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长文。
第一日 傍晚
第二章 出门
铲屎官赵默解决了初八十六的肚子问题,锁门出来,还没迈出两步,就听见自个儿肚子咕咕直叫,十八个小时的梦境磨难并没有能够让赵默修得真身不食人间烟火,说起梦境,赵默特别爱做梦,可以猪脑子永远都不记得到底梦了些啥,有趣的是最近几天赵默总觉得梦境似乎停留在了一个地方,说是一个地方,不如说是一片煞白的空间里从脚下一直延伸出来的红黄交替的斑马线,然后赵默就踩着这没有尽头的斑马线一直走一直走,以至于赵默都无视这个无聊的梦境了。
饥饿总是能让人类的嗅觉变得十分灵敏,隔壁街拐角的河间驴肉火烧店里飘来的香味把赵默勾的不要不要的,此时的赵默一改懒散的性子,几乎是嗅着香味一路连飘带小跑的到了火烧店,推门选一角落,一边推椅子一边说,老板,来俩精品驴肉火烧,一份凉皮,还有一碗紫菜鸡蛋汤。说完便自顾自的掏出诺基亚在桌边有节奏的轻敲着,这敲桌子的习惯完全是被二叔这个戏迷棋篓子培养出来的,二叔兴致来了,咂吧两口小酒,拿筷子敲着酒盅便开始唱起来,赵默哪儿能欣赏得了啊,只是在一旁会不自主的也跟着点儿轻敲桌子,手头上有啥用啥敲。边敲边四下乱瞅,一会儿功夫老板就把饭菜上齐了,赵默回头一瞅凉皮,忘了告诉老板不要放辣了,将就吃吧,还是汤好喝,火烧也不错,凉皮只要不放辣,这顿三餐合一的套餐就完美了,赵默一手一个火烧边吃边心里想着。最后那一盘凉皮就没动几筷子,这年头还有不吃辣的,也是奇了怪了。
从火烧店出来,赵默寻思着顺路去找傻哥们儿王大拿,但看了看时间,还是先去店里把东西寄出去再说吧。傻哥们儿王大拿,常年穿着一件冲锋衣,衣服后背大大的三个字母:“WDN”,便被后来认识的损友赵默起名叫王大拿,王大拿本名叫欧阳靖远,自从被赵默起了王大拿这个朗朗上口的名字,周围朋友就像集体失忆了一般只记得王大拿而忘了欧阳靖远。之所以说他是傻哥们儿是因为从来没有质疑过赵默的鬼话而且有一次赵默被人围殴,王大拿一手一个把那些痞子像拎蝗虫一样一个拎出来直接甩到一旁老远还带翻滚效果的,那股傻劲儿说实在的把赵默惊了一呆。天性单纯的王大拿在第七日为了赵默而遭腰斩,这已是后话。
左拐右绕,再直行。二叔的店便静静地出现在了赵默的视野里,那间开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杂货店从赵默记事起就已经在那条老巷子的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