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用好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要深挖警示教育资源。警示教育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重要抓手,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的有力措施,是党员干部克服麻痹思想的有效渠道。要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在审查调查阶段就全面思考警示教育工作,着力发现本地区典型案件,剖深析透其特点、原因、危害及监管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为深化警示教育提供素材。扎实做好警示教育资料收集工作,在纪律审查、宣读处分决定、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等各个阶段,采集留存文图、视频资料。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能力、典型案件剖析运用能力、风险问题调查研究能力,提升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素质。
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要注意突出精准性,增强震慑力。要紧盯“关键少数”,找准找实“一把手”在决策用权、个人交往、家风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针对系统行业、重点领域特点,结合党员干部工作职责、岗位性质等情况,量身定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方案,让教育内容更加契合教育对象身份。要注重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起教育对象同频共振。善于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对新入党、新入职、新提拔、新调动的党员、干部,通过剖析案例、印发忏悔录等,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警示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抓好警示教育月活动、典型案件通报、节假日曝光等集中警示,更要注重日常警示,坚持常态化制度化。要重点收集、整理违纪案件,尤其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要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引导支部成员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引以为戒。