基本上是三年一开科。乡试从一开始即明确了各地的名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名额分配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乡试地域纷争情况的出现。在乡试结束后,便进入了科举的第二级考试,即会试阶段,地点设在京师,又因为在春天举行,故又称其为“春闱”。
殿试,是三级科举考试中的最后一级,也称廷试,即由皇帝在殿廷之上亲自策问考生,并决定一甲进士前三名名次等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相比较于前两场考试要简单得多,只考策一道。殿试取录的进士其地位尊显是明代殿试的一个突出特点,明代“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一代名臣张居正从小便是远近闻名的神童,12岁考中秀才,23岁中进士。
八股文,是明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明代科举考试中一种独有的应试文体。八股文,又称四书文、八比文、时艺、制艺、时文、制义、经义等等,其基本写作形式的次序为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出题、中股、后股、束股、收结。明朝政府以八股文作为科举取士的标准文体,从主观动机上说,也有从考试学的角度来统一标准的认识,今人称之为标准化考试是有一定道理的,它有利于大规模公开考试的阅卷和评判。同时也有考察应试士子的文字能力和行文语言水平的目的。
南北卷制度也是明朝科举的一大特征即在举行科举会试的时候,将全国按地区划分为南方和北方,最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录取进士的一项制度。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因所录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称南榜,北方人一名未取。南北榜事件的出现,尽管对明朝初年的科举考试造成了相当大的震动,但它同时也把长久以来所存在的科举考试录取的地域分配问题提上了日程。经过一定的发展,产生了南北卷制度,主要是为了照顾相对于南方而落后的北方考生而设立的。然而明代所创的这一考试制度,却为后来的清代所沿用,并且发挥了巨大作用。
作为大规模的全国统一考试,明代科举制度创造了一个极佳的范例,即在由学校培养、分级选拔、科举取士、政治选官的系统化工程之下,将一种政府的主动化行为转变为一种民众自觉参与的政府与社会互动行为,“一切以成文定去取”作为取录的唯一标准,从合理、公正、公开的视角在全社会营造了一种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同时对促进全社会向学风尚的形成和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