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长春天气好的让人迷醉,人间四月芳菲尽,南岭杏花始盛开。走在路上,春风拂面,伴着杏花淡淡的香臭味,柳树的芽嫩绿嫩绿的,折煞人眼,就连逸夫楼门前的妖风也多了几分柔情。天上的云和云边的天,一个白的风骚,一个蓝的撩人,而我也不由得开始思春。
今天突然想到,以前网上有过蛮火的一句话叫做一见钟情钟的是脸不是情,那个时候深以为意。是啊,见一面就要爱的死去活来,脱衣上床,轻浮。定是个水性杨花的风尘女子亦或是个滚滚红尘拔屌无情的放荡浪子。
生活中不难见到这样的人,特别是男生,先看照片,卧槽这妹子长得真好看。千方百计搞来妹子的微信,早安,晚安,干啥呢,吃了没,吃的啥,套路撩妹。要是男生再长的小帅,会拍个照,能弹个琴,十天半个月的就差不多能看出成效。
这个时候呢,就跟个黄花大闺女一样羞答答的告诉自己的狐朋狗友们老子遇到今生挚爱了,老子对她一见钟情,老子这辈子要娶的女人就是阿花。故事的开始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我超完美,他是傻逼。
“乃蒙郎君一见钟情,故贱妾有感于心。”
苏小小,钱塘江名倡,不到二八名满苏杭。自家高级会所门前,近乎万人空巷。科甲乡绅,豪华公子,或欲谋为歌姬,或欲娶为侍妾,情愿出千金不惜,纷纷来说,小小皆辞去。翩翩公子,弱冠少年,皎皎多情,直到遇见踩着七彩祥云的阮郁,原来这就是我日寐夜寻的盖世英雄。
可你知,苏小小一路上得见过多少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才能知晓,天边的那朵七彩祥云上是来救她于这仆仆尘土的如意郎君。当心灵敏感到细微,当灵魂淬火打炼,只看一眼,举手投足,蹙眉弄眼,就知道的一清二楚,会不会爱上,能不能钟情。
我确是个不怎么相信日久生情的人,看一个人的第一眼,基本上就明白了有几分缘分,不管是爱情友情孽缘善因。或许就只是偏见傲慢,但现在看起来也是无能为力,不是不愿意发现一个人的好和美,就是第一眼觉得不对了,说的再多也都是惘然。
一见钟情指的定不能是最原始的因为视觉吸引而产生的兽性大发,流淌了千百年来的诗词要歌颂的也绝不是相见欢后的酣畅淋漓,这种酣畅并不是不值得歌颂,只是它远没有一个情字来的珍贵。
情话是无需像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那般的壮烈,因为世间的大多数人都不如自己想象的勇敢。只是当你穿过群山,走过无数的今天,真正一见倾心的时候,还能勇敢的走到这个人的面前,告诉他,我想我可以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