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凸显了发展需要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全国人民振奋精神、团结进取。也说明了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每个人都奋发努力。每一个人都是历史的实践者,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建设者。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明确社会责任,尊重人民地位。党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党的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认同感,鼓励企业、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尊重人民的利益诉求。要求把人民的关注点变为我们工作的起始点,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要在解决住房、就业、孩子上学、医疗卫生等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增强自觉参与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把工作干出实效,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明确推进协商共治。社会治理不是单独行动,而是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合力的过程,是全民参与的大合唱。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改革发展稳定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需要进行协商,既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要照顾少数人的要求。广纳群言,增强合力。协商共治不仅需要社会各主体之间协调配合,更需要完善治理机制和治理渠道。培养人民群众的思维和法治认同,使广大群众成为社会的捍卫者。构筑社会治理共同体,相互协同,共同治理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营造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人人尽责的氛围,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发展空间。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明确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全民性、全面性。从人民的需求出发,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中,让人们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自己美好的生活。社会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人民的需求是全面的需求。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和人的需求全民性,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领域的发展成果。人人享有是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必须持着公平正义原则,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每个人能公平的享有权利、成果。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现代化的过程中,按照三个要求,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要求,注重公平,保障民生,使更多的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